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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8-102701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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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翁堵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昌宁县翁堵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翁堵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社会管理职能。乡镇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对乡村社会进行管理,是政府的首要职能,包括:(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3)根据乡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乡镇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应逐步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由“压力型”向“人性化”转变,体现以民为本的思想。

二是发展经济职能。发展农村经济是农民走向富裕、乡镇自身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但是,乡镇政府参与经济应由强迫农民种这种那的“直接型”转向提供各种“软服务”的“间接型”。包括(1)组织制定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3)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4)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三是公共服务职能。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要求乡镇政府逐步淡化“统治型”、“官本位”的色彩,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四是基层建设职能。(1)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乡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2)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乡村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3)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4)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此外,乡镇政府还应在打造“信用政府”、“效率政府”、“廉洁政府”上下功夫。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扶贫工作取得新成绩

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全面完成贫困对象动态调整,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336户980人。扎实推进“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年内脱贫退出40户166人。建立完善贫困户“一户一册”档案,做到贫困户家庭情况、生产资料状况、收入状况、致贫原因和帮扶措施“五清楚”,逐项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短板,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388名挂包干部对1927户贫困户进行挂钩帮扶,帮扶单位投入资金364.3万元,帮助协调项目资金349.7万元,挂钩帮扶成效明显。

扎实推进易地搬迁。坚持“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风气好”的目标,加快推进大明湖、半个山、杞木林、茶地山、立木山寨5个易地扶贫搬迁点建设。大明湖、半个山安置点已搬迁入住113户476人,立木山寨、杞木林、茶地山安置点全面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290万元,发放到户补助1061.9万元。投入资金174.7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73户,有效解决了195名贫困群众住房问题。

着力推进产业扶贫。加大种养殖扶持力度,40户脱贫户均获得1个以上项目资金扶持。投入33.3万元,能繁母猪114头、豪猪95只;投入财政资金60万元,建成阳旺田荒田养鸡场鸡舍1750平方米,道路1.3公里,购置鸡场配套设施267套、消毒设备15台套;大明湖易地扶贫安置点养殖小区启动规划设计,计划年内启动实施。

大力实施健康扶贫。设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站式结算窗口,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推进分级诊疗,提高报销比例,健康扶贫政策落实到位;代缴贫困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8301人149.4万元,其中贫困户7739人139.3万元,报销医疗费用95人次59.4万元。

全面落实教育惠民。全年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153.8万元,受益学生达2476人;营养餐补助116.7万元,受益学生达2575人;困难幼儿补助2.3万元,受益幼儿达107人。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向上海市振华外经职业技术学校输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3名,享受学费、住宿费全免,按月补助生活费和按年补助往返交通费用待遇;扎实开展“爱心圆梦”助学行动,筹集社会捐助资金14.1万元,为一二本院校新录取26位学生发放补助5.2万元。

紧紧抓实金融扶贫。累计发放扶贫贴息贷款3450万元,69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扶持;发放妇联、团委等贷免扶补贷款9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70万元,覆盖农户16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户;发放社保创业贷款38万元,覆盖农户38户,其中贷免扶补21万元,小额担保17万元。金融推动脱贫攻坚的力度不断加大,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

2.农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主导产业稳健发展。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狠抓农业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完成大小春粮食播种4.3万亩,实现粮食总产1230万公斤;烤烟收购1.2万担,实现产值1510万元,税收362万元;泡核桃产量4810吨,同比增长26.6%,实现产值6800万元,同比增长19.3%;干茶总产325万公斤,同比增长23.8%,实现产值1.4亿元;肉类总产6602吨,同比增长11.6%。

基础建设不断夯实。阳旺田石城片区,立桂尖山、蒿子坝片区,立木山立状、阿聘寨片区,明山腰街、二母撒片区产业开发成效明显,全年共计投入资金1066万元,完成生产道路硬化4.5公里,建成砂石机耕道路18.7公里,新建沟渠1条7.1公里,农业生产水利条件不断改善,群众收入稳步提高。新建烟区机耕道路3.8公里,建成配套管网5公里,水池28座。杞木林茶园、刺坝林山茶园生产通道建设启动实施,完成路基开挖3.5公里。

