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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8-1021013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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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行使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技术管理及监督职能,参与农村的交竣工验收及接管工作;

3.负责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计划的调查核实、编制、招投标及审批工作,监督施工和验收工作;

4.负责农村公路的水毁灾情调查、养护管理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考评等统计上报工作;

5.配合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维护好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6.严格养护资金专款专用,做好养护机械的计划配备和固定资产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7.承办上级主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立足效能提升,形成农村公路管理新常态。一是综合执法规范化。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联席会议机制,多部门组成综合执法组,启动路面流动治超执法。二是群防群治常态化。县级设立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乡镇配备2至3名专(兼)职路政管理人员,村(社区)聘请1至2名路政协管员,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责任体系。三是管理模式创新化。县地方路政大队创新“六化三联动”服务型路政管理模式,即:路政管理数字化、路政服务便民化、路政宣传常态化、产权管理标准化、巡查机制创新化、执法内业资料规范化;实行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四是绿化与安保优势互补模式长效化。注重加强公路生态保护和绿化美化公路环境,开创了以“政府主导、交通牵头、林业出树、乡镇种树、村组管树、树归农户”的办法,充分利用行道树可以起到安全警示、诱导视线、力量得以缓冲等交通安保补充功能,做到公路修到哪里,绿化美化就跟到哪里。

2.立足先行示范,打造昌宁农村公路养护新名片。一是创新新的管养模式,推广现有模式。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保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新模式的通知》(云交管养〔2016〕858号)中,全省推广学习7个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新模式昌宁县占5个,即:温泉镇松山村公路养护专业合作社模式、翁堵镇343整乡推进管养模式、漭水镇路长制管养模式、田园镇公路管养与环境整治一体化模式、县地方公路管理段三养五定一承包模式。二是制度逐步健全并执行到位。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签订管养目标责任书、合同书或协议书、创建“四好农村路”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合同书。三是做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佳路通农村公路养护有限公司,负责县道养护;乡镇交通运输管理所,负责乡村道养护。四是做好小修保养、水毁保通工作。小修保养县道实际考评481.123公里,根据考核方案对道班进行奖惩,发放承包费。养护工程投资到位紧抓工程质量。项目严格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各项基本建设程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即: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7年度收入合计2,754,652.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4,652.6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73,818.75元,增长6.73%,主要原因为:

1.2017年人员工资调整增加270,744.2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增加269,162.8元,退休人员死亡3人死亡抚恤金增加109,950.8元,其他支出增加4,000元,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以及差旅费等增加94,272元。

2.退休人员死亡3人,退休费减少574,311.0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7年度支出合计2,788,549.07元。其中:基本支出2,788,549.07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66,526.43元,增长6.35%,主要原因为:

1.2017年人员工资调整增加270,744.2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增加269,162.8元,退休人员死亡3人死亡抚恤金增加109,950.8元,其他支出增加4,000元,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以及差旅费等增加86,479.68元。

2.退休人员死亡3人,退休费减少574,311.0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88,549.0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6,526.43元,增长6.35%,主要原因为:

1.2017年人员工资调整增加270,744.2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增加269,162.8元,退休人员死亡3人死亡抚恤金增加109,950.8元,其他支出增加4,000元,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以及差旅费等增加86,479.68元。

2.退休人员死亡3人,退休费减少574,311.05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3%,年人均104,215.22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7%,年人均5,970.8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0元,减少100%,主要原因为:2017年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4,652.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8%。与上年对比增加132,630.01元,增长5.06%,主要原因为:

1.2017年人员工资调整增加270,744.2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增加269,162.8元,退休人员死亡3人死亡抚恤金增加109,950.8元,其他支出增加4,000元,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以及差旅费等增加53,083.26元。

2.退休人员死亡3人,退休费减少574,311.0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91,2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2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1,824,491元,生活补助13,512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00元,办公费50,549.88元,水费10,806.70元,电费3,442.8元, 邮电费8,463.56,差旅费18,150元,培训费6,200元,公务接待费1,26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75.46元,其他交通费用5,000元,其他支出20,323.6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3,377.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1%。主要用于退休资金342736.85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0690元、抚恤金支出109950.8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335.46元,支出决算为26,335.46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075.46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75.46元,占95.22%;公务接待费支出1,260元,占4.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75.4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75.4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出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6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养护考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资产总额3,805,953.57元,其中,流动资产589,917.82元,固定资产3,216,035.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1,440.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8,759.7元,固定资产增加190,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50平方米,账面原值25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8,256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6,1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56,1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购买电脑等办公用品支出156,1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无,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通过综合分析,详细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紧紧围绕2017年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履行职能职责、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情况,客观分析,我局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财政部门的要求,圆满完成年初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严格自评,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评价自评为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4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