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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0901047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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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勐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勐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继2011年继深化机构改革以来,将农业技术推广、水利工作站、畜牧兽医工作站并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副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勐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镇党委政府指导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推广科技,齐心协力搞好全镇农业生产和综合服务工作。

粮食生产方面,2016年大小春粮食播种面积39137亩,总产1396.5万公斤。茶叶生产方面,全镇共有茶地总面积19928亩,其中投采面积18527亩。古茶树面积855亩,2016年全年共生产干茶191.7万公斤,总产值5809万元。防治病虫害18500亩,二次中耕18500亩。完成标准化茶园建设1020亩,完成下达任务1000亩的102%,完成低产茶园改造200亩,完成下达任务的200亩的100%。新建示范茶所2个,月12月10日全面验收通过。全镇有茶叶粗制所22座,年产干茶能力100吨以上规模有6座,有CTC红碎茶生产线一条。蚕桑生产方面,2016年共新植桑园1555亩,完成下达任务1300亩的占计划任务数的119.6%;提升改造老桑园1030亩,新建小蚕共育室6座216平方米;新建标准化大蚕房11座433.5平方米,地蚕大棚37座3138平方米;共养蚕五批1900张,交售鲜茧66266.8公斤,占计划任务57吨的116%,实现张产34.88公斤,产值264.2万元,均价39.86元/公斤,张产值1390.4元。

农机安全生产方面,在农机生产工作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活动月,在全镇范围内和农机驾驶员签订了“安全行车保证书”150份。有农机专业合作社4个,入社人数80人。有镇村农机从业人员472人,发放宣传资料100多分,答询农机安全知识问题30多个,出黑板报5期,内容分别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严格遵守“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全镇共有耕整作业机械578台,其中轮式拖拉机275台,手扶式拖拉机83台,微耕机536台;联合收割机20台。全镇共机耕面积125970亩,机收面积13960亩,其中水稻机收面积8500亩。

数字乡村工程方面,共采集数据报表109份,拍摄照片450余张,收集各种资料、文章40多篇。于4月30日前全面完成 “数字乡村”各项工作。对1个镇级、9个村委会、99个自然村的网页和数据进行了全面更新。共计更新数据报表109份。

惠农政策方面,2016年全镇农业支持补贴资金234.8万元,涉及全镇9个村(社区)136个村民小组5836户农户受益,我中心极力配合财政所认真核实数据,做到准确无误的上报数据;认真落实农机具补贴,2016年农机具补贴资金任务20万元,做到专人负责,准确无误认真核实,努力为农户争取资金,截止目前共核实农机具19台套,受益9户。争取补贴资金24.48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勐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昌宁县勐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勐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7人(不含水务站、兽医站人员)。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勐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6年度收入合计53.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07万元,主要原因为上级补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勐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6年度支出合计5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42万元,主要原因为调资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勐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42万元,主要原因为调资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95%。

(二)无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勐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42万元,主要原因为调资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农林水支出58.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勐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数为0.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