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102102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1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昌宁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指示。研究制定全县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2)研究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拟定全县教育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3)负责指导全县各类教育和学校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开展对全县教育工作全面综合性的调查、研究、提出调整、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基础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技术及成人教育等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指导。
(5)负责对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和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
(6)负责对全县初等义务教育的普及进行评估和验收,负责对初级中等义务教育的实施和普及进行检查评估。
(7)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制定教育基本建设规划并协调、组织落实。
(8)制定全县师资培养、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的管理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重点强基础,服务水平得到新提升。一是项目建设加快推进。10个贫困乡63个中小学及学前教育扩建项目、15个国开扶贫基金建设项目、134个教育专项工程全部开工建设,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累计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新建校舍20.74万平方米,改造校舍3万平方米。教育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完成年度投资958.4万元,143所普通中小学已接入互联网,接入率达99.3%。二是教育惠民落实到位。建立全方位“控辍保学”机制。下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2831.38万元,惠及学生34809人次。发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770.16万元,惠及34696名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385笔,发放贷款2600.47万元。三是教育扶贫稳步推进。制订下发教育精准扶贫、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系列方案,建立了全方位“控辍保学”机制,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已建立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到村进寨,1200名农村劳动人口参加了实用技术培训,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2.抓改革活机制,内部管理迈上了新台阶。持续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一意见一办法”的同时,启动高中学校常规管理、民办教育发展、教育行政执行法等改革任务,全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就读率达100%。所有学校开齐科目上足课时,100%达到国家规定要求,12所学校成为常规管理合格学校示范校,4所学校被评为保山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4所学校被评为法治建设示范学校,创建省市县级平安校园15所。教育科研全面加强,“有效课堂教学”全力推进,片区学科教研基地管理得到加强,全县19个市级课题通过中期评估,18个课题列入“十三五”第二、三批市级课题,《搭建片区为平台,做实教育科研》被市教育局授予“教育创新工作奖”。
3.抓师资保根本,队伍建设实现了新跨越。全面实施“一年入门、两年成长、五年成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千名教师参加国培计划和“生态教育”课题开题暨2017暑期骨干教师培训,百名教师参加“改薄”学校体育教师剑棍武术套路县级培训。全县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达100%,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9.15%,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比例达80%以上。
4.抓素质提质量,教育教学呈现了新亮点。一是初高考指标再上新水平。全县高考600分以上39人,一本上线172人,一本上线率达11%,录取率达11.51%,本科上线761人,42名学生被“985”“211”高校录取。初中学业水平测试570分以上26人,占全市的22.8%,与上年相比,提高22.57个百分点。二是德体卫艺教育更有成效。建立学校体育课堂教学、大课间活动、艺术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常态化推进机制,青少年体育锻炼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得到提高。1602名学生和50名教师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小学生网络竞赛活动中获奖,155名学生分别被评为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昌宁三中被评为“2018年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
5.抓统筹促公平,各类教育实现了新发展。一是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坚持总量和质量“双推进”,幼儿园(班)的管理监督到位,办园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全县在园在班幼儿达8610人,学前三年入园率达78%,比上年提高3.21个百分点。二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县小学生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99.92%。初中毛入学率达125.03%,巩固率99.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41%。全县残疾儿童入学率达100%。三是高中教育特色发展。启动实施普通高中学校扩容改造达标工程和昌宁一中、昌宁二中晋级升等工程,柯街中学高中部撤并全面结束,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办好纯高中教育基本实现。全县高中毛入学率达87.56%。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5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昌宁县教育局(本级)、云南省昌宁第一中学、云南省昌宁县第二中学、昌宁县第三中学、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小、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温泉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完小、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完小、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小学、昌宁县更戛乡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勐统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小、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中心学校、昌宁县大田坝镇湾岗九年制学校、昌宁县柯街华侨农场小学、昌宁思源实验学校、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昌宁县温泉初级中学、昌宁县翁堵初级中学、昌宁县鸡飞初级中学、昌宁县大田坝初级中学、昌宁县卡斯初级中学、昌宁县湾甸民族初级中学、昌宁县水平初级中学、昌宁县柯街中学、昌宁县更戛初级中学、昌宁县勐统中学、昌宁县漭水初级中学、昌宁县耈街民族中学、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昌宁县幼儿园、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教育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76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3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4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教育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596,281,408.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6,281,408.9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37,448,329.38元,增长6.7%,主要原因为:
1.禁毒管理后新增收入50,000.0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新增收入54,795,289.1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教育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612,932,231.65元。其中:基本支出504,091,700.58元,占总支出的82.24%;项目支出108,840,531.07元,占总支出的17.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45,060,325.3元,增长7.93%,主要原因为:
1.人员增加、工资调整等原因,新增支出43,203,382.22元;
