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90107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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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翁堵镇财政收支管理,包括乡政府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非税收入征管、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监管和管理,参与乡镇开展“农资综合直补”、退耕还林以及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低保、农村救灾救济等各项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二是履行乡镇财务代管和服务、监管管理、统发工资、人事工作,村组财务公开、债权债务清理、行政事业性票据管理等各项工作;三是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四是负责翁堵镇非税收入的管理;五是协助翁堵镇乡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六是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七是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翁堵镇财政所属翁堵镇股所级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机构情况2016年无变动情况。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经济结构调整是我镇经济工作的重点,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是我镇实现农业强镇的基础措施,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等惠农补贴工作。
密切联系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按有关要求对补贴原则、补贴范围及补贴对象、补助依据及标准,认真进行核实兑现,确保惠民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使这一项惠民工程真正落到了实处。严格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提高财政扶贫使用效率。
(2)加强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财政所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资金拨付程序,明确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合规性,有效促进全镇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3)做好2016年翁堵镇各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对镇直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日清月结。
做好全镇各单位支出单据的审核,按月对全镇各单位及各种专项资金的财务进行核算,做好会计记账和各项会计事项处理,按月提供各单位会计报表。
(4)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强化村级财务监督。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 昌宁县民政局 昌宁县农业局《关于认真做好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昌组通〔2016〕1号)文件和昌宁县农业局《关于做好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函》要求,翁堵镇成立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自2016年2月14日至2月24日,对翁堵镇7个村民委员会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5)做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镇级财政票据管理实行领退制,从县财政局统一领用,用完后再到县财政局统一核销。为加强票据管理,财政票据由财政所出纳负责管理,除村级财务代管中心可在财政所登记领取《农村集体经济收费收据》一本外,镇机关各办所、村委会需开票时,只能在财政所或村级财务代管中心代开,不予领用。
(6)认真执行政府采购。
各单位采购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时对凡达到政府采购限额要求的,都要通过政府采购。由各单位提出购买需要,通过询价的方式询问好价格,将采购表交财政所审核后,由各单位到县财政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3人。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2016年收入26.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功能分类如下图;比2015年16.39万元增9.65万元,2016年预决数差异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资幅度较大。
收入(单位: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04
100.00%
合计
26.04
10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2016年度支出合计2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2015年45.23万元相比增加18.5万元。
支出(单位:万元)
基本支出
26.73
100.00%
合计
26.73
10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02%。
基本支出(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
18.44
68.98%
商品服务支出
8.29
31.02%
合计
26.73
1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翁堵镇财政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8.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6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员支出及公务运转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翁堵镇财政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完成预算的99.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完成预算的99.4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节省三公经费的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翁堵镇财政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3万元,与2015年45.23万元对比减少18.5万元。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附件【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