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90107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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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翁堵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社会管理职能。乡镇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对乡村社会进行管理,是政府的首要职能,包括:(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3)根据乡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乡镇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应逐步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由“压力型”向“人性化”转变,体现以民为本的思想。 二是发展经济职能。发展农村经济是农民走向富裕、乡镇自身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但是,乡镇政府参与经济应由强迫农民种这种那的“直接型”转向提供各种“软服务”的“间接型”。包括(1)组织制定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3)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4)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三是公共服务职能。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要求乡镇政府逐步淡化“统治型”、“官本位”的色彩,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四是基层建设职能。(1)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乡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2)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乡村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3)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4)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此外,乡镇政府还应在打造“信用政府”、“效率政府”、“廉洁政府”上下功夫。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发展大局,团结带领翁堵人民紧紧围绕建设“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乡村生态养生旅游体验区、昌宁南部经济干线中心连接点”三大目标,着力打造“富裕、生态、和谐、幸福新翁堵”,将翁堵建设成为县内最具魅力生态旅游小镇。以跨越的步伐,担当的精神,较好的完成了镇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2016年实现生产总值2.07亿元烤烟产业方面:完成13000担总量,上等烟比例67.55%以上,实现产值1759.8万元,实现烟叶税387万元。茶叶产业方面:2016年实现毛茶总产量263万公斤,完成标准化茶园建设2500亩,低产茶园改造350亩。畜牧产业方面:发放优质种公猪7头,优质能繁母猪724头,优质种公羊150只,优质种母羊1274只,优质土杂鸡15.58万羽,实现品种优化,规模扩展。扶持专业合作组织,以阳旺田大荒田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为试点,通过合作社解决技术难题,通过定点、订单、电商三种销售方式解决销售难题,通过林下养殖的方式提升翁堵畜牧产品综合竞争实力,打造绿色有机品牌。林业产业方面:精心组织实施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实施核桃造林5000亩,完成5500亩澳洲坚果嫁接苗种植。
服务业开创新局面。围绕“乡村生态养生旅游体验区”的战略定位,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充分利用自身拥有的自然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不断谋求旅游产业的突破性发展,通过杞木林茶山、立木神山、大明湖等特色旅游资源吸收外地客源,活跃本地经济,推动新生税源发展,第三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有所提高,形成有特色的旅游服务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翁堵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6年翁堵镇人民政府实有机关人员26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制9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翁堵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收入合计18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完成年初预算数1622万元的116%。2016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537万元,占总收入的29%;公共安全支出收入14万元,占总收入的0.7%;科学技术收入3万元,占总收入的0.2%;文化体育与传媒收入43万元,占总收入的2%,社会保障和就业131万元,占总收入的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16万元,占总收入的0.8%,城乡社区支出收入169万元,占总收入的9%,农林水收入773万元,占总收入的41%,国土海洋气象收入5.7元,占总收入的1%,住房保障支出收入1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翁堵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支出合计1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975万元的6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翁堵镇人民政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翁堵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翁堵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6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2万元,占总支出的39%,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人员支出及日常运行开支;
2.公共安全支出14万元,占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联防队员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科技助理人员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6万元,占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文化建设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万元,占总支出的8%,主要用于社保中心及民政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万元,占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社保中心及计生服务站、计生办的人员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19万元,占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国土规划中心人员支出;
8.农林水支出591万元,占总支出的44%,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部门、村级人员及运转费支出;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7万元,占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
10.其他支出11万元,占总支出的0.8%;
11.住房保障支出7万元,占总支出的0.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翁堵镇人民政府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共接待1078批次,5390人,人均52/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万元,占43%;公务接待费支出28万元,占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本年度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各单位工作来访(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翁堵镇人民政府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调减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