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102105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1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中共昌宁县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昌宁县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昌宁县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为县委工作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昌宁县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08]39号)执行。
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指导方针,研究制定全县党史和地方志规划及实施办法。
(2)负责昌宁县中共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编纂出版和党史书刊发行等工作。
(3)进行地方党史征编、党史研究、党史教育、党史宣传。
(4)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收集整理地方地情资料,编纂出版地方志,指导、审批部门编修专业志等。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编纂出版《昌宁年鉴(2017)》;二是编纂出版《中共昌宁县委执政纪要(2016)》;三是修改形成《昌宁县志(1978~2005)》送审稿;四是编纂出版《中国共产党昌宁历史(1938~1978)》。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昌宁县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即中共昌宁县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昌宁县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2017年末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昌宁县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1,172,860.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2,860.6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275,569元,减19.03%,主要原因为:
1.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收入增加99,781.00元。
2.2017年没有支出《中共昌宁县委执政纪要(2017)》《昌宁年鉴(2018)》出版经费,故减少收入396,350.00元。
3.考核资金增加19,5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昌宁县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支出合计1,172,860.6元。其中:基本支出1,153,360.6元,占总支出的98.34%;项目支出19,500元,占总支出的1.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275,569元,减19.03%,主要原因为:
1.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99,781.00元。
2.2017年没有支出《中共昌宁县委执政纪要(2017)》《昌宁年鉴(2018)》出版经费,故减少支出396,350.00元。
3.考核资金支出增加19,5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昌宁县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3,360.6元。与上年对比减295,069元,减20.37%,主要原因为:
1.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收入增加99,781.00元。
2.2017年没有支出《中共昌宁县委执政纪要(2017)》《昌宁年鉴(2018)》出版经费,故减少收入396,35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27%,年人均121,949.6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73%,年人均16,906.2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昌宁县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500元。与上年对比增19,5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新增综合考核项目19,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昌宁县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2,86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275,569元,减19.03%,主要原因为:
1.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99,781.00元。
2.2017年没有支出《中共昌宁县委执政纪要(2017)》《昌宁年鉴(2018)》出版经费,故减少支出396,350.00元。
3.考核资金支出增加19,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3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980,853元,综合考核项目支出19,5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50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994元,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42,513.6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共昌宁县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00元,支出决算为10,396元,完成预算的94.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96元,完成预算的94.5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严格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范会议费管理,年末“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947.12元,下降36.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448.12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9元,下降4.5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7年公务用车改革后部门没有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0,396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1,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39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39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指导中共昌宁县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共昌宁县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250元,与上年对比减394,850元,减74.49%。主要原因:党史地方志编纂出版经费大幅度减少,其他交通费用资金及办公费用、劳务费等资金减少394,85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支出18,888.84元;
(2)印刷费支出3,008元;
(3)邮电费支出1,639.14元;
(4)差旅费支出5,750元;
(5)会议费支出330元;
(6)培训费支出5,000元;
(7)公务接待费支出10,39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昌宁县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597,314.73元,其中,流动资产508,694.73元,固定资产88,6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1,025.2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79,675.21元,固定资产增加1,3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29,75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0,85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308,9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财务收支,完善会计核算;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使用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亲自落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总体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等工作,完成了《昌宁年鉴(2017)》《中国共产党昌宁历史》《中共昌宁县委执政纪要(2016)》《中国共产党昌宁历史(1938~1978)》出版,本年度绩效评价为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 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8401111
附件【中共昌宁县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181018075255653.xls】
附件【昌宁县委史志委2017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情况说明.docx】
附件【中共昌宁县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181018075242825.00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