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102105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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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对我县的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向县委和市委统战部反映我县统一战线的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全县统战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我县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中央、省、市委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为县委民主党派人士进行民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县委委托,向民主党派人士通报县委的精神;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和宗教团体及其代表人物,了解情况,协调关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县在港、澳、台及海外同乡会、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人大、政府、政协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县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负责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助管理乡镇统战干部。
6.调查、研究和反映我县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服务、教育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
8.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县侨联的工作。
10.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检查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对台工作批示情况;指导协调全县开展对台经贸工作和两岸人员往来、考察、定居、学术研讨及协调处理涉台突出性问题和重大事件;联络昌宁在台湾的重点人物,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负责我县的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工作。负责联系台、外合资企业的有关工作,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反映在我县投资的港、澳、台、侨商和外商的意见和建议。
11.负责管理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统战工作责任全面压实。一是科学统筹谋划。二是强化组织保障。三是加强督查指导。
2.代表人士工作得到加强。一是代表人士队伍力量不断壮大。二是联谊交友活动扎实开展。三是选拔任用更加科学规范。
3.民族宗教领域持续和谐稳定。一是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三是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4.非公经济统战工作不断抓实。一是突出政治引领,组织建设全面加强。二是围绕“两个健康”,有序开展教育活动。三是加强协调指导,工商联服务成效更加明显。
5.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不断拓展。一是涉侨涉台工作规范有序。二是持续关爱抗战老兵。三是加强对外交流。
6.调研和信息宣传工作稳步提升。一是调研力度加大。二是信息和宣传工作成果丰硕。
7.各项工作整体推进,自身建设得到加强。一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二是严守纪律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服务大局,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214,06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4,062.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89,399.68元,增长7.95%,主要原因为:2017年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调整并提高,新增收入89,399.6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214,062.2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062.2元,占总支出的96.71%;项目支出40,000元,占总支出的3.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89,399.68元,增长7.95%,主要原因为:2017年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调整并提高,新增支出89,399.6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4,062.2元。与上年对比增49,399.68元,增长4.39%,主要原因为:2017年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调整并提高,新增基本支出49,399.68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55%,年人均75,936.67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45%,年人均1,237.6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4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目,新增项目支出4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4,06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89,399.68元,增长7.95%,主要原因为:2017年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调整并提高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399.6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4,3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945,876.00元、其他统战事物项目支出40,000,综合考核支出28,5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9,68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359.2元,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84,327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176元,支出决算为28,260.22元,完成预算的58.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84.22元,完成预算的33.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176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资金,由于汽车大修资金工作未开展,及工作经费有限,未使用预算资金19,915.78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59.22元,增加0.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89.22元,增长4.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0元,下降0.7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资金,由于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3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资金与上年对比,由于公务用车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389.22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84.22元,占35.68%;公务接待费支出18,176元,占64.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84.22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84.2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及各民主党派到各乡镇调研、部门到各乡镇开展相关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17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17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及业务指导、志愿者慰问抗战老兵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000元,与上年对比减144,800元,减56.61%,主要原因为:
(1)其他交通费用资金,减少70,800元;
(2)办公费用、劳务费等资金,减少74,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资金,31,118.95元;
(2)电费资金,384.01元;
(3)邮电费资金,236.4元;
(4)会议费用资金,3,140元;
(5)公务接待费用资金,8,870元;
(6)劳务费用资金,63,667.64元;
(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83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资产总额515,176.25元,其中,流动资产70,520.25元,固定资产441,6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8,230.2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8,031.75元,固定资产增加206,7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5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2,038元;新调整车辆1辆,账面原值为328,8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领导重视,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亲自落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总体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等工作;明确职责,强化制度落实。明确责任,按照内控管理要求,重新对岗位职责进行梳理,做到了分管明确化,岗位清晰化,责任具体化,切实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加强监督,立行立改。本年度绩效评价为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1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181018111252621.xls】
附件【县委统战部 2017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docx】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181018111237684.00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