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90108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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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指导下级农业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的农 业技术推广活动。贯彻执行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掌握牧业发展情况,当好领导参谋;抓好本乡的畜牧业生产,畜牧业生产统计等项工作;负责本乡的畜牧业生产,大力推广先进的养殖技术;负责做好畜禽疫病防治;指导本乡各村的畜牧业生产,搞好服务,协调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农业中心属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乡农业服务中心以农业种植、畜牧生产、水务项目建设、农村经济管理为主要任务开展好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部门业务工作。一年主要开展和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农业种植产业
1.粮食工作
(1)努力完成粮食生产任务
完成大小春粮豆种植面积50300亩,比县政府下达任务数(49600亩)增700亩,增合1.4%;完成大小春粮豆总产1168.6万公斤,比县政府下达任务数(1168万公斤)增0.6万公斤,增合0.05%。其中:小春粮豆种植面积28834亩,单产144公斤,总产量415.5万公斤,大春粮豆种植面积21466亩,单产351公斤,总产量753.1万公斤。
(2)狠抓科技增粮措施落实
一是积极良种良法推广。2016年全乡推广杂交玉米良种16500亩,推广水稻良种1200亩;两大秋粮作物良种率均达90%以上。推广玉米规范化种植16000亩,推广旱育秧秧床80亩,大田移栽1250亩,水稻精确定量栽培50亩。二是狠抓试验示范。完成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的引进和试验示范2组;品种展示1组,示范品种8个。三是借助晚秋种植项目,狠抓晚秋粮食作物种植。采用烟后套种粮豆作物技术,在从岗社区下寨、李家、勒色、茶家等村民小组示范推广烟后套种蚕豆、豌豆等晚秋作物。四是认真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指导配方施肥2000亩,送检化验土样25个。五是抓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将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4%以内。
2.农机工作
(1)有序推进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排除安全隐患。结合安全宣传,加大对拖拉机和微耕机的监管力度,2016年,结合县农机监理站,举办了三期上路拖拉机安全检测,共办理拖拉机检审、变更等业务164辆,开展微耕机安全操作技能培训3期236人次。
(2)利用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认真开展我乡2016年购机补贴工作。按照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核实上报国家补贴农机具214台,其中:微耕机198台、果蔬烘干机16台,完成补贴资金24.96万元,210户农户享受了国家购机补贴政策。
(3)认真清理登记我乡农业机械拥有量和农机总动力。目前我乡农业机械总动力达38140.2千瓦,其中柴油发动机动力21021.9千瓦,汽油发动机动力308.4千瓦,电动机动力16809.9千瓦。
(4)做好农机台账和农机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工作。
(5)大力推广节本增效突出的机械深耕、整地、节水灌溉等重点农机化技术,促进农机与农艺的有机结合,加快农机推广普及步伐。
3.茶叶工作
指导茶企老板搞好茶树抚育管理和低产茶园改造技术,收集上报茶叶生产进度,目前完成干茶产量3.26万公斤,总产值97.8万元。3月份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古茶树调查活动,没有发现古茶树群落。
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结合农贸市场专项检查活动,一是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发放“三品一标标识图”和禁用农药、限用农药名单,不断提高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认识。二是进行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采集蔬菜、水果样品84个,进行重金属、农药残留等项目检验,样品合格率达100%以上。
5.数字乡村工作
发布农业信息网信息120条(其中图片信息13张),占任务数的100%;发布三农通信息网信息48条,占任务数的100%;发布数字乡村网信息100条,占100%。更新村容村貌图片20张,珠街乡2016年基本情况数据更新148项。
6.其它工作
(1)热区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调查。根据市、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要求,我乡和全县一样,5月份在珠街、子堂、金宝、黑马、比此五个村开展了一次热区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调查,对今后更加科学的指导好热区资源开发和热区作物结构优化调整提供科学依据。调查结果:海拔1400米以下的耕地面积7913亩,适宜种植蔬菜、烤烟、坚果、中药材、红花等经济作物。
(2)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遴选上报工作。遴选上报我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176人,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110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46人,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20人。
(3)做好中药材种植统计上报工作。目前全乡中药材种植面积809.5亩,其中当归150亩,重楼30亩,党参14.5亩,黄芪10亩,防风5亩,药用皂角600亩。
(4)组织开展薇甘菊等外迁物种普查工作 ,具体情况为:飞机草发生面积5600亩,其中轻度危害面积1600亩,中等危害面积3000亩,严重危害面积1000亩,假臭草发生面积27000亩,其中轻度危害面积5000亩,中等危害面积14000亩,严重危害面积8000亩,紫茎泽兰发生面积312000亩,其中轻度危害面积70000亩,中等危害面积162000亩,严重危害面积8000亩,全乡目前尚未发现薇甘菊物种。
(5)积极协助乡财政所兑付2016年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结合乡财政所,制定了实施方案,将300.1万元补贴资金按时兑付给种粮农户,补贴面积为4.96万亩,受益农户3855户。
(6)认真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指导好部门挂钩村社区入户摸底调查和数据核对录入工作。
(二)畜牧生产产业
