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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8-1021038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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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侨务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我县侨务工作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和市侨办提供侨务信息,制定侨务工作发展规划。

2.对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

3.研究提出我县侨务工作建议,做好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4.推动引进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归口管理我县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的捐赠工作。

5.统筹、协调我县侨务宣传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

6.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投资者在我县的合法权益。

7.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到我县定居的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春节慰问。2017年春节前,省、市、县三级侨务部门代表各级党委、政府完成对昌宁县贫困归侨侨眷、退休干部、侨务热心人士、结对帮扶对象进行春节慰问,共慰问114户,发放慰问品、慰问金42,393元。

2.脱贫攻坚。继续选派白中奇同志任鸡飞镇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驻邑等村扶贫工作队队员;2月中旬对鸡飞镇干塘村的12户结对帮扶贫困户开展一次回访;年内,县侨办支持干塘村脱贫攻坚经费6,000余元,干部职工历时80余天分期分批到干塘村协助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并协助村组干部做好森林防火、春耕备耕、烟苗管理、蔗区道路修复和综治维稳等工作。

3.积极稳妥推进侨联改革。昌宁县侨联改革工作在全县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得到稳步推进。8月18日第十三届县委第十七次常委会会议上,通过了《昌宁县侨联改革实施方案》并以昌办发〔2017〕160文件下发。到目前为止,在涉及的27项改革内容中,已完成3项,另有3项在2018年底前完成,其余改革内容将在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逐步得到落实。

4.综合考核职能指标(6项)完成情况。(1)3位外派教师延聘,3位外派教师储备培训完成情况。年初,3位外派教师延期聘用手续办理完毕;3月17日至21日,省侨办在云南师范大学举办外派教师培训,昌宁县3位教师参加了培训。(2)完成华侨社区健康知识讲座1场,干塘村义诊1次。5月12日,邀请5位医学专家到柯街镇华侨社区为归侨侨眷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和咨询活动。县人民医院主管药师李星洁以及来自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眼科、骨科的4位专家分别为到场的120余名患者进行初诊和咨询;5月19日,邀请县人民医院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的4名医生到干塘村开展义诊活动,为当地群众义诊56人次。(3)完成华侨农场历史档案数据化工作。柯街华侨农场历史档案数据库建设工作在县侨办、县档案局、县人社局、柯街镇的共同努力下,已于10月17日通过省侨办审查验收。该项工作累计扫描历史档案114143页(其中:县档案馆馆藏卷53657页,华侨农场收藏卷44776页,县人社局收藏卷13368页,县侨办收藏卷2342页)。(4)向东盟华商会推荐昌宁招商引资项目。与县招商局衔接,将“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中园招商指南”、“昌宁县中药材庄园建设”、“昌宁县果蔬精深加工”、“昌宁县柯街生态健康养老综合开发”、“昌宁县湾甸乡2000头肉牛养殖”项目于5月份上报省侨办、省侨联,作为第15届东盟华商会推介项目。(5)召开昌宁县第五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9月18至19日,昌宁县第五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58名代表、32名特邀代表参会,会议听取了县委苏格非书记和市侨联郑洪光副主席的重要讲话,听取并审议了县侨联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昌宁县侨联第五届委员会领导班子。(6)完成贫困归侨侨眷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和检查。8月中旬,完成全县7个乡镇归侨侨眷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和检查工作,共发放扶贫资金203户110,5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侨务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即昌宁县侨务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侨务办公室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侨务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合计870,07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0,074.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131,697.62元,增长17.84%,主要原因为:

1.工资调整,新增收入75,375元;

2.换届工作经费,新增收入58,800元;

3.侨务工作经费,减少收入2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侨务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合计870,074.6元。其中:基本支出852,074.6元,占总支出的97.93%;项目支出18,000元,占总支出的2.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131,697.62元,增长17.84%,主要原因为:

1.工资调整,新增收入75,375元;

2.换届工作经费,新增收入58,800元;

3.侨务工作经费,减少收入2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侨务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2,074.6元。与上年对比增113,697.62元,增长15.4%,主要原因为:

1.工资调整,新增收入75,375元;

2.换届工作经费,新增收入58,800元;

3.侨务工作经费,减少收入20,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42%,年人均72,581.6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58%,年人均28,851.6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侨务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00元,减少29.42%,主要原因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项目支出7,5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侨务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0,07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131,697.62元,增长17.84%,主要原因为:

1.工资调整,新增收入75,375元;

2.换届工作经费,新增收入58,800元;

3.侨务工作经费,减少收入2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3,0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主要用于发放工资524,424元、换届工作经费58,8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发放华侨农场原场级领导退休财政补助36,329元,购置新增人员办公室电脑桌椅8,16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0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70,218.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791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侨务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9,431元,完成预算的94.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31元,完成预算的94.3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费,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严格按照接待制度,严格按接待范围和标准接待,节约接待资金569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524.28元,下降13.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15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90.72元,增长7.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9月公务用车改革后县侨办无车辆编制,原车辆已按有关规定处置,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接待费用,2017年9月召开昌宁县第五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部分接待外县特邀代表资金列入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690.72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9,431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43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43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回乡探访的外国华人华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昌宁县侨务办公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300元,与上年对比增22,049.2元,增长18.49%,主要原因为:

(1)换届工作经费,新增58,800元;

(2)侨务工作经费,减少20,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23,419.72元;

(2)邮电费,282.66元;

(3)差旅费,3,100元;

(4)会议费,35,326.62元;

(5)公务接待费,9,431.00元;

(6)劳务费,16,580.00元;

(7)其他交通费,45,000元

(8)办公设备购置费,8,16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侨务办公室资产总额110,491.95元,其中,流动资产77,091.95元,固定资产31,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5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908.1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294.12元,固定资产减少79,3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元,在建工程减少0元,无形资产减少250元,其他资产减少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79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8,79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购买新增人员办公电脑及桌椅8,79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部门重点支出项目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00元,该项目的实施激励了干部职工士气,职工贡献得到认可,并提高职工的工作绩效和单位的业绩,使单位各项工作更好开展。本年度开展工作自评为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42%,人均72,581.62元(在职5人、退休5人,共10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58%,人均28,851.67元(在职5人)。

2.昌宁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和昌宁县侨务办公室为合署办公;

3.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790元,其中630元为2016年度购买办公桌椅。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