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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090104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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漭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漭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镇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技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目标,树立全心全意为农民群众服务的服务理念。认真领会“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深刻内涵,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依靠科技狠抓经济建设,依靠科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016年,全镇生猪存栏55032头,出栏78689头;牛存栏15689头,出栏7263头;羊存栏15556只,出栏14596只;禽存栏80560羽,出栏134025羽。完成肉类总产7751.2吨,实现肉类产值1.75亿元,是上届末的2.02倍,增合102%。

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引进昌恒有限公司落地漭水,富硒有机水稻试种成功,“泽之露”牌有机大米上市销售,粮食生产总体保持稳定。2016年,播种大春作物2.03万亩,小春作物2.75万亩,实现粮食总产1643万公斤,比上届末增338万公斤,增合25.9%。

茶叶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古树茶资源保护和开发不断加强,茶叶市场秩序不断规范。2016年,实现茶叶总产量338万公斤,其中:红茶83万公斤,烘青120万公斤,晒青135万公斤,是上届末的1.3倍,增合30%,实现产值1.05亿元。

2016年,新植桑园1800亩,提升改造1700亩,累计种植面积2.01万亩,其中投养面积8055亩;新建大蚕房205间8947.4平方米,小蚕共育室5间179.4平方米,地蚕大棚7间599.5平方米;全年养蚕6090张,收购鲜茧195.3吨,实现产值771.08万元,全镇桑园面积、养蚕张数、蚕茧产量均为全县第一。

2016年认真抓好群众宣传,规范农机购置补贴申报程序,强化部门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扶持林下生态种养殖重点企业,培育发展林下经济产业,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方式,不断培植壮大新兴产业,探索适合全镇农业产业结构的新路子,进一步调优全镇农村经济结构。

二、部门基本情况

镇农业中心现核定编制人数17人,实际在编15人,农业技术职称6人、畜牧6人、水利3人,其中,女性5人,本科学历6人、大专学历8人,中专学历1人,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4人,平均年龄39岁。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109.61万元,决算131.23万元,比上年90.45万元增加40.78万元,增幅为31.08%。差额 原因为2016年工资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年初预算支出109.61万元,决算支出131.23万元,比上年90.45万元增加40.78万元,增幅为31.08%。差额原因为2016年工资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2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6.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农业服务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增加40.78万元,增幅为31.08%。差额原因为2016年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农林水支出131.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机构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其中:2016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80人,接待费开支0.29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