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102103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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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委老干部局是全县离退休干部的综合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组织部管理,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
2.参与制定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对老干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搞好县直老干工委的自身建设。
4.抓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
5.负责处理离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6.抓好县老年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的管理服务工作。
7.对全县离休干部的丧事工作和善后工作进行政策指导。
8.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17年老干部工作
(1)突出工作重点,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
(2)坚持党建引领,稳步推进两项建设。
(3)坚持政策标准,切实落实两项待遇。
(4)坚持阵地建设,确保活动组织到位。
(5)坚持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整体水平。
2.党建工作
(1)规范管理,强制度建设。
(2)组织学习,强思想建设。
(3)组织活动,强向心力。
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4.“挂包帮、转走访”精准扶贫工作
5.意识形态工作
6.其他各项工作全面稳步有序推进
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范围内职责,意识形态工作、脱贫攻坚工作、综治维稳工作、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巩固“无毒县”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殡葬改革工作、保密工作等全面稳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老干部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老干部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老干部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575,11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5,115.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57,594.62元,减2.19%,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减少收入563,000元(2016年有建设项目收入,2017年没有建设项目收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05,405.38元,主要是2016年底有一名退休人员死亡的抚恤金和人员工资待遇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老干部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575,115.2元。其中:基本支出2,565,115.2元,占总支出的99.61%;项目支出10,000元,占总支出的0.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588,711.52元,减18.61%,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减少支出563,000元(项目资金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支出318,125.38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待遇和抚恤金增加);
3.城乡社区,减少支出343,836.9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老干部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65,115.2元。与上年对比增488,460.38元,增长23.52%,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新增支出439,180.22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励增加);
2.商品服务支出,新增支出139,386.66元(主要是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老年大学教师补助和第三课堂补助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支出164,670.50元(2017年的退休人员工资只列支统筹内部分);
4.债务利息,新增支出74,564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66%,年人均103,604.4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8.43%,年人均47,284.6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老干部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1,077,171.9元,减99.08%,主要原因为:
老年大学综合楼附属工程及活动室工程项目已完工,2017年比2016年减少项目支出1,077,171.9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老干部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5,11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244,874.62元,减8.68%,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180.22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励增加);
2.商品服务支出,新增支出149,386.66元(主要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支出164,670.50元(2017年的退休人员工资只列支统筹内部分);
4.债务利息支出,新增支出74,564元;
5.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支出743,335元(主要是项目建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2016年综合考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41,1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59,263.61元,商品服务支出739,275.39元,个人家庭补助等支出468,012.20元;债务利息支出74,564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老干部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元,支出决算为36,434元,完成预算的72.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639元,完成预算的8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795元,完成预算的48.9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由于党中央八项规定的严格执行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单位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导致接待费支出较预算有所减少;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资金,由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导致公务用车开支较预算减少。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79.12元,下降0.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持平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12元,下降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8元,下降2.3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由于党中央八项规定的严格执行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单位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导致接待费支出较预算有所减少;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资金,由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导致公务用车开支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639元,占73.12%;公务接待费支出9,795元,占26.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63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63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接送老干部开会学习、完成老干部工作调研等任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79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79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工作、挂钩村来协调工作、外县老干部门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老干部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3,839.39元,与上年对比增171,050.66元,增长27.03%,主要原因为:
(1)老年大学经费支出增加,主要是教师补贴和第三课堂补助等支出;
(2)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016年是纳入工资福利支出)。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支出244,192.90元;
(2)印刷费支出2,600元;
(3)手续费支出1,518元;
(4)邮电费支出17,000元;
(5)差旅费支出51,512.70元;
(6)维修费17,462.50元;
(7)会议费29,169元;
(8)培训费18,970元;
(9)公务接待费9,795元;
(10)劳务费139,250元;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39元;
(12)其他交通费用98,450元;
(13)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2716.29元;
(14)债务利息支出74,56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老干部局部门资产总额13,044,793.24元,其中,流动资产2,617,148.47元,固定资产10,427,644.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86,559.1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359,853.12元,固定资产增加69161元(其中新购47560元、划拨7999元、盘盈136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6项,账面原值4245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7,56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47,56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固定资产项目47,560元。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分管领导任组长、会计、出纳为成员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小组,认真对照绩效目标开展好我单位绩效自评工作。1.投入情况分析。我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575,115.2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5,115.2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年初结余结转0元,本年累计收入2,575,115.20元。2.过程情况分析。根据年初预算及财政实际下拨的资金按照资金使用方向及用途进行支付。3.产出情况分析。我单位2017年财政预算拨款总支出2,575,115.20元,其中基本支出2,565,115.20元、项目支出10,000元,资金支出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和项目实施。4.效果情况分析。县财政给予财政拨款足额拨付,保证了我单位机关工作和老干部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我县老干部服务工作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101111
附件【昌宁县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20181018081728071.xls】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docx】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181018081647622.00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