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102102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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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十字会主要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突出抓好备灾救灾、卫生救护知识培训、社会服务、传播国际人道主义及红十字运动基础知识、推动无偿献血和红十字青少年道德教育,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预防艾滋病等工作;动员人道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发挥红十字组织在人道主义救助领域中党委和政府的助手作用。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强化队伍建设,圆满完成换届工作。2017年4月19日,成功召开了昌宁县红十字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应出席会议代表109名,实际出席会议代表102名。会议选举产生理事57名,比上届增加18名;选举产生常务理事19名,与上届持平;选举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专职副会长1名(兼秘书长),兼职副会长3名。二届执委会共设执委人数为3人,执委会由驻会的专职常务理事组成,由常务副会长任执委会主任。
(二)扶危济困送温暖,人道救助工作成效明显。救助工作,是红十字会发挥好党和政府在人道救助领域助手作用的重要抓手。为扎实开展好救助工作,夯实救助资金,县红十字会广泛动员,多方协调,积极开展爱心资金募集和人道救助工作。一是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各类救助申请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并及时发放救助经费和物资。先后救助癌症、白血病、“先心病”等重病患者及生活特困群众17户,发放救助资金3万元。二是发放送温暖物资大米1.9吨,拖鞋2340双。三是积极开展医疗助困项目,昌宁县红十字会在全县发扬人道、博爱精神。扎实开展“先心病”筛查工作,补民生短板。在市红十字会的帮助协调下,我县争取到了上海儿童基金会、北京神华集团、北京301医院、上海胸科医院、深圳儿童医院(“先心病”二次手术)、北京朝阳医院(脊柱侧弯二次手术)的支持,对我县0-14岁儿童进行先心病、脊柱侧弯进行了手术治疗。2017年来,诊断筛查了21名疑似先心病患儿,确定18名患儿为手术治疗救助对象;截止目前,成功手术治疗18名患儿,帮助群众解决了72万元手续费。县红十字会积极争取微笑基金支持,送出4名儿童接受微笑基金资助进行唇腭裂手术治疗,患儿们将接受唇腭裂终身免费治疗。四是积极争取术后关爱项目。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到了先心病贫困家庭术后关爱项目,就项目实施有关事项与香港郭氏嘉里基金会项目负责人和市红十字会有关领导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洽谈磋商,确定了关爱家访对象23户,并就术后康复情况和注意事项与患儿及家长进行了深入交流指导,为确保患儿健康成长打好基础,同时,送去学习、生活用品价值1000元。为保障患儿家庭长期发展,脱贫致富,争取到了术后深化养殖项目,资助对象30户,每户赠送价值两千元能繁母猪1头,赠价值1000元饲料,并义务组织了技术、防疫培训3次,目前,此项目已经全部按照项目实施计划顺利开展。五是积极申请博爱家园项目。争取到国家红十字会2017年彩票公益金博爱家园项目1个,项目投资金额40万元,是全省四个博爱家园项目县之一,目前,正在进行项目设计,有望尽快开工建设。
(三)强化培训抓救护,应急救护培训扎实开展。为进一步
普及基层人民群众各项知识,县红十字会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应急救护等知识培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三期197人。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应急救护意识和能力。培训中还将艾滋病知识、献血知识纳入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献血积极性和预防疾病的意识,确保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四)突出重点抓载体,红十字品牌宣传有声有色。一是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献血和预防疾病知识。以“5.8”活动宣传和5.12活动周为契机,与消防支队、水利、发改委、卫生、农牧等单位组成街头宣传队伍。开设专栏专题、组织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向过往群众宣传有关救护知识、献血知识和预防疾病的答疑解惑,发放灾害防范资料1000余份,横幅2条,受教育干部群众1200多人次。二是形成合力,助推常规工作宣传。深入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发放宣传单1500份,粘贴标语2条。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传播应急救护、卫生健康、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等红十字知识,促进全县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来,市级宣传信息2条,县级新闻宣传采用信息3条,为我会在各项工作中找出了亮点,提高了社会影响力。三是综治维稳暨平安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年初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结合普法工作组织普法培训3次,人次300多人;组织1000多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暨全国应急救护培训知识》考试;开展对新学驾考人员的救护培训,培训人次197人,进一步强化救护知识。开展法律六进2次,进村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内容涉及村容村貌、村规、黄赌毒、应急救护知识,社会治安、普法依法治理等方面内容。通过到村、到户进行普法宣传,上课培训,座谈等方式,强化村级法制教育,加强艾滋病防治教育。
(五)联村入户“挂包帮”,挂钩扶贫工作扎实有效。县红十字会挂钩点尼诺村,在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中领导亲自带队,选派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挂构村圆满完成建档立卡相关工作,到挂钩村42天76人次;帮助解决资金2000元,大米850斤,粮油55升。2018年以来,昌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和昌宁县红十字会共同发起的“冬季暖足献爱心”活动倡议书精神,进一步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工作,切实发挥红十字会组织精准扶贫济困的作用,在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尼诺村完小109名学生送温暖,发放109双运动鞋和袜子;为15户贫困户进行了2次慰问,带去了鞋子、衣服、家庭应急救护包、大米、食用油等,帮助贫困户过好两节。积极参与市红十字会发起的助力脱贫攻坚“滇苗助学”项目小小网络众筹大赛,为尼诺村完小筹集到35374元,并用这些筹款购买了餐桌椅20套、电脑2台、图书架4组、餐盘120个、军鼓2个和太阳能2套,让孩子在寒冷的冬天能坐在餐桌吃饭,能用热水洗脸。
(六)严肃工作强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牢固树立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县红十字会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始终把党性党风教育和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放在重要位置。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召开会长办公会议,积极参加卫计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实行集体决策、民主议事、政务公开。主要领导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明确责任主体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签订责任状,强化责任分工,在经费开支、重大工作部署等环节实施阳光操作和透明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财务制度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日常办公经费管理,接受各级审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20,9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0,99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2,357,723.16元,减76.58%,主要原因为:
