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102101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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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昌宁县地震局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昌宁县地震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行业标准,组织拟订、协调实施全县防震减灾规划,促进全县应对和处置地震灾害综合能力的提高。
2.依法承担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的综合管理职责,对防震减灾有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依法从事地震监测预测,对地震监测预报及其设施、设备进行管理,保护地震观测环境,按照防震减灾宣传网、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三网合一”的模式组织和管理地震群测群防,对地震宏观异常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相关科学研究,提出地震预测意见和对策建议。
4.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社会动员,组织、协调、指导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指导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示范医院等的创建,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提高民众防震减灾综合素质。
5.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震动参数复核,审核、确认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开展工程地震安全监督,提高建设工程的抗震性能。
6.拟定全县地震应急预案和有关应急工作方案,指导、检查、督促乡镇和部门、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对全县地震应急预案体系进行备案管理。
7.提出全县地震应急演练建议,对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进行指导,对乡镇和部门、单位开展地震应急演练、训练进行指导。
8.执行县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的决定,承担县抗震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提出对地震灾害事件做出快速反应的处置对策和措施建议,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9.负责震情、灾情速报,参与上级地震部门进行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提出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方针规划意见。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震减灾管理职责。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今年,在县“两会”闭幕不久,2月28日就及时召开了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16年的工作,明确了2017年的工作任务。会上,县人民政府与13乡镇和地震、民政、住建、发改、财政、教育、卫生、交通、公安、水务10个县直重点部门签订了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根据《保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加强2017年地震重点危险区抗震救灾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县防震减灾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县防震减灾应急准备工作,3月10日,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对全县抗震救灾应急准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成立了三个督查组,于3月15日至22日深入全县13乡镇和县地震局、县民政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工信局、国土局、水务局、卫计局、消防大队10个重点部门,对县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传达贯彻情况和地震监测台站建设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地震应急准备、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督查,并形成了督查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十三五”期间的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全社会防御地震灾害能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为依法、科学、有力、有效地实施抗震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根据《保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加强2017年地震重点危险区抗震救灾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和《昌宁县地震应急预案》,坚持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了《昌宁县2017年抗震救灾应对工作方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防震减灾专题工作汇报,尽最大可能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目标考核体系、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纳入财政预算“四纳入”全面落实,此项工作走在了全市县(区)的前列。
2.强化震情跟踪,落实监测预报管理职责。
目前,县内建有地震前兆观测站3个(昌宁1号泉、温泉、湾甸)、重点宏观观测点5个(漭水阿背寨、柯街大地、卡斯葫芦口、湾甸热水、鸡飞澡塘)、数字化水温台阵1个(漭水阿背寨、柯街大地、卡斯葫芦口、湾甸小街子、湾甸大田坝、鸡飞澡塘6个点共12个台)、小湾测震台3个(田园、耈街、大田坝)、强震台1个(三中)、地震预警烈度仪14台、学校地震预警终端1个(三中),地震监测网络初具雏形。在前兆观测上,处理上传昌宁1号泉数据1460组,接收上传温泉观测站观测数据17040组,处理入库湾甸观测站观测数据14160组,接收5个重点宏观点观测数据6570组,确保了震情信息和观测资料共享,为震情分析会商提供基础依据。在台站建设上。对观测台站及水温台阵12个水温点仪器进行标定、修理,强化巡查运行维护管理;争取省级部门支持,计划投资5万多元对我县3个小湾测震台之一的田园镇新城石老虎测震台进行提升改造,目前已动工。对湾甸小街子打井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保护地震观测环境和地震监测设施,目前新建设的湾甸观测站主体工程已完工。在震情跟踪上。研究制定2017年震情跟踪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和措施,加强震情趋势跟踪监视,完善震情通报制度,严格执行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制度。在会商和预测预报上。坚持震情会商、短临预报、宏微观异常零报告等制度,向市地震局报月会商意见9期,向县委县政府报震情分析专报9期。对鸡飞6号水温点水色变化、水位下降,大田坝、漭水、耈街、勐统、温泉、柯街等多乡镇核桃树反季节发叶抽枝,大田坝石榴树、李子树反季节挂果等现象进行分析研判,强化震情分析会商,加强震情预测,努力提高震情跟踪和地震预测预报工作水平。根据现有观测设施,认真做好氯离子水化分析、水氡等地震微观观测。坚持震情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大震监视工作不间断。
3.强化震灾意识,落实灾害预防管理职责。
