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102105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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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部为县委主管全县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工作部门
1.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有关决定;制订我县宣传文化工作的方针和事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对全县宣传文化系统包括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实施指导、协调、管理。
3.负责组织、指导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方面的工作。
4.管理新闻舆论导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申办报刊、出版社(包括音像出版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负责规划和宏观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艺术工作,保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6.规划和部署全县性和宣传思想工作;组织进行党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国际国内形势的宣传,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社会宣传;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7.宏观指导、部署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资格的评定、考核、培训工作。
8.研究制订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对策;指导、部署、协调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重大活动的开展。
9.指导和协调、组织对外、对港澳的宣传工作;会同并直辖市有关部门做好境外记者和采访者有关宣传报道的管理工作;做好港澳记者、艺员来我县采访、演出的审核工作;组织协调县内新闻发布会的有关工作。
10.负责全县宣传思想政治工作调研、指导工作,负责掌握社会舆情,并负责相关宣传信息的上报工作。
11.协助县委组织部管理县直宣传文化系统的领导干部,并指导其领导班子建设,制订党委宣传干部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2.归口管理、统筹协调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工作。
13.承办县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落实一个责任,全面把牢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2.突出一个重点,全面做好党的十九大主题宣传;
3.突出一个主题,全面强化理论武装工;。
4.筑牢一道屏障,全面做好阵地监管和舆情管控;
5.树好一个形象,全面扩大对外宣传;
6.围绕一条主线,全面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7.发挥一个示范作用,全面深化文明创建;
8.推出一批精品,全面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9.打造一批基地,全面开展思想实践教育;
10.建强一支队伍,全面打牢基层宣传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即: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557,04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57,041.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487,523.5元,减35.31%,主要原因为:压缩经费预算外宣经费减1,000,000元、广告发布策划费270,000元、中央省市级媒体协作减800,000元、文化产品精品打造减48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557,041.2元。其中:基本支出4,257,041.2元,占总支出的93.42%;项目支出300,000元,占总支出的6.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827,013.63元,减38.29%,主要原因为:减少外宣经费支出1,000,000元、广告发布策划费270,000元、中央省市级媒体协作减800,000元、文化产品精品打造减48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57,041.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27,013.63元,减42.35%,主要原因为:压缩经费预算外宣经费减1,000,000元、广告发布策划费270,000元、中央省市级媒体协作减800,000元、文化产品精品打造减480,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77,141元占基本支出的66.93%,年人均99,086元;办公费367,696.89元、印刷费258,895元、水电费1,968元、手续费731.20元、差旅费26,557元、车辆租赁1,753元、会议费87,055.21元、培训费123,386.90元、公务接待费26,000元、劳务费(稿酬)194,640元、委托业务费228,871.6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685.14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5,600元、遗属补助3,012元等日常公用经费1,407,840元占基本支出的33.07% ,年人均56,31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3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新增2017年文化产业扶持引导项目支出3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7,04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77,013.63元,减32.33%,主要原因为:常规事项外宣经费减1,000,000元、广告发布策划费270,000元、中央省市级媒体协作减800,000元、文化产品精品打造减480,000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67,336.5元,其中:职工工资增487,336.5元,调资增资480,000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24,350.13元。外宣业务费减2,280,000元、宣传费减600,000元。
3.文化产业扶持项目支出,比去年增加18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87,9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77,141元、商品服务支出1,707,84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12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9,04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40,365.8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8,682.4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000元,支出决算为80,685.14元,完成预算的89.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685.14元,完成预算的91.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000元,完成预算的86.6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节约开支5,314.86元;媒体往来减少公务接待费减4,000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3,921.06元,下降22.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2016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281.06元,下降27.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64元,下降12.2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685.14元,占67.78%;公务接待费支出26,000元,占32.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685.14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685.1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理论武装工,做好阵地监管和舆情管控,全面扩大对外宣传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宣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794,500元,增长294%,主要原因为科目调整,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320,824.51元;
(2)印刷费258,895元;
(3)手续费731.2元;
(4)水费1,968元;
(5)差旅费26,557元;
(6)公车租赁费1,753元;
(7)会议费68,585.21元;
(8)培训费49,844元;
(9)公务接待费26,000元;
(10)劳务费(新闻报道奖励)18,366.14元;
(11)委托业务费(广告宣传)201,190.8元;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685.14元;
(1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6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资产总额1,238,452元,其中,流动资产109,956元,固定资产1,128,4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5,264.8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1,062.81元,固定资产减少114,2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增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3项,账面原值114,20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2.本单位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单位始终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相统一的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开展了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反映了单位本年度在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评分91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11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201810150643280382018101809055428020181018092427962.xls】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18101809054710920181018092356998.001.png】
附件【2017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昌宁县委宣传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