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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090106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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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办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森林防火工作

全乡无森林火警、火灾,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全面实现了年初森林防火控制指标。

一是扩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发挥舆论导向,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大造声势,形成立体式、多角度的宣传系统。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的深度,组织开展形势多样、内容丰富、活泼新颖、寓教于乐的多种教育活动,把森林防火知识和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宣传到每个单位、家庭和个人。

三是管理落实到位,与森林防火成员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根据湾甸防火的特殊性,将各村的甘蔗生产农务员纳入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加强和逐步规范野外用火的审批与管理,加强对违规用火的处罚。加强对流动人员和五种人进行管理,加强了请示汇报制度,实行归口报告;成立了民兵预备扑火队伍(义务扑火队);制定了根据乡情的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增加了森林防火巡视员,负责重点林区、重要道路进行宣传、检查和巡山工作。

2.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根据县林业局有关征占用林地和进一步清理破坏森林资源,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会议、通知等要求,林业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工作,共查获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0多起,有效打击和震慑了违法分子,确保了林区治安的稳定。

3.营林造林工作

对2013年以来造林进行补植补造共计面积4250亩。公路补植补造绿化9公路。完成核桃抚育1500亩,带动抚育3000亩。完成了中央森林抚育6000亩项目的规划审批、采伐证办理工作。参与移民区1000亩澳洲坚果项目的规划、种植检查验收、培训等工作。

4.其他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对森林病虫害监测点进行检测,没有森林病虫害发生;二是有效对全乡32194亩公益林进行管理,提高护林员的责任意识,辖区内没有出现过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三是对饲养证的办理等咨询工作;四是野生动物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五是参与挂钩村的产业发展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湾甸乡林业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性质为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湾甸乡林业服务中心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为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湾甸乡林业服务中心2016年度收入合计34.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0.46万元,减幅为1.31%,主要是办公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湾甸乡林业服务中心2016年度支出合计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0.41万元,增幅为1.18%,主要是人员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湾甸乡林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41万元,增幅为1.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湾甸乡林业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幅为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湾甸乡林业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增加0.41万元,增幅为1.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农林水支出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湾甸乡机关日常运转、人员工资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湾甸乡林业服务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79万元,下降89.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9万元,下降89.7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核列更规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占0.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湾甸乡林业服务中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办公费、人员工资等。

(二)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