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90104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01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继2011年继深化机构改革以来,将林业站并入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在勐统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镇党委、政府的林业发展思路及镇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生态建设优先的原则,大力推进植树造林、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开展违法占用林地清理专项行动,推广林业科技,服务林农,助力贫困户脱贫致富,圆满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绿化荒山行动计划全面完成。完成荒山绿化新造林0.91万亩,补植补造0.2万亩。义务植树4万株。占任务100%。完成国家造林补贴项目澳洲坚果种植0.5万亩,占任务100%。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造林0.21万亩。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木本油料建设项目补植0.2万亩。完成2015年度退耕还林造林项目0.2万亩,完成2016年度退耕还林项目外业调查2000亩。2016年林业局下达林业基金征收任务2万元,实际完成2.2万多元,占任务110%。
二是森林资源保护全面加强。狠抓森林防火工作,强化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严格火源管理、禁止在林区进行野外用火、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做到了全年无森林火灾发。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实行严格的林木采伐申请采伐许可证制度,并实行采前调查、采中督查、采后验收制度,有效地保护了我镇森林资源。加强林地保护工作,开展违法使用林地专项清理行动,清理整顿违法使用林地案件二起,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坚决查处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的违法行为。
三是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全面推进。2016年新植澳洲坚果9000亩,全镇澳洲坚果面积达2.2968万亩,产量达68吨;提高核桃抚育管理水平,核桃产量达1380吨。同时,加大力度狠抓核桃综合管理技术的推广,深入各村就核桃栽植、抚育、管护等技术组织500多人次经济林管理培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XX个: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2016年度收入合计51.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6.17万元,主要原因为上级补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2016年度支出合计5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5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资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5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资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18%。
(二)无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5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资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9%。主要用于退休费支出;
2.农林水支出39.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1%。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为0。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