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按照“一法一条例”开展行政执法,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增强抗震设防能力,保障和促进了全县重大项目的有效推进,为地方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办理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审定手续81项,其中重点设防类8项,标准设防类45项,适度设防类28项,涉及建筑面积106.5万平方米,投资金额95.77亿元。对县乡214个应急避难场所进一步规范管理。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技强国、创新圆梦”科技活动周,举办科普讲座3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以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主动和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共申报示范单位7个,其中:田园镇新城社区、新华社区和湾甸乡上甸社区3个示范社区已经省级评审,争取进入国家级示范单位;昌宁思源学校、昌宁县湾甸初级中学2所学校作为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耉街中心卫生院、昌宁恒盛糖业有限公司2个单位作为市级地震安全示范单位申报。今年,在全市申报的4个省级项目中,除隆阳区申报1个外,其他3个均为昌宁项目。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期间,举办科普讲座5场,指导小型演练150场,开办科普宣传专栏4期,保山新闻网、昌宁宣传等媒体采用防震减灾工作信息20多条(次);在昌宁电视台开办“防震减灾、你我同行”专栏,播出新闻13期。地震科普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得到辐射,宣传作为生产力的效果已逐步凸显。
4.强化处置基础,落实应急救援管理职责。
进一步完善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预案,加强对重要单位、重点行业的应急救援指导工作,全县上下联动、快速处突应急救援机制逐步建立。加强应急救援队伍、抢险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全县登记在册有县级专业救援抢险队伍22支、志愿者队伍2支,抗震救援能力有效提高。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带班、干部职工轮流24小时值班制度,并加强对全县395名防震减灾联络员的管理,结合今年雨量多的实际,加大汛期安全隐患及次生灾害的排查,特别是在交通、电力、通讯、供水等方面更加关注,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要可能存在威胁的地质灾害点严格监测预警。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调用制度,完善应急物资投放网络和调配机制。建成县级震情会商和应急技术平台,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趋势判定、灾害损失快速评估、震情会商和地震烈度速报等实现省、市、县三级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积极应对8月24日16时53分56秒更戛乡西米村三望田一带3.1级地震,县委苏格非书记、范喜县长等领导第一时间对应急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县地震局妥善应对,提供应急服务、信息发布、灾情收集和上报等工作,第一时间向市局汇报,第一时间深入震中更戛乡西米村三望田村民小组核查震情及灾情,保证了震中、震后工作的有序开展。
5.强化作风建设,落实廉政建设管理职责。
一是加强监管。始终将单位置于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置于全县干部职工的监督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党忠诚,讲政治、顾大局、作表率。二是加强教育。坚持每周例会学习制度,既学业务又学党风廉政建设,两学习、两促进。及时传达上级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入脑入心,以案释法,常以反面典型教育干部职工。三是培养情操。组织“五一”劳动,培养劳动意识,树立劳动观念,提升团队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到县城世纪广场参加卫生清扫,使大家真正感受到了县城园林绿化工人和环卫工人的辛苦,体会到了城市美容师这个职业的无比高尚,学会珍惜、懂得感恩、努力工作。9月1日,开展了股所级及以下干部职工交心谈心,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红脸出汗,咬耳扯袖,谈话对象更进一步找准了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出了凝聚力、战斗力,批出了精气神,批出了新气象。拟写耇街水炉统一地点、统一标准、统一做厨、统一管理“四统一”节俭之风,倡导大家勤俭节约当从细节和小事入手。在开展扶贫动态管理中,安排年轻同志轮流到鸡飞二母龙村蹲点,进一步培养大家的农村意识和群众意识,学习群众语言,掌握基层工作的方法,同时协调资金30,000.00元,其中支持该村资金10,000.00元,鸡飞村、卡斯龙洞和大塘村、勐统大河村等支持20,000.00元。9月16日全县警示教育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后,20日,我局专题召开了警示教育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大家统一观看了专题片《巡视利剑》,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始终将“政治、组织、廉洁、工作、生活”十个字作为守住纪律的底线,模范的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以更加严密的纪律,更加严格的作风,更加实干的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四是注重宣传。把宣传作为生产力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在纪检监察网等媒体刊载了《体验“五一”劳动的快乐》、《一次不一样的廉政教育》、《学习“转变干部作风、打造‘云岭铁军’”系列文章的思考》、《昌宁:水炉“四统一”开启耇街移风易俗之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出新气象》、《昌宁县地震局召开警示教育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等文章。一年来,全局干部职工认真遵守各项纪律,没有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不良行为。
二、昌宁县地震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地震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地震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昌宁县地震局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昌宁县地震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地震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575,912.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5,912.6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52,514.32元,增长19.08%,主要原因为:
1.防震减灾工作资金,新增收入80,000.00元;
2.人员工资(含政府奖励性绩效),新增收入1,53,514.32元;
3.省转移性支付资金,新增收入19,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地震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575,912.60元。其中:基本支出1,536,912.60元,占总支出的97.53%;项目支出39,000.00元,占总支出的2.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52,514.32元,增长19.08%,主要原因为:
1.防震减灾工作资金,新增支出80,000.00元;
2.人员工资(含政府奖励性绩效),新增支出153,514.32元;
3.省转移性支付资金,新增支出19,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6,912.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8,114.32元,增长38.61%,主要原因为:
1.三重考核奖资金,新增基本支出39,000.00元;
2.防震减灾工作专项资金,新增支出80,000.00元;
3.人员工资(含政府奖励性绩效),新增支出309,114.32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5.76%,人均91879.4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4.24%,人均58,470.9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5,600.00元,减少81.83%,主要原因为:
2016年“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完成。2017年无此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地震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5,912.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2,514.32元,增长19.08%,主要原因为:
1.人员工资(含政府奖励性绩效),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514.32元;
2.防震减灾工作资金,新增支出80,000.00元;
