索引号 | 01526410-5-/2018-102702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7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昌宁县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农业中心
1.粮食产业是我镇的传统产、基础产业,是稳民心、保安定的重要产业为促进全镇产业结构升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改进栽培技术,发展优质粮食,增加亩效益。根据各地的气候条件,农业中心及时指导好各种粮食作物的按时栽种、中耕管理、平衡施肥和病虫害防治等措施的落实。水稻上主要抓好稻瘟病、稻曲病、白叶枯病、稻飞虱等病虫害的防治;玉米上重点抓好大小斑病、灰斑病的防治和监测,通过测报预报,提供防治依据。
2.抓好新品种试验示范和良种良法推广,提高科技普及率,为确保各项科技措施落实到位,积极开展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工程。实行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技服务措施。充分利用群众会、现场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科技普及率,认真开展病、虫、草、鼠害测报防治工作。
3、蚕桑产业,为全面推广蚕桑产业,农业中心跟蚕桑公司做好蚕苗、技术的衔接,把技术推广到广大群众中,把防病技术传授给群众,在收购时已群众的利益为先。农业中心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对桑苗的培育,防虫做好防治工作。
畜牧业方面
全面做好春秋两防疫工作,组织专业的兽医人员对各社区牲畜注射疫苗,防治猪瘟、蓝耳病等病的发生,完成养殖户的春秋两防强制免疫电子文档录入工作,全镇强制免疫密度达到92%以上。猪、牛、羊、禽的疫病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1.5%、2%、6%以下。做好春秋两防强制免疫效果监测采血工作,全镇抗体检测合格率为80%,平时我们认真抓好季防月补、疫病排查工作,一年来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
水利方面
1、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促进依法治水,为全面贯彻落实好水利法规,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切实提高依法治水管水的水平、水务站利用召开群众会议、发宣传单等各种形势开展水利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加强水资源管理,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2、搞好防汛抗旱、蓄水调度工作,及时做好抗旱救灾准备工作,制定抗旱减灾方案,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及灾情收集上报工作,为各级制定抗灾救灾方案决策提供准确数据。结合当年情况,制定了蓄水计划,并做好水库、塘坝用水调度工作,确保人畜饮水和生产用水。
汛前,我单位积极做好旱后防大汛的准备,结合我镇实际,完善了我镇防汛预案,编制了我镇各水库、塘坝的防汛预案。牵头做好与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村签订了防汛安全责任书。建立了汛期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争取镇级资金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组建了防汛抢险应急小分队,并组织对各水库、重点工程进行了汛前安全检查,对存在和应注意的问题当场指出,提出整改意见,给被检查单位及工程管理责任人明确职责。
3、全力做好河长制工作,按照县河长办的相关要求以实抓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各项工作和环境治理保护为重点。通过各级河长、部门和村民委员会的相关人员配合。成立机构、制定方案。一是加强领导,组建机构。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动员会议后,我镇及时召开了田园镇河长制动员大会,组建领导小组,成立田园镇河长制办公室,各村也分别成立村级河长制办公室。二是深入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意见,对全镇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扎实开展摸底调查及确权划界工作。一是调查摸底。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我镇河长制工作人员深入村组,对我镇实施河长制工作范围内的河库塘渠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在镇河长制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填写摸底调查统计表。二是确权划界。摸底调查结束后,及时开展了确权划界工作。各村在镇河长制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开展存在问题整理工作,研究解决针对问题切实可行的意见和方案。三是制定工作手册、制度。出台了镇、村级相关制度,按照县河长办相关要求,完成全镇河库塘渠的“一河一策”工作手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1.昌宁县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627,41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27,417.4元,占总收入的100%;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650,602.4元。其中:基本支出3,650,602.4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其中:事业运行3235303.00元,占总支出的88.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114.40元、占总支出的5.27%,农林水支出223185.00,占总支出的6.1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50,60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9883.83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的增加。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96703.00,占总支出的79.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8914.40元,占总支出的10.65%,商品服务支出364985.00元,占总支出的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0,60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89883.83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35,3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2%。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农林水(类)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1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23,1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主要用于科技转化于推广服务。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3,579.65元,支出决算为105,372.86元,完成预算的126.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927.86元,完成预算的15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445元,完成预算的98.5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6108.21元,增长24.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2348.15元,增长33.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760元,增长9.7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927.86元,占63.52%;公务接待费支出38,445元,占36.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927.8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6,927.8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44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44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414,295.85元,其中,流动资产172,229.2元,固定资产1,242,066.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90309.5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885.00元,固定资产减少1175424.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60平方米,账面原值1221952.51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08812.00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5212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8,1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8,1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详细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履行职能职责、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情况,客观分析,严格自评,农业中心整体支出评价自评得分90分。
1、主要目标情况。2017年,田园镇全年总播面积80848.73亩(与上年同期减2596.5亩,减合3.11%),其中粮食合计57600亩(小春18600亩,大春39000亩),粮食总产2725.3万公斤(小春577.06万公斤,大春2148.24万公斤)。比目标任务增39.3万公斤,增合1.46%。2017年我镇小春播种面积36400亩(与上年同期减232亩,减合0.63%),其中粮食合计18600亩,总产577.06万公斤,比上年增9.18万公斤,增合1.62%。其中:谷物8600亩(小麦1600亩、大麦7000亩),总产233.66万公斤,比上年增8.18万公斤,增合3.63%;豆类2000亩(蚕豆1568亩),总产29万公斤,比上年增1万公斤,增合3.57%;洋芋8000亩,总产314.4万公斤;油菜14000亩,总产172.2万公斤,比上年增2万公斤,增合1.18%;蔬菜3300亩,总产299.71万公斤;其它作物500亩,总产72.9万公斤。2017年大春总播面积44448.73亩(比上年同期减2263.27亩,减合4.85%),其中粮食种植面积39000亩(比上年同期减2500亩,减合6.02%),实现总产2148.24万公,比上年减38.18万公斤,减合1.75%。水稻种植21000亩,实现总产1350万公斤,比上年减19万公斤,减合1.39%;包谷种植13000亩,实现总产690万公斤;豆类种植2885亩,总产62.855万公斤;薯类种植2115亩,总产45.385万公斤;蔬菜种植3431亩,总产439.901万公斤;其它作物种植1678亩,总产246.9154万公斤,销售杂交包谷种20000公斤;包谷规范化条播13000亩;完成旱育秧床730亩,移栽大田21000亩;完成优质粮食34000亩,其中:优质水稻21000亩,优质包谷13000亩。
田园镇桑园面积累计上报为20381.5亩,(其中新城2100亩、勐廷2050亩、新华3150.6亩、宝丰1036.3亩、右文1500亩、九甲3450亩、龙泉1010.4亩、四角田3953.6亩达仁2130.6亩)。实际我镇可养蚕面积为7500亩(其中新城1000亩、勐廷800亩、新华1000亩、宝丰400亩、右文700亩、九甲1200亩、龙泉500亩、四角田1600亩、达仁300亩)。2017年下达新植任务300亩,实际完成新植300亩,完成下达任务面积的100%。发放桑苗30万株。2017年县上下达考核养蚕张数5160张,产茧180.5吨,产值682万元。2017年实际全年养殖五批4395.5张,实际完成蚕茧产量172.57吨,产值762.32万元。
2、产出情况分析。2017年,农业中心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中心正常的工作运转,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所追加(主要为工资提标所致),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外相关事项的调整;我镇预算资金按照规定管理使用,本年财政预算资金结转较上年有所减少。
(2)预算管理方面。我镇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