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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8-1027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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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保山市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

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熟悉本乡主要农作物栽培品种及栽培技术,根据不同季节,及时提出农业生产技术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

2.负责搞好抗旱防汛工作;

3.负责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的农业技术素质,及时为农民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4.负责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

5.负责搞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工作;

6.负责做好动物防疫、检疫、品种改良工作;

7.负责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粮食生产工作。2017年全乡大小春播种面积49607亩,实现粮食总产12496吨,比2016年12376吨增120吨,增长1%。

2.农机工作。2017年农机工作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保障农业生产安全顺利进行,确保我乡农业增产增收。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中央“四补贴”支农惠农政策,紧紧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农业节本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以改善农业装备结构,进一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实施“以机代牛”,提高全乡农业机械化水平。2017年我乡农村购机补贴58台,其中果蔬烘干机32台、揉丝机26台,获得中央农机具补贴资金总额26.172万元。认真搞好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县农机监理站搞好拖拉机年检工作,全年共进行三批次187台,与拖拉机驾驶员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学习交通法规,教育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黑车非驾、不酒驾、不超载搭人,做遵纪守法的拖拉机驾驶员。

3.茶叶工作。2017年全乡茶地面积12365亩,其中台地茶3690亩,古树茶8675亩;实现茶叶总产量37.2万公斤,总产值1102.1万元。积极组织参加县茶办开展的中级品茶员、制茶技术、茶园管理等技术培训。

4.畜牧工作。(1)生产情况:2017年全乡实现肉类总产8567吨;禽蛋总产115.1吨;大牲畜存栏14465头,出栏5489头(其中牛存栏13883头,出栏5365头;驴存栏512头,出栏102头;骡存栏70匹,出栏22匹);生猪存栏56883头,出栏78845头;山绵羊存栏26495只,出栏22987只;家禽存栏90123羽,出栏168812羽。(2)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对猪、牛、羊进行了口蹄疫强制免疫,鸡、鸭、鹅等家禽进行禽流感强制免疫。覆盖11个村(社区),175个合作社,无漏社漏户情况;全年猪、牛、羊、禽群体免疫密度分别为90.8%、90.2%、91%、90%,抗体检测合格率分别为:84%、75%、75%、76%。群体免疫密度和抗体合格率均达到上级要求。(3)项目实施情况:一是协助发放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60.3025万元;二是奶水牛项目:共领取冻精1020支,使用1020支,共对805头水牛进行了配种,受胎491头,产仔442头;三是新建规模养殖场2个,项目投入资金30.00万元,目前已结束;四是继续实施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共确定项目户13户,并对164头基础母牛、100头犊牛佩戴耳标,办理兑付犊牛补助资金2016—2017年100头,兑付补助资金59400.00元。(4)检疫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开展检疫工作,一是定点屠宰检疫,11月20日止共进行屠宰检疫2403头;二是外运检疫,2017年共进行外运检疫猪3121头,鸡、鸭164羽。(5)药物、饲料的市场管理情况: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对耈街乡范围内的饲料经营户、兽药经营户进行了抽查2次;督促其依法经营,不售假、劣兽药、饲料;二是认真开展瘦肉精监测工作,全年共检测67例。(6)能繁母猪保险及补贴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指定专人负责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截止2017年11月20日共受理能繁母猪保险案件219件;二是组织完成了2017年能繁母猪入保5614头。上交保费67368.00元;三是协调办理2017年春季防疫应激反应死亡案件30件,赔付资金10456元。(7)国家生猪调出大县监测点调查统计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对金马村穆家组50户农户进行生猪存出栏统计、上报;对挖沙、耈街、打平3个村(社区)21户生猪、山羊、禽规模户进行存出栏统计、上报。

5.水利工作。(1)防汛工作:2017年是雨水较多的一年。一是及时做好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随时掌握监督巡查辖区内河流、所有水库、坝塘基本情况,及时上报了耈街河多处决堤、玉黄阁排洪沟堵塞等问题,并得到了处理;二是及早制定抗旱防汛应急预案,落实抗旱防汛物资,储备编织袋1万多条、雨衣50件,保障了防汛物资;三是成立抗旱防汛指导小组,抗旱防汛应急分队,深入村寨做好抗旱救灾技术指导为切实做好我乡的抗旱救灾工作,确保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确保农村社会大局稳定。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县水务局、农业局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力抓好抗旱保春耕、防汛保民生工作,组织成立了抗旱、防汛救灾技术指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深入村寨及时了解,掌握旱情、汛情、灾情和大春生产用水情况,及时传达旱情、汛情、灾情信息;及时向上级主要领导汇报旱情、汛情,并提出有效的抗旱、防汛意见,指导农户做好抗旱保春耕、防汛保民生工作。(2)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自6月15日全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动员会议召开后,乡、村两级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了目标,使境内流域沿河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的“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突发水环境事件得以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并根据各河流存在问题编制乡级、村级“一河一册”。

6.水利项目储备建设协调监管工作。一是做好团山大沟、水炉上寨、水炉、金马完小、大寨子、打平下米、龙华上寨、新厂中山五个村7个村民小组1所村完小国家财政资金人畜饮水安全项目前期调查、初测上报工作;二是耈街河流域治理及栗木、阿水、土皮太、挖沙、阿干5个贫困村浦发行人畜饮水安全项目预测申报工作;三是国开行耈街、岔河集镇供水提升改造项目前期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耈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数16人,在职实有人数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79,7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9,72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135,424.2元,增长12.97%,主要原因为2017年涉及在职人员增资,导致刚性支出增加,所以收入也调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179,722元。其中:基本支出1,179,722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116,374.12元,增长10.94%,主要原因为2017年涉及在职人员增资,导致刚性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9,722元。与上年对比增116,374.12元,增长10.94%,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在职人员增资使得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14%,人均72361.27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6%,人均1371.3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为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9,7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116,374.12元,增长10.94%,主要原因为2017年涉及在职人员增资,导致刚性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9,7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元,支出决算为4,100元,完成预算的5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00元,完成预算的51.2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7元,下降0.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元,下降0.8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1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中心日常工作运转(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478,201.47元,其中,流动资产31,426.68元,固定资产446,774.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204.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061.8元,固定资产增加61,143.1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2017年农业中心办公设备采购统一纳入乡人民政府进行政府采购。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乡党委政府、昌宁县农业局、昌宁县水务局、昌宁县畜牧局的坚强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帮助支持下,在全中心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全面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部门绩效自评总体情况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