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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0901033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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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职能

⑴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⑵协助当地政府制定林业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⑶协助有关部门调处林地纠纷,查处毁林案件,维护森林资源安全;负责组织本乡镇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⑷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安排,配合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开展森林资源调查,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本站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

⑸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搞好伐区作业设计,检查监督采伐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林业基金。

⑹传播林业科学技术,总结和推广林业生产先进经验,开展本乡镇的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⑺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搞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⑻努力完成当地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产业任务。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在柯街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县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不断规范内部管理,强化为民服务意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营林生产。完成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6000亩,完成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木本油料项目1500亩,完成2015年市级高黎贡山糯橄榄产业发展项目400亩,完成2015年退耕还林项目500亩,完成2016年异地植被恢复造林项目260亩,完成2015年森林防火抚育项目3500亩。

(2)资源林政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辖区内发生的超限额采伐、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3森林防火。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广泛深入开展防火宣传,强化火源管理力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安全扑救能力,确保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使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得到了有效保护。

(4)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人员管理,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专业技术水平,增强部门效能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性质为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为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5。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2016年度收入合计34.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33万元,增幅为14.28%,主要是人员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2016年度支出合计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8万元,增幅为36%,主要是人员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8万元,增幅为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534.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幅为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增加10.8万元,增幅为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农林水支出3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主要用于柯街镇机关日常运转、人员工资等。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0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原因为林业服务中心三公经费并入镇政府核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原因为林业服务中心三公经费并入镇政府核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4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办公费、人员工资等。

(二)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