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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8-1027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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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保山市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执行国家财政工作政策和法规,组织好财政收入,管理好财政支出;

4.切实加强对土地的使用管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全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的合法财产和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及其他权利;

6.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7.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8.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注重提质增效,经济实力进一步提升

完成农村经济总收入41049万元,比2016年的36650万元增4399万元,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9787元,比2016年的8661元增1126元,增长13%;固定资产投资10600万元,比2016年的5186万元增5414万元,增长104%;现价工业产值24103万元,比2016年的22510万元增1593万元,增长7%。

——农业产业持续发力。实现粮食产量1249.6万公斤,比2016年的1213万公斤增36.6万公斤,增长3%;种植烤烟2.48万亩,完成产量5.1万担,实现产值7411.68万元,税收1630.57万元,烟农户均收入3.69万元;稳定泡核桃面积19.8万亩,实现产量8200吨、产值18040万元;种植茶叶12365亩,干茶产量37.2万公斤,实现产值1102.1万元。牲畜存栏97002头,出栏119163头;家禽存栏90117羽,出栏173816羽;肉类总产8567吨,禽蛋总产115.1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实验性种植龙胆草、香白芷、重楼、续断、红豆杉等中草药800多亩,实现产值90多万元。

——二三产业稳步提升。耈酒公司进一步创新企业发展模式,投资4984.1万元用于技改扩建和加大生产经营规模,实现产值3874.2万元,税收144.8万元。传统工业运营平稳,以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为代表的新型工业投入生产,工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以交通运输、餐饮住宿、休闲娱乐、批发零售和建材交易为主的服务业得以巩固。2017年,全乡共有个体工商户666户、私营企业120家、专业合作社43家,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46万元。依托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以泡核桃、耈酒、油鸡枞、彝苗服饰等特色产品拉动的乡村旅游平稳起步。“映春湾”文化旅游度假区日常经营逐步走向规范化,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投资105万元,新建旅游区水泥路1.3公里,旅游接待能力进一步加强。

——财税金融有力保障。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3.9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20.67%。2017年末,农商行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5360万元和13018万元,增长11.50%和17.08%。发放贷款1586笔8202万元,其中:小额扶贫贷款110笔550万元、小微企业“双十”贷款2笔60万元、创业失业贷款132笔1320万元、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30笔220万元、农户小额贷款1295笔5586万元、抵押贷款17笔466万元,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

2.注重夯实基础,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

——项目投资有新突破。项目建设多点开花、亮点纷呈,一批预计投资34100万元的以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项目工程上马开工。投资90万元完善11个村(社区)水利基础设施;投资65万元完成水炉村美丽乡村建设;投资810万元的29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成并投入使用;投资32万元建成团山村和土皮太村2个养老服务中心;投资1700多万元新建村组水泥路6条31公里;投资131.73万元种植火龙果250亩、澳洲坚果1370亩;投资375万元的老街子、大寨子、穆家村、汪家箐“一事一议”项目顺利完工;投资1350万元的“旺香台”中心公墓建设加紧施工,为殡葬改革提供硬件保障;投资2500多万元的耈街、打平、阿水、栗木、新厂、阿干6个村(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顺利推进;投资378.54万元的水炉、鸡街子“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村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继开工;投资超过2亿元,涉及村庄道路建设、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校安工程等65个子项目的国开行、浦发行基金贷款建设项目全面铺开。

——改革开放有新开拓。国有林场改革、司法制度改革、水价改革等专项改革成效明显,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殡葬改革步入正轨,群众“厚养薄葬”意识逐渐树立。2017年,全乡共亡故179人,火化161具,火化率98.5%,居全县第1位。开放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拓宽发展空间,以“政府+村委会+企业”模式实现苗岭城乡建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新建综合交易市场的实体化经营,成功破解了集镇开发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瓶颈制约,有力解决“两违”拆除后续治理等问题。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招商引资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提升型转变,年内引进项目1个,资金到位4000万元。成立乡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电商探索迈出新步伐。

——集镇建管有新起色。规划体系不断健全,集镇建管日新月异。投资150多万元,新建停车场1个;投资30多万元对耈街集镇路灯、路面、下水道等基础设施进行修缮;以整治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的集镇综合治理强势推进;投入20多万元拆除“两违”建筑156宗17693平方米,以集镇及二级公路沿线为重点的区域得到有效治理和规范。预计投资400多万元的集镇综合交易市场一期工程将于春节前完工,3600平方米47间开发铺面已完成商户抽签认领;项目二期即将开工,可吸引更多商户入驻,为缓解集镇承载压力创造条件。

