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8-1027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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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保山市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和执行乡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负责乡年度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并组织执行,向乡人大报告地方财政预决算,管理和监督乡各项财政收支;
3.负责乡所属预算单位的财务核算和监督工作;
4.负责乡财政票据的申购、领发、缴销及资金的解缴,管理和监督乡级各项非税收入;
5.负责乡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负责乡各类政策性资金的监管,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
7.负责乡政府性债权债务的管理,加强对村级财务监督;
8.负责乡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9.负责财政、税收等政策法规的宣传,积极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10.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预算收支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0万元,占年初预算100%。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3.97万元,占年初预算220.67%。
2.私人建房涉税征管情况。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强化税收征管,堵塞征管漏洞,挖掘增收潜力,认真做好私人建房税代征工作,2017年共清收(代征)私人建房税43.81万元,其中国税26.48万元,地税17.33万元。
3.各类资金监管情况。根据预算指标和分月用款计划,按预算、按进度、按用途报批财政资金,按月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并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时上报会计报表,确保乡人大依法履行职权,硬化预算约束;专项资金实行规范化管理,坚持和执行县级报账制度和资金拨付制度,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人管理、封闭运行、安全有效”,严禁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严格执行项目工程财务管理制度,手续完备,资料完整。
4.支农、惠农及民生资金发放情况。2017年,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兑付各项惠农补贴662.47万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317.16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补贴60.3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贴94.23万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贴24.11万元,基础母牛扩群补贴4.5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22.18万元,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139.90万元)。坚持民生优先理念,按时、足额转账支付各类民政补助救助资金217.83万元(优抚对象定期补助86.22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救助金28万元,因灾恢复重建民房救助金4万元,临时救助金43.2万元,重点对象医疗保障金1.95万元,建档立卡人员医疗补助50.23万元,其他民政资金4.23万元)。
5.债务管理及债务清理工作。债务实行动态管理,按债务数据与原始资料相符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积极化解历史债务。年内认真对乡级债务进行清理、登记,确保债务的真实性、准确性,按月上报县财政局预算股债务数据。及时清理历年公益性债务,并按县级部门的要求和时间规定上报数据及相关资料。年内消化地方政府性债务175.43万元,年末债务余额0万元。
6.财政票据使用及管理工作。根据财政票据使用及管理的规定和县财政局综合股的工作要求,对我乡所领用的财政票据进行清理、登记、核销。按时清理财政票据,所涉及财政票据能按使用范围和资金性质使用、核销,年内各预算单位和村委会无严重违规使用和丢失财政票据的情况。
7.国有资产及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严格执行各项国有资产监管规定,定期对各预算单位的固定资产数进行清理、登记,做到账实相符,国有资产处置均按县国资委要求的程序进行申请、处置、核销。2017年9月30日,专项对各预算单位财务账面数据、决算报表数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进行逐一清查,通过清查所有数据均一致,且都账实相符。
8.审计整改工作。2017年7月22日至8月25日,县审计局对我乡财政所2016年度接待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下达《昌宁县审计局关于全县2016年度接待费用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我所针对此次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在以后的接待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从严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切实加强公务接待费的审核报销和使用管理;不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接待对象个人负担的费用;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不予报销。接待费报销坚持一事一结算,报销凭证包括公函、财务票据、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清单。
9.预决算公开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要求按时推进预决算信息网络公开,不断扩大预算公开范围。严格执行乡机关乡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事务性支出的审核报销程序,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10.按时按质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耈街乡财政所暂定编制数4名,其中所长1名。年末实有人数为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17年度收入合计381,9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94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31,134.48元,增长8.87%,主要原因为2017年涉及在职人员增资,导致刚性支出增加,所以收入也调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17年度支出合计380,300.47元。其中:基本支出375,100.47元,占总支出的98.63%;项目支出5,200元,占总支出的1.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12,434.61元,增长3.38%,主要原因为2017年涉及在职人员增资,导致刚性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5,100.47元。与上年对比增23,434.61元,增长6.66%,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在职人员增资使得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0.59%,人均56,818.3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9.41%,人均36,956.8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为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00元。与上年对比减11,000元,减67.9%,主要原因为上级拨入的专项资金收入减少,部分惠农工作开支的办公经费在基本支出中列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300.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12,434.61元,增长3.38%,主要原因为2017年涉及在职人员增资,导致刚性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0,300.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财政所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0元,支出决算为33,922.5元,完成预算的96.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922.5元,完成预算的96.9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2,442.9元,下降48.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442.9元,下降48.8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县审计局对财政所2016年度接待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根据审计要求,财政所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从严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切实加强公务接待费的审核报销和使用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3,922.5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922.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922.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财政所日常工作运转(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353.47元,与上年对比减28,176.37元,减17.77%,主要原因为2017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之财力紧张,导致日常办公经费减少。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财政所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部门资产总额1,010,333.39元,其中:流动资产326,437.55元,固定资产683,895.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79.5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20.47元,固定资产增加5,2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2017年财政所办公设备采购统一纳入乡人民政府进行政府采购。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乡财政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方针和政策,狠抓收入管理,强化资金监管,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但在这个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烤烟产业逐年萎缩,种植规模仅占2012年高峰期70.34%,辖区内无重点企业,无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困难,收入增长举步维艰;二是刚性支出压力较大,产业投入难度加剧,收支矛盾异常突出;三是财政所工作人员不足,经常出现“一人多岗”的情况,遇事“见子打子”,基本业务规范性有待加强;四是乡直单位、村级报账员缺少专业知识培训,业务能力及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存在差距。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继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二是进一步强化财税征管;三是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四是完善内部控制及资金监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17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