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102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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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财政课题研究,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式,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全县财政体制政策,监督乡镇财政工作。
2.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批全县预算单位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和省市对我县的转移支付。
3.拟订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政府非税收入核算、监督和专项稽查;监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
4.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5.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全县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6.负责审核和汇编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协调金融服务有关事宜,监管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参与制定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承担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政的监管工作;管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
7.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资金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10.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1.组织实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全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全县部门财务活动,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处理。
13.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14.拟订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措施,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出资人对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发挥职能职责,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2.优化支出结构,民生改善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3.推进财政改革,财政服务和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
4.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5.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工作扎实推进。
6.规范债务管理,政府投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
7.强化监督指导,增强金融服务经济发展作用。
8.全面摸清家底,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687,970.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87,970.4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111,386.46元,减少26.02%,主要原因为:工业信息引导资金减少收入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3,675,677.32元。其中:基本支出13,133,995.63元,占总支出的96.04%;项目支出541,681.69元,占总支出的3.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540,452.3元,减合15.67%,主要原因为:
1.“维修(护)费”减少271,600.56元。
2.“培训费”减少144,960.68元。
3.公务接待费”减少17,253.95元。
4.劳务费减少1,931,333.42元。
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企业工业信息引导资金减少5,000,000元。
6.退休费减少459,990.5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财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33,995.63元。与上年对比减2,907,133.99元,减合18.12%,主要原因为:
1.“维修(护)费”减少271,600.56元。
2.“培训费”减少144,960.68元。
3.公务接待费”减少17,253.95元。
4.劳务费减少1,931,333.42元。
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企业工业信息引导资金减少5,000,000元。
6.退休费减少459,990.55元。
7.抚恤金减少167,630元。
8.办公设备购置减少167,900.69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2.4%,人均87553.1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6%,年人均7759.1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财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1,681.69元。与上年对比增366,681.69元,增合209.53%,主要原因为:
1.咨询费,新增项目支出3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97.53%。
2.办公设备购置,新增项目支出288,010.69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新增项目支出213,671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92,006.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3%。与上年对比减少2,649,123.3元,减合16.51%,主要原因为:
1.邮电费,减少14,996.67元。
2.维修(护)费,减少121,600.56元。
3.培训费,减少144,960.68元。
4.公务接待费,减少17,253.68元。
5.劳务费减少1,931,333.42元。
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企业工业信息引导资金减少5,000,000元。
7.退休费减少459,990.55元。
8.抚恤金减少167,630元。
9.办公设备购置减少167,900.6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77,86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9%。主要用于:
工资和福利支出8429669.21元:基本工资2368135元,津贴补贴2885051.28元,奖金3006822.5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7657.2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2474.28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164490.48元:办公费380126.40元,印刷费19616元,咨询费100000元,邮电费114478.70元,差旅费300234.70元,维修(护)费218387元,会议费41851元,培训费60138.52元,公务接待费234733.25元,劳务费754593.7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622.12元,其他交通费36699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6992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474元:生活补助27740元,住房公积4634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451230.31元:办公设备购置124901.31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26329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7,36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0470.40元;差旅费10000元;退休费226896.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26,775.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30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5,700元,支出决算为357,822.97元,完成预算的8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1,013.72元,完成预算的7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6,809.25元,完成预算的93.4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资金,由于单位实行了内部控制制度管理,2017年决算数111,013.72元比预算数141600元减少了30558.28元,占比78.4%。
(2)公务接待费资金,由于单位实行了内部控制制度管理,2017年决算246,809.25元比预算数264100元减少了17290.75元,占比93.45%。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7,812.47元,下降-11.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558.52元,下降21.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253.95元,下降6.5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资金,由于单位实行了内部控制制度管理,2017年决算数111,013.72元比2016年决算数141572.24元减少了30558.52元,下降21.59%。
(2)公务接待费资金,由于单位实行了内部控制制度管理,2017年决算246,809.25元比2016年决算数264063.20元减少了17253.95元,下降6.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013.72元,占31.02%;公务接待费支出246,809.25元,占68.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013.72元。其中:燃油费80000元,修理费过路费保险费31013.72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1,013.7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出差、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6,809.2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6,809.2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有关单位部门工作检查及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昌宁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4,485.1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59,322.51元,减合66.07%,主要原因为:“维修(护)费”减少271,600.56元。“培训费”减少144,960.68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7,253.95元。劳务费减少1,931,333.4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企业工业信息引导资金减少5,000,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商品和服务支出3272497.81元:办公费380126.40元,印刷费19616元,咨询费70000元,邮电费114478.70元,差旅费313846.70元,维修(护)费262541.57元,会议费43051元,培训费60138.52元,公务接待费246809.25元,劳务费765736.4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013.72元,其他交通费399775.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6992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351987.31元:办公设备购置25658.31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2632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7,092,450.55元,其中,流动资产1,262,488.51元,固定资产5,829,962.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79,102.0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830,872.65元,固定资产增加351,770.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56,120元。
货物采购856120元:保会通软件购置费46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396120元。
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昌宁县财政局机关2017年收入年初预算安排713.42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加43%,增加主要原因工资增加。
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当年决算总收入1168.79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26%,减少主要原因工业信贷引导资金减少,退休人员工资减少。
支出1367.56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15%,减少主要原因工业信贷引导资金减少,退休人员工资减少。基本支出1313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18%,项目支出54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208%,增加原因向上级争取的项目资金。
2.自评指标体系
我局设立的自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部门预算资金项目、部门整体支出两大类绩效目标。
3.评价结果
根据局机关各项目股室展的自评情况和财政局机关预算资金项目、部门整体支出两大类绩效目标整体评价情况,2017年度我局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97.5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1801111
附件【昌宁县财政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2018101703000287020181022094040708.xls】
附件【昌宁县财政局2017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docx】
附件【昌宁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2018101702591330320181022093848574.00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