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102105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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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办市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政府向市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6.督促检查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7.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处理应由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或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的群众信访事项或重大纠纷。
8.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负责办理由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0.负责对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业务进行指导,承担全县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培训和维护。
11.负责管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12.负责全县涉外事宜管理。
13.负责县政府机关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14.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印鉴管理及公文的制发、保密、归档和管理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行政后勤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16.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及有关处置工作。负责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组建、管理和运行维护等工作。
17.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18.负责处理市政府及其部门交办的法制工作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19.办理县人民政府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下设9个内设机构:秘书一股、秘书二股、秘书三股、秘书四股、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信息股、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2.下属一个二级单位: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昌宁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3.下属一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昌宁县电子政务技术服务中心。
(三)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高水平谋事、高效率办事”,不断深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方法,进一步发挥了参谋助手、协调综合和后勤保障等作用,有力地保证了县人民政府的高效运转。
1.强化精品意识,文秘服务实现新突破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紧跟领导思路,起草了大量的领导讲话、文件、汇报及调研材料等文稿。
2.全力精心组织,综合协调有了新提升
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重要工作,主动牵头、勇于承担、靠前服务、精密协调,使领导之间、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对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要接待坚持方案在先、任务细化、责任明确,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到位,切实增强工作的计划性、预见性和规范性。
3.推行精致服务,后勤保障得到新加强
一是财务制度进一步完善。二是公车管理进一步规范。三是后勤服务进一步加强。四是政务公开进一步健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即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8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5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5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37辆,在编实有车辆37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合计21,050,424.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00,424.92元,占总收入的99.7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0,000元,占总收入的0.24%。与上年对比减4,676,311.57元,减18.18%,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3,635,559.05元,其中:基本工资增549,160元、津贴补贴增1,569,271.33元、养老保险缴费增886,796元、政府绩效增890,000元、职业年金减252,157.12元、失业保险减7511.16元。
2.退休人员抚恤金增121,215.20元。
3.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增150,000元。
4.办公经费减1,559,585.82元。
5.“农转城”人员政策资金减6,111,500元。
6.化解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减912,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合计21,506,375.62元。其中:基本支出20,604,375.62元,占总支出的95.81%;项目支出902,000元,占总支出的4.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3,124,183.36元,减12.68%,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3,635,559.05元,其中:基本工资增549,160元、津贴补贴增1,569,271.33元、养老保险缴费增886,796元、政府绩效增890,000元、职业年金减252,157.12元、失业保险减7511.16元。
2.退休人员抚恤金增121,215.20元。
3.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增13,461元。
4.办公经费支出减261,768.61元。
5.“农转城”人员政策资金支出减6,111,750元。
6.化解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支出减520,9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04,375.62元。与上年对比减3,766,183.36元,减15.45%,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3,635,559.05元,其中:基本工资增549,160元、津贴补贴增1,569,271.33元、养老保险缴费增886,796元、政府绩效增890,000元、职业年金减252,157.12元、失业保险减7,511.16元。
2.退休人员抚恤金增121,215.20元。
3.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增13,461元。
4.办公经费支出减903,768.61元。
5.“农转城”人员政策资金支出减6,111,750元。
6.化解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支出减520,9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5.98%,年人均101,259.6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4.02%,年人均117,641.3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2,000元。与上年对比增642,000元,增长246.92%,主要原因为:上级对我县的考核奖励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59,574.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5%。与上年对比减3,009,803.43元,减12.40%,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5,559.05元。
2.退休人员抚恤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215.20元。
3.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61元。
4.办公经费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388.68元。
5.“农转城”人员政策资金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11,750元。
6.化解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0,9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087,944.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7%。主要支出为在职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缴费等6,905,678.12元;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9,418,450.30元;预备役军官津补贴等511,166元;办公设备购置252,65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17,6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92,571.20元;退休人员工资324,293.80元;退休死亡人员抚恤金121,215.20元;“农转城”人员政策补助资金2,679,55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96,254.88元,完成预算的69.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9,700元,完成预算的5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31,654.88元,完成预算的62.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4,900元,完成预算的101.2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100,000元,决算为59,700元,小于预算数40,300元。2017年出国1人次,预算100,000元,实际支出59,700元,节约资金40,3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数为1,800,000元,决算为1,131,654.88元,小于预算数668,345,12元。由于2017年公务用车车况良好,未进行大修,节约资金668,345,12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400,000元,决算为404,900元,大于预算4,900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和相关单位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接待,超预算4,900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67,956.45元,增长20.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9,7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08,877.45元,增长22.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21元,下降0.1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的主要原因:
(1)由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不保留公车单位的车辆2016年下半年并入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的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所以2017年的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208,877.45元。
(2)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2017年市人大组织出国1人次,所以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比2016年增加59,7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9,700元,占3.7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1,654.88元,占70.89%;公务接待费支出404,900元,占25.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9,7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出国至南非考察茶叶、珠宝加工项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1,654.8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31,654.8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7辆。主要用于开展工作下乡、出差、及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车辆为保障县直各部门用车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4,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23,100.3元,与上年对比减355,938.78元,减3.88%,主要原因为: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2017年比2016年节约办公经费355,938.78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办公费3,234,152.75元、印刷费198,544.80元、水费25,535.5元、电费38,754.41元、邮电费222,437.57元、差旅费882,583.8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9,700元、维修(护)费259,268.57元、会议费296,791元、培训费56,361.60元、公务接待费404,900元、劳务费289,64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1,654.88元、公务用车补贴644,600元、其他办公经费支出1,077,865.4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39,145,815.91元,其中,流动资产19,419,164.43元,固定资产19,726,651.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184,512.0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20,427.52元,固定资产增加7,364,084.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80平方米,账面原值72,954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883,900元;报废报损资产398项,账面原值249,81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495,17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085,76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409,41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购建更新。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用于当年“农转城”人员的政策补助资金2,679,550元,保证了“农转城”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了“农转城”人员的切身利益。对部门本年度开展工作自评为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3401111
附件【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181018023230166.xls】
附件【(政府办)2017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doc】
附件【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181018022939401.00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