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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0901076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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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镇党委搞好民政工作;二是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助;三是做好“三属”、伤残人员、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的抚恤补助及优待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四是贯彻落实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应保尽保,应保才保;五是抓好民政对象对象的思想教育,处理好有关民政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六是严格财经纪律,管好民用好政事业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翁堵镇民政属翁堵镇股所级事业单位,机构情况2016年无变动情况。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翁堵镇民政办有事业编制1人,2016年实有人数1人,2016年新招录事业人员0人。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根据县民政局的安排,按期发放低保金,保障了困难群众生活,为社会发展和稳定发挥了较好作用;按老龄委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老龄工作机制,加强我镇老龄工作,及时发放老龄补贴;完善优抚安置工作,加强和优抚对象的联系,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按时发放优抚资金。

2.加强与各村对接,收集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等相关信息资料,严格按照救助程序,及时发放救助资金,解决群众燃眉之急。

3.2016年,我镇确定城乡低保人员1568人,其中农村低保1460人,城市低保108人,全年发放资金329.17万元,五保供养人员275人,全年发放资金34.32万元;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20.49万元;抚恤补助57.87万元;优抚对象“治病难”救助3.6万元;医疗救助32.5万元,临时救助39.77万元、自然灾害救助21.71万元,到财产保险公司为28户农户办理民房保险理赔手续,共赔付5.77万元。2016年总计发放各类民政救助资金545.2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事业单位1个: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编制纳入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2016年收入117.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主要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2015年128.24万元减少10.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2016年度支出合计13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64万元,占总支出的96.62%;项目支出4.71万元,占总支出的3.38%。与上年115.86万元相比增加23.49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为139.35万元。

支出(单位:万元)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34.64 4.71 139.35

96.62% 3.38% 10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基本支出为134.6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支出为4.7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翁堵镇民政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115.86万元对比增加23.49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民政事务管理、抚恤、特困人员供养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翁堵镇民政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无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