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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8-102101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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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三定”方案昌宁县委党校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单位内设4个机构:党政办公室、教研培训股、财务股、校刊编辑股,部门编制人数16人。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研究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战略部署,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对县情进行调查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为县委、县人民政府科学决策服务。

2.贯彻党的干部教育方针,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党校工作的各项决定、指示精神,制定党校发展规划。

3.根据县委对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会同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理论宣传骨干、公务员队伍的轮训、培训规划。负责落实县委干部教育委员会下达的干部轮训、培训任务。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员在党校期间表现的考核和鉴定工作。

4.受县委委托举办专题研讨班、读书班,研讨党的建设和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理论、战略和方针政策问题。

5.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办好以党政干部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骨干为主要对象的培训、轮训,并开展党校校际间的经验总结与交流。

6.负责党校教学、教研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行政后勤队伍建设。

7.负责指导乡镇党校业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就党校工作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决策服务。

8.以多种适当方式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

9.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县委党校累计举办各类主体培训班次10期,培训不同层次学员1530人。其中,承办了4期“昌宁县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培训科级领导干部320人次。通过专家讲授和学员论坛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提升领导干部推动跨越发展的能力素质,为我县加快“六化”进程打下了基础。举办乡(科)级干部培训班1期635人次;举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1期124人次;举办大学生村官培训班1期87人次;举办非公经济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培训班1期120人次;举办村(社区)党建信息员培训班1期124人;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1期120人次。

2.充分发挥“流动党校”作用。2017年6月25日到珠街乡面向入党积极分子和支部书记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讲解培训1期共计47人次。通过流动党校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宣讲教师备课、做课件的质量,受到了授众者的普遍好评。

3.针对县委党校现有教师较少、培训力量单薄的实际,由县委干教委牵头组建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在县委党校设立师资库协调管理办公室,统筹调度使用师资库教师,解决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缺乏的问题。在各级各部门选聘了思想政治素质好、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功底、工作经验丰富的32名机关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组建成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承担起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任务。一年来,32名师资库教师累计开展各类理论宣讲86场次。

4.《引领》出版发行。一年来,我们聚焦“从严治党”、“基层党建”、“监督执纪问责”、“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四个主题,编辑出版《引领》4期2030册,刊发各类关于基层党建的理论文稿200篇(条),为基层党建工作提供有益的经验,把校刊真正办成基层党建的前沿阵地。

5.结合昌宁是农业大县的实际,与云南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联合办学,举办函授专(本)科班,2017年有62人按期修完规定课程,分别获得本科、专科学历,为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6.突出阵地建设抓基础。投资140多万元,建成能够容纳198人集培训、会议、学术报告为一体的多功能报告厅1个,彻底告别了县委党校没有多功能报告厅的历史;投资10万元,建成能够容纳40人的多媒体研讨室1个。修复和完善县委党校餐厅设施,推行学校后勤社会化服务,降低后勤服务运作成本。新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安保人员1名、保洁人员1名,使党校的安全保卫、绿化保洁等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7.深入挂钩联系村开展群众工作。2017年,我校先后分2批20人次深入翁堵镇翁兴村,访民情、听民意、出点子,引导农户发展产业;分4批20人次前往翁堵镇驻村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即为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2017年度收入合计1797434.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7434.4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147933.46元,增长8.97%,主要原因为:基本工资、津补贴、养老保险、人员经费、办公费等增加收入147933.4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921686.77元。其中:基本支出1897386.77元,占总支出的98.74%;项目支出24300.00元,占总支出的1.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76832.60元,增长4.16%,主要原因为:一是增加改革性补贴和政府奖励性绩效工资、水费、电费、差旅费30667.42元;二是原址改扩建新建教学楼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97386.77元。与上年对比增272532.60元,增长16.77%,主要原因为:增加了改革性补贴和政府奖励性绩效工资。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74%,年人均122229.4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26% ,年人均23723.3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单位部门综合考核支出243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195700.00元,减88.95%,主要原因为:原址改扩建新建教学楼项目减少支出22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1686.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76832.60元,增长4.16%,主要原因为:一是增加改革性补贴和政府奖励性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601733.00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30667.4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单位部门综合考核支出243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588983.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1263415.72元,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308456.65元,临时工、公益岗位人员工资补助17111.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8403.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5024.40元;离退休人员统筹内部分的工资113379.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30.00元,支出决算为143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3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63.01元,下降31.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23.01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0元,增长4.3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通过公车改革,我单位无实有在编公车,不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43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3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领导到我校调研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456.65元,与上年对比增30,667.42元,增长11.04%,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了政府奖励绩效工资;二是党员培训比上年增加了4期,差旅费、水费和电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2.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50268.36元,水费7979.80元,电费6422.59元,邮电费12972.00元,差旅费83996.00元,劳务费45179.00元,维护费工2025.00元,培训费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54000.00元,手续费40.00元,公务用车租赁费1198.50元,公务接待费1430.0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945.4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部门资产总额9291804.30元,其中,流动资产1950058.05元,固定资产4521752.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819994.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11179.0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794716.03元,固定资产减少27753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149400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86347.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544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0563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0563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新教学楼教学设施设备采购。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1797434.4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24300.00元,教育收入1464731.00元(含校刊《引领》办刊项目经费收入12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收入275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308403.00元。

年度执行中进行调整:年度调整(追加)了338600.00元。(其中:政府奖励性绩效143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养缴费195000.00元)。

2017年支出:1921686.7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8440.1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08456.65元(校刊《引领》办刊项目经费12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4790.00元。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为加强单位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昌财发【2018】113号)的通知。我单位于2018年5月,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法,对本单位2017度预算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县委党校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0;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50%。

(2)过程情况分析

县委党校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100%;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100%;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100%;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100%;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100%;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100%;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100%;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完整;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基础信息完善;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完整;单位的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100%,

(3)产出情况分析

县委党校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100%;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100%;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100%;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100%;

(4)效果情况分析

县委党校履行职责职能,通过党校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理论素养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切实增强,产生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有力的促进了全县干部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328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