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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0901050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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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勐统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勐统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继2011年继深化机构改革以来,将文化广播站并入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文化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勐统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在县文体局、镇党委政府指导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勐统镇文化事业发展。

一是加强领导,扎实工作,巩固好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成果。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等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宣传活动,年内共出专栏8期,积极上报勐统文化新闻稿件,被保山日报、昌宁宣传、昌宁电视台、鹭乡勐统等媒体采用44条。

巩固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全镇有9个农家书屋,共藏书20000册,人均占有图书0.76册,2016年图书借阅4800册、4450人次。勐统镇在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后续建设以来,优化服务供给、依托村、自然小组的活动室建设,拓展文化活动载体2014年以来,新建了新城傣族文体活动园、长山村芦篙坝苗族文体活动室、和睦寨活动室、保山寨活动室、小寨活动室、新寨活动室、依笼活动室7个活动室,自然社活动室由原来3个增至11个,建筑面积达3264平方米,配置了音响设备。“七彩云南”文化全民健身项目已实施大河村、马家田村、长山村、勐统社区新城小组、路径器材配置了马家田村、新城傣族文体园、保山寨活动室。勐统镇依托文化载体的建设,重心下移种文化,开展下乡演出活动、民族文化传承活动、广场舞比赛活动拉动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新组建老品种乐队、苗族打歌队、火皮五人组、勐统新城大妈广场舞队、新城二组舞蹈队、三组舞蹈队使农村业余演出队由原来的9支舞蹈队增至21支。投入资金1万多元配备了民族器乐,充分利用傣族的泼水节、祭秋身、赕佛、祭色和苗族的百鸟宴和传统体育竞技等传统民俗活动,促进了民族传承文化活动的传习。2016年到凤庆、临沧、云县和毗邻乡镇参加演出开业庆典21场,实现收入3.6万元。活动促进多彩的民族文化活动的开展和交流。做好传统文化传承和保护。

发挥文化阵地作用,切实搞好文化服务和全民文体活动。紧紧围绕“我们的节日”认真组织开展文体活动,配合做好上级三下乡演出活动。2016年,勐统镇依托后续创建的关键之年,牢牢抓好农家书屋的管理和调整配备了9个社区村文化干事,结合精准扶贫工作的结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长山村陀螺平、勐统社区保山寨、刺竹山村大茶园、小勐统社区大山田、长山安博、长山村黄家垭口、大河新地基、长山村芒泥山易地扶贫项目建设点都规划了文化活动室,目前,陀螺平文化活动室、大茶园文化活动山寨文化活动室,正在开工建设。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同精准扶贫工作同推进。配备文化广场活动音响20套,有效的推进勐统镇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化传承活动,结合傣族和苗族文化志愿者,积极开展传统文化活动。依托我们的节日开展活动形式多样。通过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使广大群众切实加入到巩固文化创建成果中来,实现“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

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实现常态化管理。为开展好体工作,文广中心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部门、各活动室(包括村级文化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做好台账登记管理,使创建工作及成果实现常态化管理。

搞好免费开放经费的使用。为切实巩固好创建工作,上级补助经费11.3万元(免费开放经费5万元,村级文化建设补助6.3万元)。我单位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2〕42号)文件要求,年初制定了免费开放工作计划,全部用于全镇开展的文化活动、文广中心免费开放后的日常运转、增加业务量发生的支出等,做到免费开放资金专款专用。

二是制定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提升文化乐民向文化富民转变。勐统镇结合《勐统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地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了《勐统镇文化产业十三五规划》加大实施文化精准扶贫工程。保护和传承勐统镇长山苗族原生态文化。建设苗族民居310户;苗族主题文化广场1个,手机和整理勐统苗族民族民间服饰、传说故事、音乐搜集整理。挖掘和整理勐统镇傣族特色(土司)文化挖掘。傣族民居建设60户;缅寺1座;勐统土司传说故事搜集整理。新建民族传统文化展室1所300平方米。着力建设“一村一景,一村一品,一村一韵”的生态历史文化的乡村旅游小镇。

三是加强督促管理,完成农村“数字电影”放映任务。2016年度,我镇农村“数字电影”放映任务是 108 场次,目前放映102场,年内文广中心常与电影放映员保持联系,定期或不定期进村入组进行核查,观众观看达0.93万人次,完成了放映任务。

四是加强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坚持“建”、“管”两重原则,2016年我镇村村通用户已达4128户,2016年户户通用户达1858户,为保证“村村通”、“户户通”能时时通、长期通,文化中心认真搞好值班制度,接待好群众来信来访。为了更好的开展户户通服务工作,维修问题难的的用户配合县维修站给予及时维修,对送来的问题设备、材料能及时维护的给予及时调试、修理和更换,绝不拖延一天,确保群众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收听收看到广播电视节目。

五是搞好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年内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并搞好6995平安信息平台、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志愿者行动、交通安全宣传文艺队、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宣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信息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昌宁县勐统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勐统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勐统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16年收入37.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26.45增11万元,增41.59%,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勐统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16年度支出合计18.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71万元,增16.74%,主要原因是公务开支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勐统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9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1万元,增16.74%,主要原因是公务开支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90%

(二)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勐统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增加2.71万元,增16.74%,主要原因是公务开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勐统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8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5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接待人次30,主要用于文化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