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102105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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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政协昌宁县委员会是我县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在中共昌宁县委的领导下,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县政协常委会在中共昌宁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把协商民主贯穿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聚焦中心工作,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进程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常委会始终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召开4次常委会会议、5场专题协商会,组织开展了全县殡葬改革、中药材产业发展、全民健身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传统村落保护、物流业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乡村旅游扶贫、苗族和布朗族整族帮扶项目等10余次调研视察活动,提出了50余条工作建议,形成专题调研视察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形成一大批高质量意见建议,为推动我县跨越发展献计出力。
政协班子成员通过列席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等渠道,就全县重大决策、重要工作等提出意见建议,增强了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了部门工作的开展,做到找问题与建良策同步,通报情况、知情明政与建言献策相结合,取得了明显成效。
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以来立案的92件提案分别交由22个承办部门办理,办复率、面商率均达到100%。为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对《关于加强对电商企业扶持》等4件重点提案开展了现场办理。《关于开发卡斯镇西山片区旅游资源》、《关于完善温泉镇杨善洲教育学习基地建设》等系列提案,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承办部门的落实,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通过组织委员走访、召开座谈会、调研视察等形式,多渠道收集整理社情民意,通过政协提案、调研报告等途径,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有效履行监督职能;积极参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和窗口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如在阳光司法、“迅雷行动”执行款兑付等活动担任特约监督员。参加相关评议会、听证会、评审会等活动,先后有多名委员参与了公务员招考、教师招聘及选调等工作,充分发挥了委员在促进政风、行风转变中的监督作用,促进了部门工作作风的改进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9,251,617.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51,617.1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1,824,552.66元,增长24.57%,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新增收入1,820,705.28元,增加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资调资,二是启动保山市“智慧政协”网络平台建设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新增收入3,847.38元,增加原因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130,217.15元。其中:基本支出9,051,617.15元,占总支出的99.14%;项目支出78,600.00元,占总支出的0.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1,496,972.20元,增长19.61%,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新增支出1,493,124.82元,增加原因为在职人员增资调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新增支出3,847.38元,增加原因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51,617.15元。与上年对比增1,418,372.20元,增长18.58%,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新增支出1,414,524.82元,增加原因为在职人员增资调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新增支出3,847.38元,增加原因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增加。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56,755.02占基本支出的71.33%,人均99,334.6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594,862.13占基本支出的28.67% ,年人均60,345.6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6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78,6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保山市“智慧政协”网络平台建设项目,新增项目支出78,6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5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30,217.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1,496,972.20元,增长19.61%,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新增支出1,493,124.82元,增加原因为在职人员增资调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新增支出3,847.38元,增加原因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99,1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4,821,339.87元、基本办公费支出501,220.88元、会议费支出902,925.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48,47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00.00元、公车补贴及公车租赁费支出444,444.25元、对扶贫挂钩村补助支出334,955.00元、遗属补助支出7,272.00元、2016年度县级考核奖支出397,063.00元、购置电脑及办公桌椅支出61,44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1,080.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9,002.20元、离退休费支出349,805.95元、离休干部死亡抚恤金182,272.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8,477.00元,完成预算的7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0,000.00元,完成预算的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8,477.00元,完成预算的99.3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改革划拨车辆4辆,车辆运行维护费随之减少120,000.00元;
(2)接待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1,523.00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44,773.93元,下降36.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4,440.63元,下降57.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3.30元,下降0.1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改革划拨车辆4辆,车辆运行维护费随之减少244,440.63元;
