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8-102601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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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为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受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疾病防控、职业健康检查等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承担卫生计生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和证件制作并发证、从业人员卫生法律知识培训、法制宣传、公共卫生事件、卫生案件的调查处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格卫生行政许可,严把准入关。办理各种证件797件,公共场所共办理196件,其中新办114件、延续35件,复核34件、变更7件,注销6件。生活饮用水办理2件,其中新办1件、延续1件。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447件。医疗卫生许可,执业医师注册20人,其中首次注册6人,变更注册14人。执业助理医师注册3人,其中首次注册2人,变更注册1人。护士执业注册11人,其中变更注册5人,延续注册6人。母婴保健技术考核人员103人,其中首次注册55人,延续注册48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15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受理13家,新办1家,延续12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受理103人,发证103人;完成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1家,校验143家;完成放射诊疗单位校验12家,新办1家。
2.深入开展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职业卫生监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医疗卫生监督:按月上报特殊药品和医疗废物报表。对辖区内的151家医疗机构开展综合执法检查,检查209户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09份。传染病防治:完成辖区内152家医疗机构和63家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的传染病防治、医院感染管理等综合监督检查。今年共完成监督监测医疗机构48家,其中市级发证医疗机构5家,疾控中心1家,乡(镇)卫生院12家,村卫生室26家,一级民营医疗机构2户、个体诊所3户,共检测样品519份,合格516份,合格率99.4%。放射诊疗管理:完成辖区内放射诊疗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双随机工作:放射卫生1户,已完成1户;职业卫生1户,已完成1户;医疗卫生1户,已完成1户;传染病防治5户,完成5户。
3.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公共场所监督管理480户,从业人员2386人。分三期举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法律、法规培训。县城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共出动车辆549辆次,出动监督员、协管员1442人次,对辖区内美容美发店、旅馆旅店、歌舞厅、公共浴室、商场等480户公共场所进行了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21份,对未持有“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7户公共场所进行处罚,罚款0.55万元人民币。2017年2-4月对辖区内的美容场所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08人次、协管员324人次、车辆121辆次,对51户美容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发放宣传资料102份,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对业主及从业人员进行了宣传教育,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1份责令限期整改。2017年4-6月组织开展公共场所监督抽检工作,抽检单位23户,抽检非产品类样品249项次、所检项目合格218项次,项次合格率88%,对检测不合格的8户公共场所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2017年1-6月对辖区内的住宿业、公共浴室、娱乐场所三类经营性公共场所进行了艾滋病防治监督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88人次、协管员342人次、车辆158辆次,对221户(住宿场所166户、沐浴场所19户、音乐厅36户)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发放宣传资料1826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21份。
4.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开展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督检查45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5份,出动监督员135人次;与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二次供水单位签订《昌宁县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安全责任书》198份;开展“两会”期间、学生高考期间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2次;开展水质快速检测水样16份;开展农村饮水点监督检查102户次。督促县金润供水公司送检水样63份,检验结果均合格。拟定我县2017年生活饮用水安全监督监测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我县2017年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活饮用水宣传周活动,制作布标横幅一块、电子宣传标语1条,悬挂宣传7天,制作发放宣传材料3种500份,接受群众咨询40人次。开展县城涉水产品经营单位调查宣传15户次,发放宣传材料30份。
5.认真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召开“2017年卫生监督校园行动计划培训会”,综合监督执法所全体监督员、县直医疗单位及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共41人参加培训。9月7日,召开2017年学校卫生工作部门联席会。截止日前共出动监督员988人次、车辆264辆次,检查学校144所,签订“昌宁县学校卫生管理及卫生监督校园行动责任书”144份,下发指导性“卫生监督意见书”144份。全面完成 “双随机”抽检任务及重点监督检测工作。完成国家学校“双随机”23所,重点卫生监督检测29所。对卫生监测不合格的学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29份,要求限期整改。
6.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5次,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4人次,出动车辆5辆次,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12份,抽检样品125份,合格125份,合格率为100%。参与县食安办组织的元旦春节期间、学生高考、中考及端午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3次,监督21户次,出动卫生监督员21人次。开展“两会”期间卫生安全保障1次。开展了《食品安全 百姓安康》的宣传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编印了《健康饮食 如何预防四季豆中毒》、《食品安全宣传材料》等2种宣传材料,在本单位门口张贴和发放宣传400份。