3.注重改善民生,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

——脱贫攻坚扎实推进。贫困对象动态调整全面完成,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592户,贫困人口2224人。投入各类资金3400多万元,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产业扶贫、社会扶贫、政策兜底扶贫深入推进。投资1000多万元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6个,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115户437人,发放无偿补助资金378.33万元。发放能繁母猪315头、黑凤蛋鸡8215羽;培育养殖示范户109户,兑付补贴75.94万元;投入270多万元鼓励贫困户发展养殖业、种植中药材;兑付生态补偿资金234.13万元。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家庭成员进行重点帮扶,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实施疾病分类救治、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等为导向,确保贫困群众享受健康扶贫优惠政策。资助贫困学生670名,发放资金81.87万元。发放城镇低保金37.4万元,农村低保金372.4万元,五保特困135.7万元,民政优抚资金86.22万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有效推进,脱贫退出贫困人口418户1669人,减少1604人,贫困发生率降至8%。

——生态建设成效显著。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活动,农村“七改三清”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开展破坏林政资源违法行为和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3号整治专项行动,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强化;兑现退耕还林政策补贴24.11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补贴60.3万元;落实生态公益林效益补贴政策,兑现补贴资金94.23万元;扎实开展绿化荒山行动,义务植树5.5万株,完成造林面积95亩,天然林停伐保护13.99万亩,林地面积达37.47万亩。26条河流、3座水库、3个水塘、8条沟渠实现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完成畜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污染治理扎实开展,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走向规范化,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长足发展。

——教育工作蒸蒸日上。坚持“抓教学、强管理、提质量”相结合,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放各类中小学生补助资金408.65万元,惠及学生9615人次;投资298.7万元,新建及修缮校舍794平方米;投入462.97万元,用于栗木村、阿水村完小校安工程建设,巩固提升办学硬件。幼儿在园在班510人,小学生在校1567人,中学生在校734人,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100%。各项教学指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县积分排名位居前列。

——文化工作日新月异。深化“昌宁苗族服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投入10万元,恢复木质织布机、纺线机各20套;种植脱毒大麻100亩,保证苗族服饰制作原料供给;对苗族文化传承和苗族刺绣进行培训,培养民族文化接班人;借助昌宁盛鸿电商、昌宁农特产品展销中心等平台,将苗族服饰及其他民族文化产品推向外界。巩固农家书屋创建成果,新增图书1254册,累计藏书32300册,免费向社会开放,提高全民阅读率。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9.9%。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满足,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卫计工作深入推进。巩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成果,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全面加强,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推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持续引进新技术、新项目,在全县乡镇卫生院中率先运用电子胃镜检查以及中医穴位埋线疗法等技术;11个村(社区)卫生室100%开展标准化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展开,完成签约9141人;艾滋病知晓率达96%以上,疫病防治体系逐步健全,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行“两孩”政策,严格控制违法生育,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4%。兑付计生奖扶资金44.13万元,收缴计划生育意外保险保费14.85万元,参保率达92.3%。

——社会保障切实加强。始终把民生保障作为跨越发展的主旋律,加大民生投入,办好为民利民实事。兑付各类移民补助资金1284.4万元;发放创业失业贷款1320万元,转移农村劳动力5925人次,劳动力科技素质提升培训率达90%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5026人次,收取保费116.36万元,参保率达99.1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22906人,筹集资金343.59万元,参保率达98.19%,参保群众享受报销金额714.14万元。兑付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等民政救助资金449万元。兑付财政惠农补贴662.47万元。投入资金185万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3户。

4.注重自身建设,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

——服务宗旨意识显著增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党性和公仆意识教育,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发展的信心、决心、恒心进一步增强。落实“放管服”改革专项要求,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累计受理群众办理事项966件,办结966件,办结率达100%。

——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七五”普法深入推进,全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更加浓厚。坚决维护乡党委的决定,自觉接受乡人大的监督,执行乡人大的决议、决定。一年来,共收到乡人大主席团交办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29件,答复29件,办结22件,答复率100%,办结率76%。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问题广泛征求意见,依法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

