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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8-1027007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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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漭水镇财政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财政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漭水镇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正确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理财,廉洁从政;二是负责编制本级财政综合预算(草案)、决算,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确保全年财力收支平衡;三是负责组织和管理本级财政收入和支出,配合国、地税部门抓好税源调查及日常税收征管,完成年度收支任务;四是加强各类财政补贴资金的资料受理、核实、管理、发放工作;积极推行各项涉农补贴、补助通过“一卡通”管理模式发放;负责承担其他各类财政奖补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五是负责管理本级范围内的各类预算资金、非税收入和部门直拨专项资金、征地和拆迁补偿等专项资金,负责做好本级国有、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监督管理工作;六是负责做好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日常财务工作,包括会计核算、政策法规学习、核算技能培训、计算机应用等;七是协助办理好政府集中采购事项等工作,负债乡镇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八是严格按照县政府的规定,原则上不得再新添政府性债务,严禁增加村级债务,提高乡镇财政的安全保障能力;九是负责做好乡镇政府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调整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十是负责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化征收管理,合理控制支出,强化财务管理,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强化财政监督,净化财经环境,较好地支持和促进我乡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1.财政收支运行情况:2017年漭水镇完成本级预算收入2200000.00元,为年初预算数2200000.00元的100%,按税种分类:增值税943660.79元,企业所得税34180.10元,个人所得税33568.20元,资源税90266.1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74997.63元,房产税215012.13元,印花税51931.50元,城镇土地使用税48073.49元,土地增值税92206.39元,车船税154689.93元,耕地占用税9667元,契税88698.99元,罚没收入129111.22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33936.46元。

本年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0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63155999.39元,收入合计65356042.01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758480.33元,上解支出36597536.28元,支出合计65356016.61元,结算县欠乡镇25.4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私人建房涉税征管情况。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强化税收征管,堵塞征管漏洞,挖掘增收潜力,认真做好私人建房税代征工作,2017年共清收(代征)私人建房税1136736.99元。

3.认真贯彻落实财政支农、惠农政策,严格按上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工作流程,积极做好资金兑付工作,做到补贴基础信息真实完整,补贴发放对象符合条件,补贴补助标准符合政策规定,凡具备条件的支农、惠农资金全部采用“一折(卡)通”发放,方便群众的同时确保了资金安全。2017年,我镇兑付惠农资金共计5290983.00元,其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3005000.00元、草原生态补贴6450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贴891598.00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606425.00元、基础母牛扩群项目补助31860元;农机购置补贴111100.00元。

4.根据财政票据使用及管理的规定和县财政局综合股的工作要求,对我所领用的财政票据进行清理、登记、核销。年内2次清理财政票据,所涉及财政票据能按使用范围和资金性质使用、核销,年内无严重违规使用和丢失财政票据的情况。

5.预决算公开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要求按时推进预决算信息网络公开,不断扩大预算公开范围。严格执行乡机关乡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事务性支出的审核报销程序,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6.按时按质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漭水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漭水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漭水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35708.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5708.00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减41490.68元,增长(减)10.53%,主要原因为:年终增资调资,该部分资金不在年初预算内。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漭水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79458.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9458.00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4770.68元,增长6.99%,主要原因为:年终增资调资,该部分资金不在年初预算内。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漭水镇财政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9458.00元。与上年对比增26090.68元,增长7.38%,主要原因为:年终增资调资,该部分资金不在年初预算内。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4.44%,人均822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5.56%,人均455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漭水镇财政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1320.00元,减100%。主要原因为结余项目资金支出完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漭水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458.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24770.68元,增长6.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94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漭水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360.00元,支出决算为1836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36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57.37元,下降2.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7.37元,下降2.6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836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3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3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漭水镇财政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9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29142.50元,增长27.6%,主要原因为:

(1)公车改革补助资金,新增27000.00元;

(2)财政所房屋修缮资金增加42000.00元

(3)办公经费减少1900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办公费37526.75元, 电费460.41元,邮电费1579.33元,差旅费1000.00元,维修费48703.51元,培训费320.00元,公务接待费18360.00元,其他交通费27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漭水镇财政所部门资产总额584895.41元,其中,流动资产111635.41元,固定资产47326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845.4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7885.41元,固定资产增加1296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财政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方针和政策,狠抓收入管理,强化资金监管,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但在这个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辖区内无重点企业,无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困难,收入增长举步维艰;二是刚性支出压力较大,产业投入难度加剧,收支矛盾异常突出;三是财政所工作人员不足,经常出现“一人多岗”的情况,遇事“见子打子”,基本业务规范性有待加强;四是乡直单位、村级报账员缺少专业知识培训,业务能力及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存在差距。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继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二是进一步强化财税征管;三是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四是完善内部控制及资金监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漭水镇财政所2017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