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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0901063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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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城乡低保年度调整规范工作

根据“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原则,2016年10月对湾甸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进行一年一度调整核实认定。通过年度调整,使低保工作实现了规范化管理,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低保工作原则,同时,通过逐户核实,逐人核对,更新个人身份信息,实现了县、乡两级社会救助资金的社会化公开发放。

2.做好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为患者家庭减轻经济负担

本着为低保和优抚患病困难家庭服务,又尽力照顾其他的患病困难家庭的原则,在2015年的基础上,参考“一站式”救助办法制定我乡2016年大病医疗救助办法,即城乡低保对象家庭;农村五保对象家庭;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小乡干部;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共六类人员。同时根据我乡情况,把除六类人员外的住院家庭人员,在一年内家庭成员累计住院,自付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给予救助。城乡医疗救助,为患者家庭减轻了经济的负担,充分发挥了救助资金的社会救助作用。

3.为临时困难群众及时发放临时困难救助,切实解决群众困难

为了切实做好临时困难救助工作,把救助资金真正补助到最困难群众的手中,在接到申请后,亲自到村组进行调查核实困难程度和造成困难的原因。针对困难的原因和困难的程度,分类进行救助,有效的为农户解决了生活临时困难的难题,帮助临时困难家庭度过了难关。

4.加强灾害防范,及时为灾民发放救灾补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为了把灾害发生降到最低,联合乡安全部门,对全乡农户住房进行了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危房,要求农户在大雨或暴雨的时候随时注意安全,避免灾害发生时造成人身伤害。对农作物受灾和住房受灾的农户进行实地查看,认真上报灾情,给予救助。

5.依法落实优抚政策,为复退军人“解三难”

今年我乡优抚工作的重点是为农村重点优抚对象解决“治病难”问题。通过走访调查落实,共争取到“治病难”补助资金6万元。

6.加大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救助,减轻大学生及其家庭负担

为了减轻大学生家庭的困难及负担,从2009年开始,一直开展为大学生困难家庭进行救助,为他们能够顺利的完成学业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7.部门联动,努力完成我乡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从去年到现在,我乡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与全县一起同步,按县地名普查办要求,已经完成第一阶段的地名目录报批和第二阶段普查表登记工作,按时间要求上报完成各阶段性工作。

8.加强敬老院内部管理,完善五保老人衣、食、住、医、葬条件

湾甸乡敬老院是全县唯一有五保老人且正常运转的乡级敬老院,年底,共有五保老人3名,管理人员3名,经费由县、乡两级负担,全年标准支出每位五保老人生活费6000.00元,比上年增加528.00元,增合9.65%,还为他们缴纳了新农合医疗保险,生活有保障,各位老人衣、食、住、医、葬条件得到落实。敬老院收支账目明晰,账制健全,内部管理规范。

9.加强老龄事业管理工作,落实老年人生活补助

10.加强农村孤儿管理工作,改善孤儿生活学习条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湾甸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性质为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湾甸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为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6人,人员及编制并入乡政府决算,本部门决算主要核算民政优抚支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湾甸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6年度收入合计131.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2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0.05万元,减幅0.0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湾甸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6年度支出合计13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5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0.95万元,增幅为0.72%,主要是转移性支付增加,救助标准提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湾甸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0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73万元,减幅为30.69%,主要原因是救助标准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主要是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及对受灾户的救济费两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度用于保障湾甸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69万元,增幅为17.12%。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湾甸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增加0.95万元,增幅为0.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及、受灾户的救济费、高领老人补贴、孤儿补助等。

四、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