——社会和谐局面巩固提升。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抓实综治维稳工作,“平安乡镇”创建成效明显,群众安全满意度大幅提升。巩固提升“6995”信息服务能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立案侦查刑事(案件)27件,侦破15件,侦破率55.6%,受理行政案件44件,查处39件,查处率88.6%,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打击。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8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8%,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明显。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管力度,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全乡呈现社会政治稳定、群众安居乐业、民族团结和谐的可喜局面。

——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深入开展效能建设,让执行充满活力。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狠抓干部作风转变,治理“慵懒滑贪”不良风气。强化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执纪问责,排查或接到案件线索10件,立案4件4人,党纪处分4件4人,诫勉谈话6件6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年末在职人数超编制数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工勤岗位无编制数。耈街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数4人,实有人数4人;耈街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数3人,实有人数2人;耈街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数6人,实有人数6人。乡人民政府为文广中心、国土规划中心及社保中心的上级主管部门,三中心现为非独立核算预算单位(财务不独立,不单设账簿),财务往来、资产管理纳入乡人民政府会计账簿核算。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年末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2,531,440.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31,440.32,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4,007,913.63元,增长21.64%,主要原因为2017年涉及在职人员增资,导致刚性支出增加,所以收入也调增;其次是我乡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资金投入相对较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9,413,363.94元。其中:基本支出9,285,053元,占总支出的47.83%;项目支出10,128,310.94元,占总支出的52.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1,413,753.36元,增长7.85%,主要原因为2017年涉及在职人员增资,导致刚性支出增加;其次是2017年度实施项目较多,我乡加大对项目的监管,保障项目实施有序推进,资金支付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一致,所以项目资金支出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85,053元。与上年对比减1,889,827.82元,减16.91%,主要原因为2017年因乡级财力紧张,在保障人员经费支出后,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很多。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94%,人均154,621.4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06%,人均51,713.0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为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28,310.94元。与上年对比增3,303,581.18元,增长48.41%,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实施项目较多,我乡加大对项目的监管,保障项目实施有序推进,资金支付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一致,所以项目资金支出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25,388.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6%。与上年对比增1,675,778.16元,增长9.83%,主要原因为2017年涉及在职人员增资,导致刚性支出增加;其次是2017年度实施项目较多,我乡加大对项目的监管,保障项目实施有序推进,资金支付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一致,所以项目资金支出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64,30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7%。主要用于乡机关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乡政府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2,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乡政府综治员、联防队员生活补助及治安管理工作办公支出;

5.教育(类)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干部教育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1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防雹人员工资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48,48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文化建设专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16,576.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8%。主要用于离退休费、民政定补、自然灾害救助等;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6,4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于食品安全事务支出及独生子女保健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63,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主要用于集镇道路建设及穆家寨和胡家村民小组滑坡防治工程项目地上附着物补偿款;

12.农林水(类)支出5,340,796.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2%。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产业发展支出、一事一议项目支出、村级办公经费及半供养人员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2,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6,2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工程项目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30,000元,支出决算为625,017.03元,完成预算的99.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9,131.73元,完成预算的99.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5,885.3元,完成预算的98.9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84,890.7元,下降11.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样;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170.23元,下降4.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2,720.47元,下降15.8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县审计局对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接待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根据审计要求,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从严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的审核报销和使用管理;其次是乡政府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登记台账,加强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9,131.73元,占38.26%;公务接待费支出385,885.3元,占61.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9,131.7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9,131.7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5,885.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5,885.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政府日常工作运转(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7,088.13元,与上年对比减430,741.89元,减15.62%,主要原因为2017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之财力紧张,导致日常办公经费减少。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乡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部门资产总额56,658,810.17元,其中,流动资产46,098,065.46元,固定资产8,842,062.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18,682.2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674,720.5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0,009,290.52元,固定资产增加665,43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590,65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5,590,65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耈街乡2017年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采购,采购过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进行。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乡人民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决策部署,团结和依靠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紧扣跨越发展主题,凝聚跨越发展合力,在真抓实干中求突破,在攻坚克难中促跨越,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但在这个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产业结构不合理,烤烟产业逐年萎缩,新型农业产业尚未培育,农业规模化发展水平不高,工业发展依然滞后,经济增长乏力;二是集镇建管水平不高,功能不完善,“两违”拆除后续治理难度较大;三是基础设施建设依然薄弱,一大批民生问题亟待解决,人民群众获得感不强。对此,我们必须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推动发展的热情,切实解决好这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17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