2.国家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的投入力度,增加支出3,246,852.3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4,091,700.58元。与上年对比增43,203,382.22元,增长9.37%,主要原因为:
1.人员增加、工资调整等原因,人员支出增加84,694,469.56元;
2.2017年学校教师培训增多,学校加大了对房屋的维修,新增支出15,322,914.41元;
3.学校加大了对教学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增加支出2,089,330.14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35%,年人均105,327.0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65%,年人均1,792.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教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840,531.07元。与上年对比增1,856,943.08元,增长1.74%,主要原因为:
国家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的投入力度,增加支出3,246,852.3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教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1,282,804.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上年对比增44,603,686.61元,增长7.87%,主要原因为:
1.人员增加、工资调整等原因,人员支出增加84,694,469.56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97,013.3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1,668.00元、电费3,409.06元、校舍维修129,465.00元、专用材料费2,057.94元、人员支出3,4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549,966,49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7%。人员支出313,300,359.97元、学校正常运转经费支出83,631,509.67元、寄宿生生活补助等支出71,594,777.88元、学校设施设备购等支出77,508,595.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13,4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2,252.00元、设备购置11,20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体育用品购置2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139,85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46,398,736.64元、退休人员离退休经费14,741,119.5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3,0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教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89,275.05元,支出决算为563,954.55元,完成预算的81.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5,307.55元,完成预算的91.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8,647元,完成预算的78.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按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执行,减少用车次数节约经费16,167.5元;
(2)各学校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国内接待费节约111,153.00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17,815.42元,减少17.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51.72元,减少0.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163.7元,减少22.7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按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执行,减少用车次数节约经费651.72元;
(2)各学校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国内接待费节约117,163.7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307.55元,占29.31%;公务接待费支出398,647元,占70.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307.5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5,307.5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学校工作检查、督察及开展教学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8,64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8,64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安全工作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昌宁县教育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6,363.5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97,016.96元,减少39.36%,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增加17,929.66元;
(2)印刷费增加29,777.00元;
(3)咨询费增加6,432.60元;
(4)手续费增加582.00元;
(5)水费增加9.00元;
(6)电费减少2,969.50元;
(7)邮电费减少3,163.01元;
(8)差旅费增加9,738.00元;
(9)维修费减少130,966.00元;
(10)租赁费减少19,450.00元;
(11)会议费减少957.00元;
(12)培训费增加78,836.00元;
(13)公务接待费减少694.00元;
(14)劳务费减少2,072,450.00元(主要是2016年局机关列支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2017年由财政拨款至学校,学校列支);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51.71元;
(16)其他交通费增加92,400.00元;
(17)办公设备购置资金减少78,36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设备购置资金15,310.00元;
(2)办公费1,401,062.49元(机关购买办公用品,上交上级各种考试考劳务费等支出);
(3)印刷费30,777.00元;
(4)咨询费10,432.60元;
(5)手续费1,071.00元;
(6)水费6,022.80元;
(7)电费11,940.36元;
(8)邮电费86,174.99元;
(9)差旅费150,026.00元
(10)租赁费58,582.00元;
(11)会议费49,562.00元;
(12)培训费138,198.00元;
(13)公务接待费53,090.00元;
(14)劳务费836,600.00元;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654.34元;
(16)其他交通费169,650.00元;
(17)维修费1,22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教育局资产总额780,930,702.55元,其中,流动资产197,318,770.47元,固定资产583,611,932.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7,089,223.1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483,156.49元,固定资产增加64,606,066.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31,502,298.51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08,946.00元;报废报损资产63305项,账面原值14,416,644.0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689.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8,417,86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8,417,86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县财政局对教育局财政整体支出、教育费附加资金900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县级配套资金243.73万元、营房租金1万元、教师招聘工作经费5万元、营养餐工作经费5万元、考试考务费10万元、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29万元做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通过自评,财政审核,昌宁县教育局各项资金严格按照资金性质及支出要求来使用,各项资金管理规范,财务档案完整可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336001111
附件【昌宁县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181017023658764.xls】
附件【昌宁县教育局部门2017年度重点绩效.docx】
附件【昌宁县教育局2017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181017023620212.00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