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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8-1021059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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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承担县委有关经济社会、党的建设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相关重要政策文件、农村工作等重要政策、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部署等文稿的起草和修改;筹备县委农村工作会议。

2.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对本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农村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和参与研究制定本县的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对策措施;综合分析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提供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参考;研究国际、国内和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及其对本县的影响,收集、整理周边县区情况和分析信息资料,提供领导借鉴。

3.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点调研课题,组织、联络、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农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涉农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

4.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联系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负责领导小组的值班联络、会议组织、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

5.统筹协调县级涉农部门的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拟定全县新农村建设战略和规划,组织有关涉农部门研究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政策,参与研究全县涉农重大政策;组织领导、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围绕国家、省、市、县的部署和要求开展新农村建设调研工作,适时对“三农”重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和反映全县“三农”工作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重大涉农课题,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和检查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对外开放、农业招商引资、村级集体组织建设工作;拟定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计划,组织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学习培训,负责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的日常服务、指导、总结考核、评选表彰、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工作。

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调查研究、以文扶政,信息服务工作扎实到位

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围绕县委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当参谋、献良策”的核心工作来抓。积极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组织开展了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助推脱贫攻坚、昌宁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等重点课题研究,年内完成了《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专题调研报告》、《昌宁县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助推脱贫攻坚调研报告》、《昌宁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专题调研报告》等调研文章;配合省市级专题调研组完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专题调研、“选树典型”调研工作、农业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改革工作队伍情况专题调研等重要调研课题。重点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对策性研究,并形成了有价值、有分量的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编印在《领导参阅》(季刊)上呈送县级领导参阅。

二是切实抓牢文稿起草。把服务县委重大决策作为政研工作的重要任务,努力抓实重要文稿起草工作。重点围绕“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农业现代化发展等重大决策,起草了《中共昌宁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中共昌宁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台账》和《昌宁县2017年促进农民增收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等文件,撰写了《关于昌宁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汇报》、《补短板 促跨越 着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等文稿材料;通过牵头和参与重要文稿起草,锤炼了研究和写作能力,努力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三是有效落实信息服务。在抓好外宣工作的同时,通过单位内部创办《政研信息》、《昌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简讯》、《昌宁改革快报》,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政研工作、农业农村工作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以及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七改三清”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准确反映各项工作的成绩和经验。1-9月份,报送信息被各级媒体采用近60条次;完成党委信息考核任务90分,达目标任务的90%,预计年底能按时完成考核任务。同时,采编《政研信息》12期、《昌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简讯》7期、《昌宁改革快报》16期,编制呈送《领导参阅》(季刊)3期。

2.组织协调、健全机制,深化改革工作砥砺前行

2017年,全县共研究确定九大领域19个方面58项重大改革事项,具体的任务细化在工作台账上,共涉及151大项298项改革内容,其中需制定方案233项,贯彻落实65项。涉及55个单位。截至目前,需制定方案的233项中除市级未出台方案无法启动实施的142项外,已制定出台方案49项,其余42项改革事项均已全面启动实施。分领域情况是:经济体制改革领域出台8项、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领域出台1项、民主法制改革领域出台2项、文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领域出台5项、社会体制改革领域出台3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域出台2项、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领域出台19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领域出台5项、农业农村改革领域出台4项。需贯彻落实的65项中除省市级未安排部署无法启动实施的23项外,其余42项均已按要求、步骤启动推进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严肃考评确保落实。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的“三重”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考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评范畴。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各专项小组会议,认真研究、安排部署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印发《中共昌宁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及《中共昌宁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台账》,明确改革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

二是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狠抓改革督察问效。制定了《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按照“周报告、月通报、季督察、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县委成立专项工作督查组,由县委督察专员任组长,定期不定期对“三重”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委改革办的职能作用,通过采取专项督查、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推进工作落实,调动了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了改革实效。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督察5次。

三是规范业务,落细落小,强化宣传凝聚共识。各专项小组、各涉改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把抓改革落实摆到重要位置,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改革方案亲自把关,并认真总结工作中形成的特色、亮点,凝聚改革共识,营造工作氛围,以先进典型带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深入推进。目前,共上报昌宁改革快报16期,被市委改革办采用4期、昌宁信息采用2期、保山新闻网采用1期、昌宁先锋采用1期。

3.措施有力,真抓实干,城乡人居环境有效提升

(1)稳步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2017年,全县计划启动实施省、县共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试点13个,完成投资1.5亿元以上。围绕工作目标,立足工作实际、发挥优势,整合资源、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一是抓实项目申报。完成了13个美丽宜居乡村试点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项目由省级下达到我县,下达资金585万元,县级投入资金200万元。项目涉及13个乡镇、13个行政村、13个自然村、2329户农户7526人。

二是科学选点布局。深入乡镇开展调研摸底工作,通过看、听、查、访等方式确定试点选点布局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的要求,选择区位条件好、经济基础强、带动作用明显的自然村,优先考虑历史文化名村、特色产业村、交通干道沿线村、重点景区周边村、特色景观旅游村、传统村落等有条件的自然村进行提升改造,逐村整体推进,逐步配套完善,确保建成一个带动一片。通过分析可行性和实用性,上报县委、县政府优选了13个自然村做为昌宁县2017年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建设村。

