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102103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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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旅游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参与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和政策,参与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旅游产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工作;做好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边境旅游和导游队伍的有关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与有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受理旅游者投诉;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旅游节庆会展的产品开发、品牌培育;组织、协调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相关工作;做好相关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参与拟订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旅游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旅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17年计划完成游客接待量83.2万人次,旅游经济总收入7.3亿元,实际完成游客接待量108万人次,同比增长49.38%,实现旅游经济总收入9.82亿元,同比增长60.98%。
2.旅游重点项目工作
(1)重点项目扎实推进。重点推进田园城市综合体(右甸河流域综合治理)、阿背寨新田园乡居、天堂山生态旅游景区开发运营(一期)、三川商务酒店、世纪金樽酒店等项目。
(2)乡村旅游有序推进,湾甸上甸社区城子民族特色旅游村、翁堵大明湖旅游特色村、漭水茶山河旅游特色村、温泉松山旅游特色村、漭水镇集镇、共裕、田园镇四角田、达仁旅游基础设施修复项目进展顺利,累计完成投资400万元。
(3)旅游小镇稳步推进。全面整合项目,鸡飞、漭水、温泉、柯街、湾甸等旅游小镇建设稳步推进。
(4)旅游基础设施强势推进。完成旅游厕所建设2个、停车场3个、标识牌17块。
(5)旅游招商项目库不断完善。完成1个招商引资储备项目,落实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1亿元。
(6)固定资产投资圆满完成。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个——阿背寨新田园乡居建设项目,全年完成投资6050万元。
3.强化行业管理,提升服务品质
认真贯彻《旅游法》,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力度,多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市场大检查活动,推进旅游标准化体系建设。制定出台《昌宁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公开旅游投诉电话,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建立健全旅游投诉机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止目前,累计开展专项整治8次,出动工作人员87人次,出动车辆11辆次,工作成效明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各类专题培训8期,组织开展旅游从业人员技能培训7期,累计培训900人次。
4.开展宣传推介,丰富产品业态
采取多种方式,全方位展示、宣传昌宁旅游,扩大昌宁旅游的知晓率、影响力和凝聚力。
(1)网络宣传。昌宁县旅游网、昌宁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全县旅游资讯,截止2017年底累计在旅游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信息共计105条,点击浏览56746次。微信公众平台关注量增加832人,同比增长66.6%。
(2)活动宣传。组织开展“2017年昌宁徐霞客旅游环线文艺培训暨采风活动”;在天堂山举行2017年云南昌宁秘境天堂17徒步•17快乐户外运动活动;协助云南国资商城举办春季昌宁古树茶寻茶之旅;协助湾甸傣族乡组织筹办傣族泼水节;举办以“摄动昌宁•发现新看点”为主题的摄影活动;举办2017年云南昌宁松子山杯“回归田园•乐享生活”主题国庆旅游活动等。
(3)节会宣传。前往厦门参加了第十三届海峡两岸旅游商品博览会;组织民族服装服饰企业前往楚雄参加云南省民族服装展演大赛和展销;前往北京参加了国际创新创业博览会;积极筹备参加11月份的昆明旅交会。
5.推进品牌化建设,树立品牌形象
构建旅游品牌化发展体系。编制完成《昌宁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制定印发《昌宁县旅游品牌化发展实施意见》《昌宁县2017年旅游品牌化发展工作要点》,《昌宁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和《澜沧江——天堂山景区总体规划暨重点项目详细规划》顺利通过县规委会和省级专家评审,其中《昌宁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成为云南省第一个通过省级评审的全域旅游规划。
6.其他工作
(1)全面深化改革,全力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改革,旅游品牌化改革,深化全县旅游综合改革,进行供给侧结构调整。
(2)有序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组织动员机关干部帮扶,做实做细帮扶计划,落实帮扶责任,跟进帮扶措施,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0000元。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通过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及农家乐建设为抓手,积极向上级旅游部门争取相关旅游扶贫项目,助力脱贫攻坚。
(3)加强机关党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规范基础党务工作,扎实开展“三亮”“三会一课”“党费日”“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工作,坚持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与党员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043,76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3,766.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696,718.16元,减少81.82%,主要原因为:
1.长水机场广告宣传费用,减少收入3,000,000.00元;
2.全域旅游规划经费,减少收入600,000.00元;
3.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收入190,000.00元;
4.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减少收入1,5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837,745.8元。其中:基本支出743,766.8元,占总支出的88.78%;项目支出93,979元,占总支出的11.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387,566.16元,减少80.17%,主要原因为:
1.长水机场广告宣传费用,减少支出3,000,000.00元;
2.全域旅游规划经费,减少支出6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3,766.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77,524.16元,减少78.88%,主要原因为:
长水机场广告宣传费用,减少支出3,000,00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22%,人均84,812.3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78% ,人均8,158.5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97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0,042元,减少86.65%,主要原因为:
全域旅游规划项目,减少项目支出6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2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7,74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87,566.16元,减少80.17%,主要原因为:
1.长水机场广告宣传费用,减少支出3,000,000.00元;
2.全域旅游规划经费,减少支出6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9,8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584,628.79元、日常公用经费65,268.21元、固定资产考核奖励10,1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86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93,869.8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93,9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2%。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93,979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717.87元,支出决算为15,717.87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717.87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5,134.13元,下降49.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134.13元,下降49.0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费用减少15,134.13元,践行厉行节约原则。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5,717.87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717.8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717.8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旅游招商引资、宣传活动及规划编制团队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485,522.5元,其中,流动资产2,401,572.5元,固定资产83,9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0,399.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6,069.5元,固定资产增加34,3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8,07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8,07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采购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明确:部门的职责设定符合省政府所赋予的职责,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中长期规划、 工作任务相符合,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明确、清晰,细化、可衡量。
(2)预算配置科学: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本支出及时、足额。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目标及措施。其中预算配置中,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0%,“三公经费”变动率为-49.05%,较2016年度减少1.5134万元。
2.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主资金的指导、监督,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除跨年项目,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资金开支合理、监管有力,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结题和验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成本控制、节约开支、提高绩效的目标及措施。预算执行中预算完成率为100%,预算调整率142.27%,公用经费控制率96.69%,“三公经费”控制率0%,政府采购执行率0%。
(2)预算管理规范:严格落实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并在制度执行中,一是采取了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强化了日常的经费管理,预算支出的有效性得到了提高。日常的经费支出管理规范。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基本上确保了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二是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四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会计核算工作。
(3)资产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账、卡、物三相符。总体分析,部门,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管理规范,使用和处置合规。
(三)产出情况分析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汇总,2017年度项目实际完成率40%,完成及时率40%,重点工作办结率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17年计划完成游客接待量83.2万人次,旅游经济总收入7.3亿元,实际完成游客接待量108万人次,同比增长49.38%,实现旅游经济总收入9.82亿元,同比增长60.98%。
吸引了更多游客来昌宁旅游,促进游客在昌宁花费水平上不断提高,推动旅游总收入不断增长,产业融合带动作用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带动作用日益凸显,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2001111
附件【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181017044713965.doc】
附件【旅游中心2017年度重点绩效评价情况.doc】
附件【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181017044732841.xls】
附件【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181017044713965.00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