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102103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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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粮食局为县人民政府的直属部门(正科级),负责做好贯彻国家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研究提出粮食总和品种供求计划,负责粮食流通管理。协同有关部门落实灾区、库区移民、缺粮、以工代振、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工作,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粮油仓储单位对各级储备粮的安全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管理好粮食市场,粮油质量标准,收集粮油科技信息,指导行业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1、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我县粮食市场管理,指导监督粮油仓储单位储备粮的安全管理。保障军队粮食供给,指导和帮助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
2、制定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搞好市场粮价调查,协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粮油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负责粮油市场的质量监督检查和全县粮油价格的监测工作。
3、抓好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行业新技术推广,贯彻行业统计制度,承担行业统计工作,汇总财务会计报表工作,负责各级拨付的粮食政策性业务补贴资金和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昌宁县粮食局在上级部门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全面了解和掌握社会粮食供需平衡状况和变化趋势,准确、及时和科学地搜集不同类型的粮食企业,种粮农户以及城乡居民的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流通统计数据和有关情况,建立粮食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体系。汇总财务会计报表工作,负责各级政府拨付的粮食政策性业务补贴资金和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2017年粮食局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决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决算绩效管理,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决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决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粮食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粮食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905,236.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5,236.3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1,918,690.67元,减50.18%,主要原因为:
粮油储备库建设项目资金减少1,918,690.6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粮食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905,236.35元。其中:基本支出1,902,236.35元,占总支出的99.84%;项目支出3,000元,占总支出的0.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2,314,690.67元,减54.85%,主要原因为:
粮油储备库建设项目资金减少2,314,690.6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粮食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2,236.35元。与上年对比增42,309.33元,增长2.27%,主要原因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新增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42,309.33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37%,年人均178,317.8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95%,年人均18,908.4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粮食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0元。与上年对比减2,357,000元,减99.87%,主要原因为:
行政事业类项目,减少粮油储备库建设项目支出2,357,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粮食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5,236.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2,314,690.67元,减54.85%,主要原因为:
粮油储备库建设项目资金减少2,314,690.6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3,6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8%。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等支出899,063元,单位正常运转办公经费等170,176元,遗属补助支出7,260元,债务利息支出127,2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1,53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173元,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289,779.55元,抚恤金支出276,584.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12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债务利息支出127,2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粮食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500元,支出决算为9,520元,完成预算的20.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520元,完成预算的57.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费资金,减少原因为接待各级检查产生的费用减少。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37元,下降1.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7元,下降1.4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费资金,减少原因为接待各级检查产生的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9,52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52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5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检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昌宁县粮食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376元,与上年对比增2,726元,增长0.93%,主要原因为:日常公用经费增2,726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
办公费支出8,265.50元,咨询费支出13,000元,差旅费支出57,103元,培训费支出6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52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81,687.50元,国内债务付息支出127,2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粮食局部门资产总额10,283,328元,其中,流动资产10,270,000元,固定资产13,3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4,210.2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000,000元,固定资产减少1,195,789.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023平方米,账面原值863,789.75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32,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1,195,789.7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7,46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67,46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办公桌椅,文件柜的货物采购项目支出67,460元。
2.本部门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昌宁县粮油储备库建设项目,2014年,经《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昌宁县粮油储备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昌发改投资〔2014〕7号)批准,由县人民政府无偿划拨土地42.696亩用于昌宁县粮油储备库项目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于2014年11月开工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为昌宁右甸丰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主体工程于2016年4月份完工并投入使用,附属工程于2017年2月份完工。一期工程完成了以下建设内容:建成标准化粮库1个,总建筑面积7097.16平方米。建成平房仓3幢,仓容1.59万吨;建成日加工能力50吨的大米加工厂1个;建成办公楼、军供站综合楼、变配电室、消防泵房发电机房、食堂浴室、门卫室等办公管理用房;建成大门、围墙、给排水、供电、场地硬化、绿化等附属工程,购置了必要的粮食仓储机械设备。目前,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正在开展整体工程验收准备工作。工程结算总投资3,736万元(尚未审计),已落实各级资金3,532万元,到位资金2,785万元,其中:到位省级财政资金补助382万元、市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补助30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2,373万元.
2.昌宁县粮油储备库建设项目建设依托于“粮安工程”总体规划,县粮食局认真研究编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同时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财政配套资金,提前推进项目进展,得到省、市两级主管部门的认可,得到省级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补助资金382万元。补助资金到账后,县粮食局严格执行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将补助资金用到建设项目工程上,扎实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3.昌宁县粮油储备库二期平房仓建设项目完成项目申报、预算、审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经《关于将保山市建华粮油储备库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计划调整至昌宁县粮油储备库建设项目的通知》(保发改经贸〔2017〕453号)和《昌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昌财建〔2017〕58号文件已下达,建设工程已开工建设。
4.昌宁县粮油储备库二期平房仓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75万元,其余资金为自筹。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已下达并已列入单位专户专账管理,并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到施工单位,资金专项用于县粮油储备库二期平房仓项目建设。昌宁县粮食局绩效自评状况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4901111
附件【昌宁县粮食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181018053850787.xls】
附件【(粮食局)2017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docx】
附件【昌宁县粮食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181018053830190.00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