规模农业成效初显。3.7万亩茶园成功通过雨林认证审查,全镇茶农生态发展意识进一步提升。昌宁红集团流转的1.43万亩茶园实施效益返利19.2万元,受益农户1056户,茶叶收购返利17.2万元,受益农户592户,企业龙头作用初步显现;投入扶持资金20万元,新建标准化茶所2所,辐射带动茶园3500亩;发展百亩中药材种植基地2个,种植养殖合作社4个;完成泡核桃抚育3000亩,茶园改造5000亩。

3.项目投资迈上新台阶

道路交通方面,整合统筹整村推进、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制村通畅工程、土地整治等项目,投入资金2246万元,铺筑水泥硬化道路32.4公里;全面启动国开行贫困村116.5公里村组道路建设,完成路基开挖103.5公里,铺筑12公里。

农田水利方面,完成清水沟水库至立状、三岔河至蒿子坝等灌溉沟渠10.4公里;实施人饮工程5件,架设人饮管道59.2公里,有效解决了771户3591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实施立木山、明山土地治理2160亩,水利条件大幅改善。全年累计投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351万元。

社会事业方面,翁堵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体工程进入扫尾,集镇中心敬老院启动实施,新增农贸市场摊桌200张,集镇配套功能进一步提升,环境进一步改善;翁堵中学、镇中心完小、镇中心幼儿园、阳旺田完小、翁兴完小、扁里完小扩建和立桂完小、明山村完小新建项目全面启动,教育事业步入崭新轨道。全年累计投入社会事业建设投资1404万元。

4.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殡葬改革强力推进。严格执行殡改政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自2017年全县殡葬改革启动以来,亡故人员78人,火化人数63人,全镇火化率80.7%。公墓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新建集镇中心公墓一座,完成一期建设20亩,建成墓穴1600穴,管理用房128平米,进场道路800米,为集中安葬奠定了良好基础。

“两违”治理成效明显。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半年过半、一年清零、两年巩固”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推动了违法违规建筑自行拆除工作有序开展,全镇私搭乱建势头得到遏制,群众依法审批意识明显增强。共拆除“两违”建筑33宗3434平方米。

各项改革稳步推进。顺利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和第三次农业普查;全镇9条河流20座库塘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顺利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取得实效,村庄环境整治、河流清洁、村庄亮化等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防震减灾、武装、民族宗教、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各项工作统筹推进。

5.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

社会保障全面落实。坚持发展惠民,社会保障不断强化。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229.4万元,城镇低保45.2万元,高龄补贴21.1万元,特困人员105.1万元,医疗救助75.5万元,临时救助64.3万元,自然灾害救助18万元,定补62.2万元,林业补贴134.9万元、畜牧业补贴22.4万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73.7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实施就业培训和新型农民培训,组织培训农村劳动力450人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656名农村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02人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发挥低保兜底功能。

科教文卫全面发展。中高考成绩再上新台阶,全镇升入高中97人,升入职中及各类中专学校73人,升入二本院校及以上26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小学入学率和巩固率达100%;初中入学率和巩固率分别达100%和99%。镇、村两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诊疗环境明显改善,居民健康档案全面建立,突发疾病和疫情、传染病控制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年无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疫情发生。全面宣传落实两孩政策,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达87.6%。扎实推进文化事业建设,新建文化活动场所21个,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

社会治理更加完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生产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良好形势继续稳固,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抓实森林防火,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有力,全国“两会”和十九大安保维稳任务圆满完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调解各类民事纠纷54起,调解成功率达100%,实现了关键时期信访维稳零非访零登记目标。大力开展“平安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呈现出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圆满完成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工作取得实效。

6.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牢固树立“强素质、提形象”的理念,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认真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镇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3件,办复率达100%。完善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问题广泛征求意见,民主法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深入推行政府效能建设,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车使用、会议庆典等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村级财务审计和反腐工作力度,机关作风和服务效能持续改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翁堵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

(2)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

(3)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昌宁县翁堵镇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5)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