7.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组织全县协管员集中培训1期,共培训41人次。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1次,共张贴宣传画4种12张,悬挂布标横幅1块,发放宣传材料3种200份,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8.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卫生违法行为。本年度共结案33件,罚款1.81万元。其中公共场所立案7户次,结案7户次,罚款0.55万元。饮用水立案1户次,结案1户次,罚款0.1万元。非法行医:立案11户次,结案11户次,罚款人民币0.995万元,取缔14户次。传染病防治:立案13户次,结案13户次,罚款1.08万元。医疗卫生:立案2户,结案1户,罚款0.08万元。在卫生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认定违法主体和违法事实,遵守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做到违法事实清楚,处罚程序合法,处罚证据确凿,处罚程度适当,保证了卫生行政处罚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年内,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9.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加大法制稽查力度,着力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切实加强监督员培训,积极参加省市各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二是制定2017年全县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实施方案,按省市设定必修课,组织卫生监督员上网参加网络培训,组织线上培训班1期。开展卫生监督员内部培训6期次,培训64人次。三是加强法治稽查,提高执法质量。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和卫生监督执法质量抽查,共抽查卫生行政许可卷宗11份,卫生行政执法卷宗7份,开展着装稽查2次,抽查卫生监督员作风建设4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即: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17年度收入合计2,444,31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4,318.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790,915.36元,增长47.84%,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收入638,717.06元;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新增收入80,000.00元;
3.食品安全事务资金,新增收入3,000.00元;
4.非税收入返还资金,新增收入69,198.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17年度支出合计2,364,318.6元。其中:基本支出2,211,318.6元,占总支出的93.53%;项目支出153,000元,占总支出的6.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692,965.36元,增长41.46%,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支出638,717.06元;
2.卫生监督机构支出资金,新增支出54,248.3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11,31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8,185.36元,增长47.11%,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基本支出638,717.06元;
2.购置一批办公设备及业务用房维修,新增基本支出69,468.3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5.61%,年人均120,903.8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4.39% ,年人均63,372.7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220元,减少9.05%,主要原因为: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减少支出15,22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4,31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692,965.36元,增长41.46%,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支出638,717.06元;
2.卫生监督机构经费支出,新增支出54248.3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79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主要用于在编在岗人员社会保障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203,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在编在岗人员工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相关经费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3,642元,支出决算为73,642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093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549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7,896元,增长60.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8,088元,增长87.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2元,下降1.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28,088.00元,便于单位管理,一次性充值油卡30000.00元,实际用于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93元,占81.6%;公务接待费支出13,549元,占1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9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09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54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54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0,518.3元,与上年对比增69,468.3元,增长10.05%,主要原因为:
购置办公设备及维修业务用房,新增资金支出69,468.3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 办公费100,780.04元;
(2)印刷费26,675.60元;
(3)手续费5,240.00元;
(4)水费2,884.20元;
(5)电费6,954.78元;
(6)邮电费30,958.45元;
(7)差旅费57,919.00元;
(8)维修(护)费17,842.85元;
(9)会议费550.00元;
(10)培训费630.00元;
(11)公务接待费13,549.00元;
(12)专用材料费83,264.90元;
(13)劳务费24,011.48元;
(14)工会经费65,300.00元;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438.00元;
(16)办公设备购置98,960.00元;
(17)专用设备购置172,56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资产总额5,251,136.34元,其中,流动资产224,386元,固定资产5,026,750.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9,398.6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31,647.68元,固定资产减少32,2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00700元;报废报损资产40项,账面原值10381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9,14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89,14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89,14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17年县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和转移支付项目以及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各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均达到绩效设定的目标值,自评结果为优。通过对财政支出项目的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省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