2016年9.16漭水山洪泥石流及10.30大田坝地震捐款资金收入2,357,723.16元,2017年减少该项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52,595元。其中:基本支出739,972元,占总支出的98.32%;项目支出12,623元,占总支出的1.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2,374,002.12元,减75.93%,主要原因为:
2016年9.16漭水山洪泥石流及10.30大田坝地震捐款资金支出2,374,002.12元,2017年减少该项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红十字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9,972元。与上年对比减2,356,625.12元,减76.1%,主要原因为:
2016年9.16漭水山洪泥石流及10.30大田坝地震捐款资金,减少支出2,374,002.12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39%,年人均152,415.7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61%,年人均32,577.2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红十字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23元。与上年对比减17,377元,减57.92%,主要原因为:
特困人员救助项目,减少项目支出17,37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2,5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2,374,002.12元,减75.93%,主要原因为:
2016年9.16漭水山洪泥石流及10.30大田坝地震捐款资金,减少支出2,374,002.1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2,5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739,97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385.13元,支出决算为22,006.66元,完成预算的50.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621.53元,完成预算的28.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385.13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办公经费,减少公务用车支出。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496.66元,下降25.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5,308.47元,减38.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805.13元,增长273.8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下降但公务接待费有增加,主要原因:
先心病术后关爱项目资金开展,接待费用增加5,522.13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21.53元,占39.18%;公务接待费支出13,385.13元,占60.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21.5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621.5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救灾救助相关工作及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385.1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385.1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救灾救助相关工作及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昌宁县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345元,与上年对比减45,649.56元,减25.94%,主要原因为:
(1)购买办公耗材资金减少39,909.02元;
(2)差旅费减少2,915元;
(3)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资金减少2,825.54;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59,055.54元;
(2)印刷费3,380.00元;
(3)差旅费18,901.00元;
(4)会议费6,850.00元;
(5)公务接待13,385.13元;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21.53元;
(7)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853.80元;
(8)邮寄费1,03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红十字会部门资产总额455,473.66元,其中,流动资产81,959.66元,固定资产373,5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14.4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845.59元,固定资产增加5,2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2.本单位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投入情况分析
在市红十字会的帮助协调下,我县争取到了上海儿童基金会、北京神华集团、北京301医院、上海胸科医院、深圳儿童医院(“先心病”二次手术)、北京朝阳医院(脊柱侧弯二次手术)的支持,对我县0-14岁儿童进行先心病、脊柱侧弯进行了手术治疗。
2.过程情况分析
救助工作,是红十字会发挥好党和政府在人道救助领域助手作用的重要抓手。为扎实开展好救助工作,夯实救助资金,县红十字会广泛动员,多方协调,积极开展爱心资金募集和人道救助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各类救助申请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并及时发放救助经费和物资。
3.产出情况分析
先后救助癌症、白血病、“先心病”等重病患者及生活特困群众17户,发放救助资金3万元。发放送温暖物资大米1.9吨,拖鞋2340双。积极开展医疗助困项目,昌宁县红十字会在全县发扬人道、博爱精神。扎实开展“先心病”筛查工作,补民生短板。在市红十字会的帮助协调下,我县争取到了上海儿童基金会、北京神华集团、北京301医院、上海胸科医院、深圳儿童医院(“先心病”二次手术)、北京朝阳医院(脊柱侧弯二次手术)的支持,对我县0-14岁儿童进行先心病、脊柱侧弯进行了手术治疗。2017年来,诊断筛查了21名疑似先心病患儿,确定18名患儿为手术治疗救助对象;截止目前,成功手术治疗18名患儿,帮助群众解决了72万元手续费。县红十字会积极争取微笑基金支持,送出4名儿童接受微笑基金资助进行唇腭裂手术治疗,患儿们将接受唇腭裂终身免费治疗。积极争取术后关爱项目。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到了先心病贫困家庭术后关爱项目,就项目实施有关事项与香港郭氏嘉里基金会项目负责人和市红十字会有关领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洽谈磋商,确定了关爱家访对象23户,并就术后康复情况和注意事项与患儿及家长进行了深入交流指导,为确保患儿健康成长打好基础,同时,送去学习、生活用品价值1000元。为保障患儿家庭长期发展,脱贫致富,争取到了术后深化养殖项目,资助对象30户,每户赠送价值两千元能繁母猪1头,赠价值1000元饲料,并义务组织了技术、防疫培训3次,目前,此项目已经全部按照项目实施计划顺利开展。五是积极申请博爱家园项目。争取到国家红十字会2017年彩票公益金博爱家园项目1个,项目投资金额40万元,是全省四个博爱家园项目县之一,目前,正在进行项目设计,有望尽快开工建设。
4.效果情况分析
人道救助和人道服务项目实施单位紧紧围绕部门工作职责,把年度工作计划和部门绩效指标很好结合在一起,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成果,有效提升了人道救助和人道服务能力。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501111
附件【昌宁县红十字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20181016091908134.xls】
附件【昌宁县红十字会2017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docx】
附件【昌宁县红十字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20181016034433713.00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