三是做优规划编制。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生态和谐、突出特色、一村一景”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规划要求,结合村情,尊重民意,因地制宜,科学编制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规划,通盘布局美丽宜居乡村示范点,按照统一规划、集中投入、配套完善、分批实施的思路,逐村、连片整体推进,确保建一个发挥效益一个。2017年,完成了13个省、县共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试点的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对规划进行评审,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盘活投入机制。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充分整合易地扶贫搬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整乡推进、危旧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等项目资金,按“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思路来统筹多方资金力量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2017年,计划完成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总投资1.5亿元以上。截至目前,13个建设试点已全部启动,完成建设投资12670.35万元、占全年计划完成投资任务的84.47%,其中省级补助资金585万元,整合各类项目资金4013.45万元,乡镇投入10万元,借贷资金762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7299.9万元,预计到年底可完成投资目标任务。

五是扎实稳步推进。按照县级领导小组协调,成员单位主抓,乡(镇)、村(社区)建设的原则,整体谋划,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形成了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其主人翁意识,做到自觉投工投劳,主动监督管理;集中多方资源,合力打造美丽宜居乡村,力求做到点上出彩、线上靓丽、面上优美,建成环境更美、生活更好的农村新景象。坚持把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与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农民增收;每个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示范点发展一个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着力打造精品,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特。

(2)抓实“七改三清”环境综合整治

村庄“七改”行动有序推进。一是“改路”:通过加强乡村公路规划,整合资源项目,确保通村公路、建制村通畅工程、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等项目稳步推进,2017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乡公路改造项目县城至大田坝公路30公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批,施工图上设计已通过专家评审,预计12月30日前可开工建设。撤并建制村通畅工程年内下达计划4条路22.358公里,分别为吃水沟至小龙潭公路(8.379km)、二母龙至劝桥公路(5.571km)、金马至大沙坝公路(4.329km)、金宝岔口至新脚箐公路(4.079km),目前正在实施路基开挖,预计年底可全部完工。二是“改房”:稳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农村居住条件大幅改善。依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2017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200户改造任务已全部分解到户,其中:修缮加固711户、拆除重建337户、政府兜底建设152户;上级下达补助资金共计2759.84万元,已拨付至各乡镇;其中:中央补助1839.91万元、省级补助919.93万元。截止目前,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开工574户、开工率47.83%。三是“改水”:紧紧围绕“贫困村、贫困人口率先实现饮水脱贫”的目标,坚持“以贫困村为优先,贫困人口为重点”的原则,计划在13乡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85件(财政资金120件、浦发银行项目69件),解决1.5万人饮水问题。截至目前,已到位资金6427.72万元,已开工50件,完工35件,完成投资691万元,解决1.55万人饮水问题;预计年底可完成投资6898.72万元,解决7.5万人饮水问题。四是“改电”:目前已完成农网改造工程架设10千伏线路114.43千米,400伏架空线路167.86千米,安装配电变压器85台,安装一户一表359户;完成投资2131万元。五是“改圈”:按照“一区一品”的原则,推广专业合作社统一养殖和大户代养模式,转变农户分散养殖为标准化集中养殖,有效提升畜禽养殖综合效益。目前,已实现规模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均达95%以上。将改圈工作与沼气池建设相统一,变废为宝;自2013年起组织实施农村沼气池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全县共建成户用(8m³)沼气池1.575万口,养殖小区(30m³)沼气池4口,养殖小区(50m³)沼气池10口,大型沼气池(1000m³)沼气池1口;2017年组织实施昌宁县恒圆生猪养殖场1200m³大型沼气池建设工程,目前正准备招投标工作。六是“改厕”:截至目前,13乡镇中共建镇区公厕4个,124个建制村建成建制村公厕83个。七是“改灶”:2007-2016年,我县累计实施完成省级第二代改灶项目9000户,其中2016年1500户全部安排成品灶;2017年,争取到省级农村能源项目省柴节煤炉灶1200套,并完成发放。目前,正在争取节柴成品灶项目,向边远山区推广。

村庄“三清”工程稳步实施。一是清洁水源。以水利改革为契机,以提升基层水利服务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目前,已建成水资源监测及管理信息系统一套,完成重点用水户在线监测站点11个,水功能区视频在线监测1处,河西水库水源地保护视频在线监测站点12个,地下水监测站点1个,农业灌溉渠道取水量监测站点2个,供水区视频在线监测站点10个。二是清洁田园。完成田园镇四角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150万元;正在实施柯街、卡斯23个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以及耈街打平、田园勐廷传统村落环境整治项目,其中柯街镇、卡斯镇连片整治项目申请到位中央环保专项资金2000万元,耈街打平、田园勐廷传统村落环境整治项目申请到位中央环保专项资金270万元;截至目前,共计完成投资1500万元。完成10个列入省级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编制上报工作,争取到位环保专项资金1470万元,计划2017年底全部完成建设。完成昌宁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将全县42个贫困村农村环境整治列入国开行重点支持项目,计划投入资金6000万元;申报浦发行基金9500万元,现已列入第一批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三是清洁家园。以乡镇“两污”治理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洁家园,灭蚊防病”爱国卫生运动。化学消杀面积累计达611.8万㎡、投入药品种类99种、药品数量36880袋;环境治理累计消除垃圾18316.3吨、参加人次19774人、出动车辆283辆、消除污水沟32132米、消除卫生死角4858个、治理废旧轮胎收购点89个;共发放宣传教育资料72种,达24364份;开展督导工作,检查单位、场所共计1183个、次数达到199次。

