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90103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01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漭水镇财政所,主要职责是承担编制镇财政预算、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化征收管理,合理控制支出,强化财务管理,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强化财政监督,净化财经环境,较好地支持和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1、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优先保证干部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合理调度财政资金,保证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实现财政资金利益最大化。截止2016年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共61人,政府机关28人,事业编制人员33人的工资按月及时发放,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确保了全镇大局稳定;
2、加强专项资金管理。2016年,我镇兑付惠农资金共计617.65元,其中,农资综合补贴266万元、良种补贴44.55万元、草原生态补贴48.4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贴89.15万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61.24万元、基础母牛扩群项目补助13.73万元;农机购置补贴56.5万元;退耕还草补贴38万元。使各项强农慧民政策得以落实在兑现各种补贴款的过程中,坚持高标准,补贴兑现做到“四到位”、“六不准”,农民群众较为满意。
二、部门基本情况
财政所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年末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26.15万元,决算39.84万元,比上年30.15万元增加9.69万元,增幅为37.04%。差额原因为2016年工资调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年初预算支出39.84万元,决算支出39.84万元,比上年56.65万元减少16.81万元,增幅为-42.19%。差额原因为2016年工资调整,标准化财政所建设完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财政所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8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3.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所标准化建设支出0.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资金减少16.81万元,增幅为42.6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27%。主要用于人员增资及机构运转;
交通运输支出0.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机构运转;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9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财政所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1.89万元。其中:2016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495人,接待费开支1.89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漭水镇财政所.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