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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8-102701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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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镇党委搞好民政工作;二是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助;三是做好“三属”、伤残人员、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的抚恤补助及优待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四是贯彻落实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应保尽保,应保才保;五是抓好民政对象的思想教育,处理好有关民政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六是严格财经纪律,管好用好事业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翁堵镇民政办属翁堵镇股所级事业单位,机构情况2017年无变动。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翁堵镇民政办有事业编制0人,2017年实有人数0人,2017年新招录事业人员0人。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发展惠民,社会保障不断强化。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229.4万元,城镇低保45.2万元,高龄补贴21.1万元,特困人员105.1万元,医疗救助75.5万元,临时救助64.3万元,自然灾害救助18万元,定补62.2万元;及时将符合条件的656名农村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02人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发挥低保兜底功能。

2.严格执行殡改政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自2017年全县殡葬改革启动以来,亡故人员78人,火化人数63人,全镇火化率80.7%。公墓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新建集镇中心公墓一座,完成一期建设20亩,建成墓穴1600穴,管理用房128平米,进场道路800米,为集中安葬奠定了良好基础。

3.加强与各村对接,收集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等相关信息资料,严格按照救助程序,及时发放救助资金,解决群众燃眉之急。进一步健全老龄工作机制,加强我镇老龄工作,及时发放老龄补贴;完善优抚安置工作,加强和优抚对象的联系,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按时发放优抚资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0人。其中:行政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2017年收入586,900.00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6,900.00 元,占总收入的100.00%,比2016年1,179,320.00 元减少592,420.00 元,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压缩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748,681.41元,其中:基本支出748,681.41元,占总支出的100.00%,无项目支出;与2016年决算支出1,393,485.67元对比减少644,804.26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降低办公成本。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8,681.4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8,681.41元,占基本支出的10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翁堵镇民政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8,681.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6年决算支出1,346,385.67元对比减少597,704.26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降低办公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8,681.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员支出及公务运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翁堵镇民政办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翁堵镇民政办2017年末资产合计520,143.07元,其中:流动资产520,143.07元(流动资产为银行存款345,272.49,财政应返还额度174,870.58元),固定资产0.00元;负债和净资产总计520,143.07元,其中:流动负债327,010.85元(流动负债为其他应付款),净资产193,132.22元(净资产为财政补助结转)。与2016年负债和净资产合计888,133.63元对比,负债和净资产减少367,990.56元,减少41.43%。减少原因:一是其他应付款减少206,209.15元,二是财政补助结转减少161,781.41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预算完成情况:翁堵镇民政办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586,900.00元,部门决算支出748,681.41元,无年初预算。

2.编报情况:决算公开编制的过程中注重对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资金绩效的评价。为继续实行部门预算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提高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前瞻性、连续性、约束性。

3.审核情况:决算公开编制后,由各部门进行初审,无误后,报镇人大主席团审核,最后经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再汇总公开材料的电子档及纸质版统一上报县财政局在财政公开专栏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