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1021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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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关于来宾接待工作的规定、办法和措施。
2.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待服务工作。
3.负责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各省、直辖市党政领导的接待工作。
4.负责各地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负责人的接待工作。
5.负责各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负责人的接待工作。
6.负责县委、县政府率团赴外省、市、县考察的前站工作及县领导有关服务工作。
7.在接待中收集各种信息,积极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加强与接待对象的联系,积极宣传介绍昌宁,不断提高昌宁对外知名度。
8.参与昌宁对外宣传活动,树立昌宁良好形象。参与县级重大活动和大型会议的后勤接待工作。
9.负责指导全县接待工作,负责全县接待系统网络建设和接待人员的业务培训。
10.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做好各项接待工作认清形势,狠抓各级制度落实。2017年以来,县接待办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昌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认真分析和研判当前接待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严格在接待工作中贯彻执行,重点做到“四个结合”:与统一思想认识相结合、与服务中心工作相结合、与转变作风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以思想认识的提高来增强做好公务接待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2.把握重点,规范服务。尽职尽责,全力完成好各项接待工作任务。2017年以来,面对新的形势与任务,我们始终把接待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始终坚持以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实效为目的,坚持从严、从简、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每一项接待任务。2017年1-9月,接待办共接待宾客227批次、12,691人次,其中,商务接待65批次1,399人次,公务接待162批次11,292人次。
3.强化学习,提升素质。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利用每周例会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上级接待实施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等,促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单位内部采用学习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总结接待心得,分析接待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总结经验,不断提升自我接待能力和水平;在平时工作中,经常性讨论对接待办工作的认识及对自身工作岗位的认识,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正确把握大局,坚持从大局角度观察、分析具体问题,正确处理好大局和局部、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立足各自岗位,认真做到知责、明责、尽责,真正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把该管的事情管到位,不断增强工作的战略性、前瞻性和实效性。
4.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一是在重大接待活动中,我们运用应急工作机制,即:县委办主任亲自组织召开会议,亲自部署研究制定接待方案,各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县接待办负责具体调度和统筹,形成左右联动、上下互动、指挥有力、快速反映的工作方式,确保优质高效地做好重大接待工作。二是在平常小型接待工作中,即:对各级领导、新闻媒体、重要客商的接待,始终坚持做到责任到人,对应服务,确保完成领导随时交办的接待任务,三是在实施级别较高的接待任务时,我们引入了多人配合工作机制,有两名以上接待员共同操作实施,“一伙打外场、一伙打内场,一伙在前、一伙在后”,相互配合,无缝衔接。三是工作环节上创新。在整个接待工作的环节上,我们始终坚持热情、周到、细致服务的宗旨,具体做法:加强与联络员的沟通,详细了解来宾情况,在策划接待安排上具有针对性,加强与陪同领导的沟通,及时应对接待服务过程中的变化,尽可能地满足来宾的要求;建立重要客情报告制度,各级各部门认真填写《重要客情报告表》,及时掌握来宾莅昌信息。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了接待工作的整体水平。
5.不忘初心,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方案,加强领导。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来,县接待办积极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对党员干部如何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系列重要讲话,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进行了全面的说明和详细的部署和要求,切实让党员认识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形成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了《昌宁县接待办公室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成立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股,指定专人负责,部署实施学习教育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学习教育制度,准确领会和掌握活动精神和要求,重点做好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6月22日,全体党员干部到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松山村教学点开展党性培训和主题党日活动,追忆了老书记带领茶农改园、改土、改树和补植等有效措施,通过艰苦创业,如今的松山茶园面积从过去的1,000多亩发展到现在的12,881万亩,2016年总产干茶64.4万公斤,产值达2,576万元。通过重温老书记开荒种茶的故事,激励了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勇气。参观结束,接待办主任给全体党员上了一堂党课——《如何把握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基本内容》,提高了全体党员思想认识,提升了党性修养,激励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履行党的义务,立足岗位,干好本职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全体党员在工作生活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6.勤政廉政,深入推进接待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从严规范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县接待办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了班子成员分工,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年初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股,由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县接待办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并在年初,办公室所有干部职工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会议4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别2次与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坚持有责任就要担责、不履责就要追责,并将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履行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失职、渎职和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坚决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始终做到廉洁自律警钟长鸣,廉洁履责规定熟记,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年内没有出现一起违法违规行为。
7.加强制度管理,强化自身建设。从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和细化措施等方面入手,对“三公”经费、物资采购、仓库管理进行严格控制,切实降低行政成本,结合部门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出台了《昌宁县接待办公室仓库管理制度》、《昌宁县接待办公室责任追究制度》、《昌宁县接待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昌宁县接待办公室物品采购制度》、《昌宁县接待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对财务管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