1.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2016年,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列为重大动物疫病,全乡猪、牛、羊、禽春秋两季都进行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均为90.4%,应免密度为100%,有效控制了疫病发生,全乡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
(2)疫病诊断和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只要接到疫情报告,及时赶到发病地点进行调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3)动物疫病监测工作。2016年,全乡完成消灭马属动物传染性贫血病项目验收工作,共监测采样252份血清送检,检验结果为阴性;猪、牛、羊、禽抗体监测采样30份送检。
2.畜牧生产发展工作
(1)组织实施牧草良种补贴建设项目。2016年完成我乡6个村社区44户农户实施的500亩退耕还草项目县级验收工作,并兑付项目资金44万元补助到户。
2016年完成了我乡新一轮草原家庭承包项目,到户信息核对及补助资金发放等工作。项目涉及全乡10个村,140个村民小组,3132户;补助面积195800亩,补助资金792000元。
(2)组织实施奶水牛良种补贴。共改良肉牛253头,奶水牛378头。
(3)组织实施中央基础母牛扩繁群增量项目,饲养基础母牛198头,补助新增犊牛172头,补助金额119712元,2016年7月至9月,已补助新增犊牛28头,补助15120元。
(4)组织实施整乡推进种畜禽发放工作。珠街彝族乡整乡推进种畜禽政府采购数:能繁母牛569头,能繁母猪714头,种公猪20头,土杂鸡37290羽。2016年,共发放LY二元能繁母猪144头,能繁母牛318头,金凤土杂鸡苗21720羽。
(5)完成2016年畜牧业生产任务。2016年珠街乡完成牛存栏17698头、出栏4820头;生猪存栏48590头、出栏66856头;山羊存栏24700只、出栏21992只;家禽存栏113000羽、出栏188900羽;禽蛋产量219吨;肉类总产6795吨。完成生猪品种改良2400窝,其中人工授精1800窝,本交600窝;山羊品种改良3500窝;农田种草1500亩;青贮氨化饲料4700吨;科技培训13期1272人次。
3.动物性食品安全工作
切实搞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工作、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全乡使用二维码耳标,实现动物及动物产品有效追溯和全程监管。2016年完成能繁母猪投保674头,收缴保险金额8088元;办理死亡理赔11头,理赔金额11000元。
(三)农村经济管理工作
1.继续抓好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
在"村帐乡管,组帐村管"运行的基础上,积极向"三资"规范化管理推进。截止2016年12月,全乡10个村(社区)133个村民小组的集体“三资”全部纳入乡珠街乡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办公室管,代管资金3494027.48元,其中村级资金2172281.46元,村民小组资金1321746.02元;代管资产142140131.90元。
2.强化村组财务审计,严格履行监督职能
3.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确保稳定农村大局
减轻农民负担,是维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乡共计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10个,补贴面积49600亩,补贴金额300.1万元;退耕还林补贴个10村157户,面积576.1亩,每亩补贴125元,共计补贴72012.5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个村,补贴金额61242元;农机补贴涉及210户214台,补贴资金24.96万元;新农合报销补贴246.35万元;独生子女补贴133人,每人每年120元,补贴金额1.46万元。
4.准确及时地做好各类统计工作
2016年珠街乡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20546万元,农民所得总额8996.75万元,农民人均所得6696元。
(四)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
2016年珠街乡有持续壮大薄弱村3个(是金宝村、黑马村、从岗社区)和1个提升富裕村(庆美村)。金宝村一是利用现有村级提灌站,在丰水季节完成提灌作业,给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有保障,从中收取水费实现村集体有收入,二是建设免烧砖厂,实现入股分红,三是烤烟集中育苗点,实行商品化育苗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2016年经济收入实现6万元;黑马村利用提水站和商品化育苗场实现收入5.1万元;从岗社区建立用水专业合作社及集体集镇铺面出租实现收入5万元。庆美村用中学临时安置点改造核桃烘烤加工厂购买泡核桃烘干机以烘干农户核桃及商品化育苗场来实现收入10.26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事业单位1个: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珠街彝族乡农业服务中心编制人数为13人,2015年末在职人员10人,2016年年末在职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农业中心2016年收入86.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63.16万元增23.82万元,增合37.71%,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中心2016年度支出合计7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1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58.67万元相比增加19.51万元,增合33.25%,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18万元。2015年度基本支出为58.67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3万元。
基本支出(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
68.75
87.94%
商品服务支出
9.43
12.06%
合计
78.18
100.00%
(二)农业中心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珠街彝族乡农业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支出78.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珠街彝族乡农业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25.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25.6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及接受上级检查督查少,公务接待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占预算数的25.67%。
1.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其中:共安排公务接待12批次,接待人次88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督查检查和工作指导、乡村干部的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