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102104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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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搞好“三个服务”,发挥“协调、落实、把关”作用,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2.负责起草、打印、校对各类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件和材料,以及县委领导的讲话稿、报告及领导交办的其它文稿的起草、撰稿工作。3.做好县委、县委办公室的各种会议记录,整理好各种会议纪要,做好县委大事记。4.搞好与县委领导、机关部门、基层的协调沟通和办公室的有关公务工作。5.了解各方面动态,掌握各类信息,积极参与采编《昌宁信息专报》及《昌宁信息》。6.负责直送县委领导和办公室领导批阅处理的文件、电报、函件、材料的签收、登记、传阅工作。7.负责县委领导日常事务工作。8.负责和协助做好县委或县委、县政府联合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务工作。9.完成县委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服务好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区建设工作,壮大聚集工业;2.服务好创新土地流转工作,发展“万亩柑橘、万亩中药材、万亩蔬菜”三个万亩规模农业;3.服务好项目投资工作,补齐各项设施短板;4.服务好创新城乡建管工作,提升人居环境;5.服务好创新财税金融工作,夯实全县资金保障;6.服务好创新招商引资工作,加快推进昌宁开放发展;7.服务好脱贫攻坚工作,改善保障民生;8.服务好创新民主法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9.服务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筑牢发展根基;10.筹备含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在内的各类大小会议及做好相关会议服务工作;11.超额完成市级对县级的信息考核工作; 12.认真开展机要保密工作、脱贫攻坚工作,全县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督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公务员24人,遗属补助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61789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17899.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1058206.63元,增长14%,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经费新增收入958206.63,主要原因:一方面是2017年调资和办公室在职、临时工作人员增加导致人员工资收入增加较大,另一方面是由于2017年脱贫攻坚等工作相应增加了会议费预算导致收入增加。
2.项目支出收入增加100000元,属于2017年中央补助基层单位的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8617899.2元。其中:基本支出8492899.2元,占总支出的98.55%;项目支出125000元,占总支出的1.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912327.27元,增长11.84%,主要原因为:
1.由于2017年度的调资和在职、临时工作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较大;
2.由于2017年度的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相应增加,导致会议经费支出相应增大;
3.项目经费新增支出100000.00元,属于2017年中央补助基层单位的工作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92899.2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87327.27元,增长10.22%,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978205.92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调资和办公室在职、临时工作人员增加导致人员工资收入增加较大;
2.由于2017年度死亡抚恤金增加导致支出相应加大;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6.68%,年人均111948.2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3.32% ,年人均85561.0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00000元,增长400%,主要原因为:
2017年中央补助基层单位工作经费新增支出1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1789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长912327.27元,增长11.84%,主要原因为:
1.由于2017年度的调资和在职、临时工作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较大;
2.由于2017年度的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相应增加,导致会议经费支出相应增大;
3.项目经费新增支出100000.00元,属于2017年中央补助基层单位的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512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主要用于:统发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支付临时工和安保人员工资,办公室日常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关工委工作等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660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主要用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死亡抚恤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0000元,支出决算614916.83元,完成预算的64.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5000元,年初没有预算该项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9255.83元,完成预算的9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0661元,完成预算的40.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未预算,年内支出55000.00元;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特别是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650000元,决算支出260661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52432.74元,增长9.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5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81.88元,下降0.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5.38元,下降0.1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未预算,年内支出55000.00元;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特别是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650000元,决算支出260661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5000元,占8.9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255.83元,占48.67%;公务接待费支出260661元,占42.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5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市政协组织2017年8月赴俄罗斯、蒙古国开展经贸合作及旅游交流学习,在国外停留时间8天,出访经费由保山市财政和派员单位承担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255.8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9255.8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办公室开展脱贫攻坚、招商引资、各项工作考核、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督查检查、机要保密、参加各类会议和培训等各项工作使用公务用车所产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维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的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066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066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服务中心工作、招商引资工作、信息工作、督查检查工作、机要工作、保密工作等办公室相关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79121.05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10590.83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用车改革补贴资金14105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465447.99元;
(2)水费:21466.30元;
(3)电费:2443.44元;
(4)邮电费:54618.11元;
(5)差旅费:341738.80元;
(6)维修费:30572.00元;
(7)会议费:566770.94元;
(8)培训费:23726.00元
(9)公务接待费:260661.00元;
(10)劳务费:190690.00元;
(11)印刷费:47451.00元;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255.83元;
(13)其他交通费用:312900.00元;
(1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1224.6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5,886804.1元,其中,流动资产254296.07元,固定资产5632508.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34746.0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973.26元,固定资产减少831772.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310.58平方米,账面原值598613.54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604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683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8683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办公电脑、沙发茶几采购支出。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下达关心下一代专项资金25000.00元,专项用于关心救助品学兼优的未成年学生,项目绩效自评为优;2017年中央补助基层单位工作经费支出100000元,项目绩效自评为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01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20181019074555064.xls】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20181019075231179.001.png】
附件【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2017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