(2)接待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333.3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00.00元,占42.01%;公务接待费支出248,477.00元,占57.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180,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3辆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8,47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8,4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其他州市、县区政协的联络联谊及乡镇政协委员上报材料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4,862.13元,与上年对比增173,162.77元,增长7.15%,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增加100,060.41元,2017年启动保山市“智慧政协”网络平台建设项目,新增项目建设费及其他办公费100,060.41元;
(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73,102.36元,2017年增加对扶贫挂钩村补助支出。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基本办公费支出422,620.88元;
(2)会议费支出902,925.0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8,477.00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00.00元;
(5)公车补贴及公车租赁费支出444,444.25元;
(6)对扶贫挂钩村补助支出334,955.00元;
(7)购置电脑及办公桌椅支出61,44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2,748,376.40元,其中,流动资产226,400.00元,固定资产2,521,976.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8,781.4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5,813.20元,固定资产减少704,594.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631,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135,034.6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4,70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4,70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采购24,700.00元;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县政协2017年认真履职,按年初计划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立:
绩效目标已设立,且有准确性保证政协昌宁县委员会各项事务正常运转,在中共昌宁县委的领导下,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自评价分为7分。
预算配置:
①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政协昌宁县委员会核定编制21人,暂定编制8人,年末实有人数43人,超编14人,自评价分为0分。
②“三公经费”变动率
县政协办2017年初预算“三公经费”550,000.00元,2017年决算数为428,477.00元,减少121,523.00元,差异率为-22%,减少数过大,自评价分为1分,扣1分。
③重点支出安排率
政协昌宁县委员会2017年安排重点支出8,578,287.02元,占总支出的94%,分别为:在职人员工资支出5,520,342.07元、在职人员公务用车补贴427,200.00元、退休人员工资支出349,809.95元、政协会议费948,000.00元、主席工作经费100,000.00元、副主席工作经费240,000.00元、政协委员活动经费191,000.00元、委室调研经费100,000.00元、政协委员协商经费100,000.00元、离休人员死亡抚恤金182,272.00元、“智慧政协”网络平台建设支出78,600.00元、县级重点工作考核奖励341,063.00元。自评价分为2分。
④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
预算安排符合履职目标,自评价分为2分。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
①预算调整率
政协昌宁县委员会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数为7,012,826.00元,决算数为9,251,617.15元,预算调整数为2,238,791.15元(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增加2,267,554.95元,其中:落实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人员工资1,194,403.00元,市级补助“智慧政协”网络建设经费200,000.00元,本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奖励341,063.00元、决算代编离退休人员工资349,809.95元,离休人员死亡抚恤182,272.00元),实际调减28756.80元,差异率-0.41%,自评价分为4分,扣1分。
②支出进度
县政协办所发生的每一笔支出按进度要求完成资金支出。自评价分为5分。
③资金结余
资金上年结余为5,000.00元,2017年市级补助“智慧政协”网络建设经费200,000.00元,因项目资金2017年11月份才拨入,12月支付首次资金78,600.00元,结余121,400.00元,2017年结余为126,400.00元,差异率为2,428%,自评价分为0分。
④“三公经费”控制率
县政协办2016年 “三公经费”决算数为673,250.93元,2017年决算数为428,477.00元,减少244,773.94元,差异率为-36%,自评价分为4分。
预算管理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
县政协办财务制度健全。制定了办公设备采购、资产管理、会议及培训、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日常事务报销等制度,财务人员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会计法》,严格按相关制度及县政协办制定的各项规定进行核算。自评价分为4分。
②资金使用合规性
县政协办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使用合法合规。自评价分为4分。
③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
县政协办做到及时、全面在政府网公开预算、决算,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自评价分为4分。
资产管理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
县政协办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且得到有效执行。自评价分为1分
②资产管理安全性
县政协办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自评价分为1分
③固定资产利用率
县政协办固定资产配置合理,无闲置固定资产,资产利用率为100%。自评价分为1分。
3.产出情况分析
县政协办2017年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已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所有工作。自评价分为30分。
4.效果情况分析
2017年一年来,县政协始终坚持讲大局、献良策,助推了昌宁跨越发展,始终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召开4次常委会会议、 5场专题协商会,开展了全县殡葬改革、中药材产业发展、全民健身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传统村落保护、物流业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等课题,开展了深入扎实的调研;对乡村旅游扶贫、苗族和布朗族整族帮扶项目进行了视察,提出了50余条工作建议,10余次的调研视察活动,撰写了10余份调研视察考察报告,形成一大批高质量意见建议,为推动我县跨越发展献计出力。自评价分为25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县政协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13101111
附件【昌宁县政协办公室2017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docx】
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201810160454438612018101807372793420181018081249571.doc】
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20181016045545408201810180737378912018101808130528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