8.精心组织学习,严控接待标准。认真组织学习《昌宁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昌宁县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措施》、《云南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省纪委五不准》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上级接待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一年来,各项接待费用开支得到有效控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接待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949,66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9,667.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647,079.84元,减少54.06%,主要原因为:
(一)2017年工资收入740,867.8元,比2016年增加274,020.16元。(人事变动和工资上调)
(二)2017年商品服务支出收入3,187,800元,比2016年减少2,922,600元,主要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会议,会议费支出减少2,327,147.18元。
(三)2017年项目收入比2016年减少1,998,500元。主要为专项接待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949,667.8元。其中:基本支出3,928,667.8元,占总支出的99.47%;项目支出21,000元,占总支出的0.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647,079.84元,减少54.06%,主要原因为:
1.2017年工资支出740,867.8元,比2016年增加274,020.16元。(人事变动和工资上调)
2.2017年商品服务支出收入3,187,800元,比2016年减少2,922,600元,主要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会议,会议费支出减少2,327,147.18元。
3.2017年项目收入比2016年减少1,998,500元。主要为专项接待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接待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28,66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48,579.84元,减少40.27%,主要原因为:
1.2017年工资支出740,867.8元,比2016年增加274,020.16元。(人事变动和工资上调)
2.2017年商品服务支出收入3,187,800元,比2016年减少2,922,600元,主要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会议,会议费支出减少2,327,147.18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8.86%,人均105,838.2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1.14%,年人均455,4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接待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98,500元,减少98.96%,主要原因为:
本年度专项接待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9,66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4,647,079.84元,减少54.06%,主要原因为:
(一)2017年工资收入740,867.8元,比2016年增加274,020.16元。(人事变动和工资上调)
2.2017年商品服务支出收入3,187,800元,比2016年减少2,922,600元,主要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会议,会议费支出减少2,327,147.18元。
3.2017年项目收入比2016年减少1,998,500元。主要为专项接待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56,4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6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等647,679.00元;机构正常运转及全县大型公务接待等3,208,8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1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93,188.8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接待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50,000元,支出决算为2,653,689.52元,完成预算的87.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03,689.52元,完成预算的86.7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简接待费,比年初预算节俭396,310.48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8,494.7元,下降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158.62元,下降39.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336.08元,下降0.2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车辆减少一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158.62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简接待费6,336.08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00元,占1.88%;公务接待费支出2,603,689.52元,占98.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接送相关领导及客商、开展扶贫下乡入户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03,689.5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03,689.5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9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各省、直辖市党政领导的接待工作;各地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负责人的接待工作;各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负责人的接待工作;县委、县政府率团赴外省、市、县考察的前站工作及县领导有关服务工作;参与县级重大活动和大型会议的后勤接待工作;负责全县接待系统网络建设和接待人员的业务培训;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昌宁县接待办公室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7,8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22,600元,减少47.83%,主要原因为:精简接待人员、场次、数量。办公费减少118,685.86元,印刷费增加2,300元,手续费减少276元,水费增加6,749元,电费减少480元,邮电费增加1,768.37元,旅费减少46,901元,维修(护)费增加50,248元,租赁费减少70,500元,会议费减少2327,147.18元,培训费减少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531,800.92元,劳务费增加48,282.3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2,158.62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32,400 元。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71,349.14元
(2)印刷费:2,300.00元
(3)水费:6,749.00元
(4)邮电费:10,615.97元
(5)差旅费:25,699.00元
(6)维修维护费:51,208.00元
(7)租赁费:7,200.00元
(8)会议费:13,998.00元
(9)接待费:2603,689.52元
(10)劳务费:298,191.37元
(11)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50,000.00元(12)其他交通费:67,800.00元(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接待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5,979,467元,其中,流动资产14,651,733元,固定资产1,327,7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19,32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019,324元,固定资产增加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接待工作,不铺张浪费,本年度绩效自评为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9601111
附件【2017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接待办).docx】
附件【昌宁县接待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181019042412282.xls】
附件【昌宁县接待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181019042353858.00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