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102104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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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统计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政办发[2011]191号)执行。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
2.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预测、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负责地方统计管理,组织和协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并管理各乡(镇)、各部门统计业务培训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今年重点工作主要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公告,编辑农业普查资料;完成行政村、乡镇普查表联网审核上报;县域经济监测及调度;开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四上企业年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统计局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
退休人员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统计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39942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421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179986.04元,增长4.72%,主要原因为:
1.政策性增资,人员工资增加,新增收入443657.65元;
2.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增加,新增收入216857元;
3.2017年退休人员死亡1人,死亡抚恤金增加,新增收入155599.6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统计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4065064.07元。其中:基本支出4045064.07元,占总支出的99.51%;项目支出20000元,占总支出的0.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161338.92元,增长4.13%,主要原因为:
1.政策性增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增加443657.65元;
2.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增加,新增支出21685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统计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45064.07元。与上年对比增141338.92元,增长3.62%。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5.06%,年人均113139.12元(包含单位匹配养老保险资金);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4.94% ,年人均72090.17元。主要原因为:
1.政策性增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增加443657.65元;
2.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增加,新增支出216857元;
3.2017年退休人员死亡1人,死亡抚恤金增加,新增支出155599.6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统计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5064.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161338.92元。主要原因为:
1.政策性增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增加443657.65元;
2.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增加,新增支出216857元;
3.2017年退休人员死亡1人,死亡抚恤金增加,新增支出155599.6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86449.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绩效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74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支付养老保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1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支付三重考核。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70620.44元,完成预算的23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573.44元,完成预算的101.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047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接待上级检查,公务接待费没有单独预算。
(2)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业务较多,公务用车频繁。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53354.57元,增加309.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2016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307.57元,增长77.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0047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
(1)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接待上级检查,公务接待费没有单独预算,新增接待费40047元。
(2)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业务较多,公务用车频繁,增加13307.57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73.44元,占43.29%;公务接待费支出40047元,占56.71%。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73.44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573.4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04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04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统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昌宁县统计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3423.14元,与上年对比减590598.07元,减41.78%,主要原因为:
(1)统计业务办公费、印刷费等,减少677269.91元;
(2)公务用车、接待费,增加70620.44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773450.19元;
(2)印刷费,97783.10元;
(3)电费,720.41元;
(4)邮电费,152元;
(5)差旅费,155474元;
(6)培训费,140893元;
(7)公务接待费,40047元;
(8)劳务费,42080元;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573.44元;
(10)其他交通费用,115800元;
(11)办公设备购置,164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统计局资产总额1281679.78元,其中,流动资产674595.78元,固定资产6070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4769.7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9463.79元,固定资产减少2153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单位专项普查经费项目20000元,通过对县域经济的支撑指标的检测、预警步入2017年全省县域经济跨越发展先进县,项目绩效自评为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1001111
附件【昌宁县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18101809552708720181018025924731.xls】
附件【昌宁县统计局2017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docx】
附件【昌宁县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18101809550749120181018025836139.00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