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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8-1026053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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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学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至2017年底,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在职教职工53人,退休教职工27人,享受遗属补助人数2人,享受特少民族学生生活补助人数8人,有教学班23个,在校学生1070人。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德育。从学生的一言一行抓起。从仪表、礼仪、着装抓起,引导学生说文明话,做文明事。用环境育人。加大文明校园,文化校园,绿化校园,美化校园;用心打造创设整洁,规范,优美,舒适的育人环境,用环境育人、启迪人、影响人、塑造人。

2.抓实教学工作。一是要端正办学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使学生全面发展;二是要以教学为中心,以文化教育为中心,抓出亮点,培养高分,教学常规要在“实”和规范、示范、建档上下功夫校本研训活动形式要灵活,要把着眼点放在研究备课、上课,研究教法、学法,研究知识点、考点,研究教学中的问题和困惑,核心是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解决自身存在的实际问题。重视课题研究。

3.重视教师培养,加强师德教育。积极选送骨干教师外出学习培训,采取骨干典型引路示范,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示范高效精彩的课堂教学,促进教育管理水平的提升和课堂效益的提高。充分发挥现有现代教育资源作用,大力倡导教学手段创新,现代化,科学化,有效化,立足引领、培养教师向学科专业化发展;坚持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加强师德教育,增强教师使命感、责任感、压力感,集体意识,全局意识。

4.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校舍条件和设施设备条件,突出校园文化特色和主题,抓好校园文化提升。不断加大学校内部设施设备投入,改善办公条件和办学设施。

5.抓实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平安。学生上学要求家长(监护人)接送,实行学生入校、离校接送制度。重视组织召开学生家长会,与家长建立微信、电话联系沟通制度,积极做好家访。学校实行封闭管理,严格门卫进出制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17年末核定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2、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17年度收入合计6,889,08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89,089.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1,223,073.94元,增长21.59%,主要原因为:

1、其他教育管理事务资金(抚恤金),新增收入92,400.20元;

2、薪级工资增加,小学教育资金,新增收入59,182.94元;

3、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增加,新增收入1,066,085.80元。

4、特殊学生增加,特殊教育资金,新增资金5,405.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17年度支出合计6,890,997.2元。其中:基本支出6,888,997.2元,占总支出的99.97%;项目支出2,000元,占总支出的0.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1,209,339.94元,增长21.28%,主要原因为:

1、其他教育管理事务资金(抚恤金),新增支出92,400.20元;

2、薪级工资增加,小学教育资金,新增支出45,448.94元;

3、特殊学生增加,特殊教育资金,新增支出5,405.00元;

4、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增加,新增支出1,066,085.8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88,997.2元。与上年对比增1,207,339.94元,增长21.25%,主要原因为:

1、教育管理事务资金(抚恤金),新增基本支出92,400.20元;

2、薪级工资增加,小学教育资金,新增基本支出43,448.94元;

3、特殊学生增加,特殊教育资金,新增基本支出5,405.00元;

4、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增加,新增支出1,066,085.8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元。主要原因为:

2017年项目支出为“特少民族学生生活补助”8人共计金额2,000.00元,2016年亦有此项目8人共计金额2,000.00元,与上年对比不存在增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90,99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1,209,339.94元,增长21.28%,主要原因为:

1、其他教育管理事务资金(抚恤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400.20元;

2、薪级工资增加,小学教育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48.94元;

3、特殊学生增加,特殊教育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5.00元;

4、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6,085.8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5,733,08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主要用于教育管理事务资金(抚恤金)92,400.20元,小学教育资金5,635,277.00元,特殊教育5,405.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7,9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主要用于退休费384,84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773,075.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资产总额8,495,140.74元,其中,流动资产955,268.42元,固定资产7,539,872.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7,324.1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96,976.77元,固定资产减少49,65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间,账面原值1450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房屋处置),账面原值145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17年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预算,并按要求执行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