4.全员行动、精准施策,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和部署,扎实做好“挂包帮”“转走访”相关工作。一是组织领导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设置脱贫攻坚办公室。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扶贫专干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二是全员挂包帮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扶贫“第一责任人”责任,厘清“第一责任人”如何履职担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推进脱贫攻坚,进一步发挥行业部门优势,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到位。实施全员挂包帮扶,每名干部职工作为帮扶责任人挂包5户贫困户,全室共挂包大田坝湾岗村贫困户75户306人。三是驻村工作扎实。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驻村扶贫工作,想干、乐干。把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选派工作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抽硬人、硬抽人,把素质好、能力强、作风实的优秀干部选派到脱贫攻坚一线;工作交接到位,对上能脱钩、对下能上手,确保下派队员与原单位岗位脱钩,真正驻村、抓实工作、发挥作用。四是因户施策精准。抓扶贫做到摸清底数、找准“穷根”、明确靶向,因地制宜、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帮扶人至少每月1次深入到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家中,深入了解目前贫困户真实情况,掌握贫困户的脱贫需求。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依托脱贫攻坚相关政策,与贫困户共同商定脱贫措施、增收办法,让贫困户认可并积极实施;开展“造血式”帮扶,引导贫困户主动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农户积极发展产业,做到因户施策精准。

5.统筹兼顾、稳扎稳打,其他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坚持着眼于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多方争取支持,认真开展其他各项工作,确保了任务目标的实现。一是认真开展农办相关指标考核业务。积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对接,对全县201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三农”发展考核指标任务进行分解,及时总结上报。二是扎实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等各项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视干部职工队伍管理,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努力推进意识形态和综治维稳工作迈上新台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待消化暂定编制数10名,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139161.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9161.8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1044750.09元,增长95.46%,主要原因为:

1.由于机构改革,县新农办并入政研室,工作人员增加,工资增加、人头经费也增加;

2.工资晋升和改革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091354.97元。其中:基本支出2024514.97元,占总支出的96.8%;项目支出66840元,占总支出的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1049136.27元,增长100.66%,主要原因为:

1.由于机构改革,县新农办并入政研室,工作人员增加,工资增加、人头经费也增加;

2.工资晋升和改革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4514.97元。与上年对比增982296.27元,增长94.25%,主要原因为:

1.由于机构改革,县新农办并入政研室,工作人员增加,工资增加、人头经费也增加;

2.工资晋升和改革调整。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09%,年人均7489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91%,年人均2155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840元。与上年对比增12840元,增长19.21%,主要原因为:由于机构改革,县新农办并入政研室,工作人员增加,综合考核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1354.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1049136.27元,增长100.66%,主要原因为:

1.由于机构改革,县新农办并入政研室,工作人员增加,工资增加、人头经费也增加;

2.工资晋升和改革调整;

3.在职人员工资支出比上年增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0034.6元;

4.单位办公经费等比上年增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121.1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55116.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1380208.68元、单位办公经费支出301828.09元、遗属补助624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84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623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8%。退休人员工资130523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5715.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000元,支出决算为32249.16元,完成预算的97.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287.16元,完成预算的92.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962元,完成预算的99.8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制度,“三公”经费也有所压缩。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7748.85元,增长61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186.85元,下降199.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562元,增长1540.1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新农办并入本室,相应的职能也增加,所以费用增加;公车改革拍卖了2辆公车,所以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87.16元,占28.8%;公务接待费支出22962元,占7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87.1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287.1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乡镇调研督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96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96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督查检查接待和乡镇工作人员对接工作餐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828.09元,与上年对比增220021.18元,增长268.95%,主要原因为:由于机构改革,县新农办并入政研室,工作人员增加。

(1)办公费新增19463.12元;

(2)印刷费新增3269.2元;

(3)电费新增1201.89元;

(4)差旅费新增37938.5元;

(5)会议费新增11536元;

(6)公务接待费新增21562元;

(7)劳务费新增51303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新增6186.85元;

(9)其他交通费用新增10275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01828.09元。

(1)办公费35320.22元;

(2)印刷费3269.2元;

(3)电费2562.01元;

(4)差旅费37938.5元;

(5)会议费11536元;

(6)公务接待费22962元;

(7)劳务费51303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87.16元;

(9)其他交通费用1276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资产总额2853821.3元,其中,流动资产2201325.3元,固定资产6524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48862.2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086132.21元,固定资产增加4627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单位专项业务工作经费资金66840元,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完成专项业务工作的日常经费支出,2017年项目绩效自评为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