3.省转移性支付资金,新增支出19,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1,6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类支出852,968.09元、机关日常运转经费526,212.91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23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统筹内部分工资支出29,790.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5,445.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主要用于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资金39,0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地震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374.00元,支出决算为27,081.53元,完成预算的59.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707.53元,完成预算的39.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74.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厉行节约,规范公务用车使用。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73.71元,下降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0.61元,下降1.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3.10元,下降0.7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压缩“三公”经费使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07.53元,占43.23%;公务接待费支出15,374.00元,占56.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07.5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707.5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县防震减灾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37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37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湾甸观测站搬迁工作中公务接待10批次160人;单位观测仪器标定3批次10人;新城石老虎观测站仪器安装等工作5批次30人;接待市局到县局调研等相关工作5批次30人;接待省局到县局研等相关工作3批次20人;接待其他外县市地震局考察调研等相关工作4批次30人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昌宁县地震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6,212.9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0,958.91元,增长33.13%,主要原因为:
(1)防震减灾工作专项资金,新增80,000.00元;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新增39,000.00元;
(3)宏观观测人员劳务费,新增11,958.91元。
2.昌宁县地震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89,002.43元;
(2)印刷费5,908.20元;
(3)咨询费5,704.87元;
(4)手续费2,236.90元;
(5)水、电、邮电费4,032.21元;
(6)差旅费35,904.00元;
(7)租赁费15,014.72元;
(8)培训费372.00元;
(9)公务接待费12,344.00元;
(10)劳务费104,785.00元;
(11)福利费39,000.00元;
(12)公务用车运维费9,512.00元;
(13)其他交通费52,800.00元;
(14)税金及附加费用480.58元;
(1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9,116.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地震局部门资产总额1,402,234.34元,其中,流动资产46,811.36元,固定资产1,355,422.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616.0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9,282.00元,固定资产增加51,33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整体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支出157.59万元。年度执行中进行调整:年度调整(追加)了20.81万元。(其中:1.追加人员工资16.91万元;2.地震预测预报经费3.9万元)。
2.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 初步建立以资产需求预算为核心的财务预算制度,财务预算管理的基本要点就在于财务预算,没有财务预算就谈不上财务预算管理和财务控制。
<2> 建立各项财务预算管理基础工作制度,各项财务预算管理基础工作制度,包括:原始记录管理及填报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及清查盘点制度、财务预算制度和财务分析制度。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为加强单位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昌财发【2018】113号)的通知。我单位于2018年5月,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法,对本单位2017度预算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县地震局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0;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50%。
<2>过程情况分析
县地震局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100%;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100%;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100%;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100%;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100%;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100%;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100%;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完整;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基础信息完善;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完整;单位的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100%,
<3>产出情况分析
县地震局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100%;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100%;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100%;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100%;
<4>效果情况分析
县地震局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评价为好;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评价为好;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评价为好;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评价为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341901111
附件【昌宁县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181017031026457.xls】
附件【昌宁县地震局2017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docx】
附件【昌宁县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181017030947225.00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