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102101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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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社会经济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制定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等;
2.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和重大问题;
3.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制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
4.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制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
5.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
6.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和政策衔接,研究制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等;
7.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8.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9.组织起草价格和收费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保持经济平稳增长。2017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03.6亿元,增长11.5%,三次产业分别拉动经济增长2.2、5、4.3个百分点,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二是抓好固定资产投资。2017年全县共实施项目354个,其中续建项目86个,新开工项目268个,完成投资103.05亿元,增长50.4%。重大项目顺利推进,9个省级“四个一百”项目完成投资7.5亿元,60个市级“四个一百”项目完成投资37.87亿元,分别为计划的308.2%和124.6%。昌宁县通用机场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000万元。昌宁红茶小镇和阿背寨康养小镇加快推进,分别完成投资3.73亿元和1.04亿元,分别为计划的100.3%和100.2%。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共计争取中央、省、市项目无偿补助资金1.49亿元,增长11%。四是抓好项目谋划。编制完成2017—2020年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共谋划项目430个,总投资2201亿元。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支撑全部落实到位,支撑率达130%。五是确保市场价格秩序稳定。2017年居民消费价格水平控制在101.15%,实现物价稳中略降。水价、医疗服务价格等改革扎实推进,县城居民生活用水100%按阶梯水价执行,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与全市统一,民生价格和收费检查力度持续加大,价格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六是有序推进易地搬迁工作。2016年度1145户搬迁户安置房主体工程全面完工,其中:已搬迁入住993户,其余152户也基本达到入住条件;2017年度1749户搬迁户全面开工,其中:1242户安置房主体完工;2018年度417户搬迁户全面开工建设。七是保障粮食安全。2017年,完成粮油储备15700吨,轮换出库各级储备粮1650吨,收购秋粮5021吨,均为计划的100%。县粮油储备库一期项目完工投入使用,二期项目开工建设,柯街、勐统、大田坝等粮点提升改造全面完成,新增仓容1.7万吨,改善仓容0.35万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为: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8,094,828.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94,828.9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2,111,072.53元,增长13.21%,主要原因为:
1.特色小镇启动资金,新增收入10,000,000元;
2.中央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新增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00,000元;
3.工资等人员经费收入增加2,687,208.03元。
4.机场项目资金和其他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11,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2,472,492.94元。其中:基本支出10,011,599.65元,占总支出的80.27%;项目支出2,460,893.29元,占总支出的19.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570,852.44元,减4.38%,主要原因为:
1.特色小镇建设资金,因项目正在筹划,只支付了前期工作经费1,275,000元,其余资金要到2018年内才能形成支付;
2.机场项目正在做项目前期筹备工作,建设资金2,000,000元尚未达到支付条件;
3.人员工资支出增加1,500,812.53元;
4.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三公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4,958,057.4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11,599.6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71,745.73元,减17.83%,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三公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4,858,953.76元;
2.因调资原因,工资等人员经费收入增加2,687,208.03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34%,年人均164,248.9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68%,年人均99,214.2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60,893.29元。与上年对比增1,600,893.29元,增长186.15%,主要原因为:
1.特色小镇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275,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3%;
2.通用机场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000,000元,临时气象观测站已建成投入使用,项目正在推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72,492.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570,852.44元,减4.38%,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印刷费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958,060.47元;
2.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增加1,186,395.50元;
3.新增对企业的补贴支出1,7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09,561.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3%。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金54,000元、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资金4,823,308.86元、招商引资日常公用资金1,863,808.65元、委托业务费等其他公共服务支出资金2,168,443.98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4,83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资金15038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647,804.80元、抚恤资金441,990.4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89,97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4%。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4,976.50元、特色小镇项目前期启动资金1,275,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68,12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易地开发办公室会议费和日常共用经费资金168,121.7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主要用于机场项建设目前期资金1,000,000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0,000元,支出决算为309,523.49元,完成预算的79.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8,143.50元,完成预算的97.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1,379.99元,完成预算的73.7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加强公车管理,车辆运行维护资金减少,比预算数节约支出1856.50元;
(2)公务接待减少,比预算数节约支出78,620.01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105,516.77元,减25.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411.12元,减7.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8,105.65元,减30.7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车辆运行维护资金,通过加强车辆使用管理,比上年支出数节约支出7,411.12元;
(2)公务接待资金,通过压缩接待,总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1700人(次),比上年节约支出98,105.65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143.50元,占28.48%;公务接待费支出221,379.99元,占71.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143.5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8,143.5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1,379.9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1,379.9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项目前期策划专家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检查、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70,141.23元,与上年对比减4,858,953.76元,减合56.31%,主要原因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资金3,587,042.9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4,811,090.01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印刷费等资金支出593,012.35元;
(2)对企业政策性补贴资金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支出1,863,808.65元;
(3)机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委托业务费和相关支出1,130,221.98元;
(4)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4,976.50元;
(5)易地开发办公室会议费和日常共用经费资金168,121.7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37,521,244.02元,其中,流动资产35,828,698.02元,固定资产1,692,5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991,850.6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0,686,116.69元,固定资产减少305,7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3,4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54,91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54,91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复印机、电脑、电脑、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购置。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情况分析设二级指标2个,分别为“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在目标设定上又以“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2个三级指标作分析,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在预算配置上,又以“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和“重点支出安排率”3个三级指标作分析,在职人员按编制保持稳定,“三公经费”节支增效,履行主要职责及完成重点任务的经费支出基本得以保障,设定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
2.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二级指标3个,分别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在预算执行上,2017年的预算完成率为330.05%,资金支付基本能按预算要求的时间及时支付,年末结转结余1599.84万元,比上年增562.23万元,增合54.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红茶小镇启动资金1000万元大部分资金按项目进度还达不到支付条件没有支付,并且已经支付的资金也有部分没因有取得支出发票而暂不能列支出,单此笔账面结余就有872.5万元;在预算管理上,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已建立了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预、决算和财务工作进行规范,相关工作都按制度执行,所有预、决算内容都按相关要求及时在政府官网进行公开,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资产管理规范。过程设定分值30分,自评得分28.5分。
3.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1个,即“职责履行”,2017年发改局按质按量全面完成了各项年初任务目标。产出设定分值30分,得分30分。
4.效果情况分析
2017年发改局重点工作情况如下:(1)组织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增长35%以上;(2)组织完成通用机场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完成项目招商建设相关工作;(3)组织完成特色小镇项目前期工作,负责项目招商、推介等相关工作,完成投资65%以上;(4)组织全县粮食生产和调运相关工作,确保全县粮食安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通过向服务对象进行了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95%。效果设定分值25分,自评得分25分。
通过各项指标量化分析评价得出,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过程合法合规,效率和效果成绩显著,综合评价得分93.8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0301111
附件【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181018074116956.xls】
附件【2017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发改局).docx】
附件【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181018074104045.00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