按相关政策要求昌宁县翁堵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同卫生院合并,不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翁堵镇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翁堵镇2017年末实有人员6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翁堵镇2017年度收入合计23,525,948.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25,948.9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2016年21,813,168.57元对比增加1,712,780.35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增资调资财政拨款收入数增加,且投入项目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翁堵镇2017年度支出合计22,350,738.27元。其中:基本支出15,749,883.27元,占总支出的70.47%;项目支出6,600,855.00元,占总支出的29.53%;与2016年16,767,850.40对比增加5,582,887.87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增资调资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历年项目结余资金支出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翁堵镇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749,883.27元。与2016年度16,606,750.40对比减少856,867.13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镇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降低办公成本。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48,367.83元,占基本支出的50.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801,515.44元,占基本支出的49.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翁堵镇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00,855.00元,与2016年161,100.00元对比增长6,439,755.00元,增长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具体为:应急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支出减少47,100.00元;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增加804,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出增加1,867,525.00元;一事一议项目支出增加2,829,200.00元;群测群防员市级补助支出增加26,130.00元;农村敬老院项目支出增加500,000.00元;老龄事物支出增加360,000.00元;2017年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补助经费支出增加1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翁堵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32,738.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9%。与2016年16,649,750.40元对比增加4,782,987.87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增资调资财政拨款收入数增加,且投入项目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32,313.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4,0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联防队员工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科技助理人员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4,628.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文化建设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39,309.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5%。主要用于社保中心及民政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0,0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社保中心及计生服务站、计生办的人员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森林管护工作相关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689,0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主要用于国土规划中心人员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525,100.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1%。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部门、村级人员及运转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0,6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67,5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翁堵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7,450.44元,支出决算为436,862.23元,完成预算的91.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047.79元,完成年初预算150,000.00元的90.70%;公务接待费300,814.44元,完成年初预算327,450.44元的91.8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节省“三公”经费的开支。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436,862.23元,比2016年522,581.60元减少85,719.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4,280.31元,下降35.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439.06元,下降3.6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格按标准安排住房和用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提前审批制度,节省“三公”经费的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047.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的31.14%;公务接待费支出300,814.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的68.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047.7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6,047.7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本年度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0,814.4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0,814.4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翁堵镇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51,637.94元,与2016年度6,070,211.64元对比增加1,381,426.30元,增长22.76%,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增资调资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翁堵镇2017年末资产合计22,865,883.65元,其中:流动资产16,294,729.41元(流动资产为银行存款1,534,940.67,财政应返还额度9,701,301.37元,其他应收款5,058,487.37元),固定资产6,571,154.24元;负债和净资产总计22,865,883.65元,其中:流动负债5,929,639.99元(流动负债为其他应付款),净资产14,794,433.66元(净资产为财政拨款结转10,138,387.22元,资产基金4,067,515.89元,待偿债净资产-2,141,810.00元,事业基金33,569.98元,非流动资产基金2,503,638.35元,财政补助结转193,132.22元)。与2016年负债和净资产合计24,885,238.87元对比,负债和净资产减少2,019,355.22元,减少8.11%。减少原因一是其他应付款减少3,178,748.83元,二是财政拨款结转增加1,336,992.06元,资产基金减少33,809.71元,待偿债资产减少2,141,810.00元,非流动资产基金增加17,992.67元,财政补助结转减少161,781.41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

翁堵镇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554,28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554,28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政府日常工作设备采购及涉农项目采购。

2.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财务管理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现政府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二是加强预算管理,确保职能的有效履行;三是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四是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五是加强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保证政府财务活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2.决算组织情况:以财政所为工作中心,民政办、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积极参与、配合,严格按县财政局预算股、国库股部门决算部署会的安排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决算公开工作。

3.编报情况:编报情况:决算公开编制的过程中注重对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资金绩效的评价。为继续实行部门预算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提高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前瞻性、连续性、约束性。

4.审核情况:决算公开编制后,由各部门进行初审,无误后,报镇人大主席团审核,最后经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再汇总公开材料的电子档及纸质版统一上报县财政局在财政公开专栏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翁堵镇2017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