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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0901026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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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卡斯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昌宁县卡斯镇位于昌宁县城西南方,地处昌宁、施甸、隆阳三县(区)结合部,距县城34公里,距市政府所在地隆阳区66公里。辖11个村民委员会182个村民小组,有12289户39578人,是典型的农业镇。世居汉、傣、布朗、彝、白等民族。地理环境,山坝差别明显,其中:坝区5村为冲积性燥热河谷平坝,面积154.9平方公里,山区6村为高寒山区,面积89.1平方公里。常年最高气温38.5℃,最低气温-2.1℃,雨量893mm。最高海拔2780米,最低海拔930米,属典型的立体性气候。森林面积9850公顷,森林覆盖率43.7%。

2016年实现农业生产总值5.5亿元,年均增长9.32%;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7.09亿元,年均增长14.1%;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0506元,年均增长13.7%。传统产业持续巩固,农民群众稳步增收,种植粮食7.14万亩,产量2.19万吨;2013年以来,累计收购香料烟15.52万担、烤烟9.14万担,甘蔗农业产量达33.44万吨,累计出栏大牲畜55.74万头。果蔬、中药材等新兴产业加速发展,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1.7万亩,中药材面积达2200亩,农民群众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金融机构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明显,存贷款余额达3.86亿元和1.72亿元,年均分别增长23.3% 和22.65%。2016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2亿元,年均增长15.9%。

紧扣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千方百计争取项目和资金,全力以赴推进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来,累计实施项目112个,完成投资5.1亿元,其中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4.23亿元。建成农村公路通畅工程125.8公里,村组连接线道路硬化84.5公里,实现镇村连接线道路硬化全覆盖。建成小水窖1853口、人饮工程25件,有效缓解农村用水难题。高标准农田建设、千亿斤增粮、糖料基地建设、退耕还林成果巩固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布朗族整族帮扶、行政村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二道桥水库等项目稳步推进;幼儿园、布朗族民族风情园、坡耕地小流域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开展。抢抓“柯卡一体化”重大发展机遇,统筹推进城乡发展。累计投入资金2.8亿元,启动实施大链路平交线及线廊管廊、综合农贸市场、敬老院等建设项目,集镇功能进一步完善。组建市政管理服务公司,推行集镇保洁市场化运行,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卡斯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

2.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

3.昌宁县卡斯镇民政办;

4.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昌宁县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

6.昌宁县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卡斯镇2016年末在职在编人员70人,其中:党委、政府行政人员、机关工勤共有29人,事业人员35人,总人数与去年相比减少了3人,退休人员22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2016年度收入合计2998.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8.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功能分类如下图;比上年2631.9万元增366.79万元,增合13.94%,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民生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2016年度支出合计423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6.7万元,占总支出的86.03%;项目支出592.12万元,占总支出的13.9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8.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7.3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46.7万元。2015年度基本支出为2605.8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5.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3.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4.56%。

基本支出(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

644.1

17.66%

商品服务支出

2278.92

62.49%

个人及家庭补助

597.35

16.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2.12万元。2015年度项目支出为676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各项费用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卡斯镇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7.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9.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员支出及公务运转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联防队员支出;

3.科学技术(类)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科技助理人员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6.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及文化工作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中心人员支出及民政救济支出;

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22.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社保中心及计生服务站、计生办的人员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国土规划中心人员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60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7%。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部门、村级人员及运转费支出;

9.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

10.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10.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6%。主要用于危房改造;

11.节能环保支出9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9%;

12.其他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

支出(单位: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49.44

16.79%

公共安全支出

20

0.52%

科学技术支出

15

0.39%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6.85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4.76

8.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2.95

0.59%

城乡社区支出

8

0.2%

农林水支出

1607.95

41.57%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7.3

0.2%

住房保障支出

110.69

2.86%

节能环保支出

955

24.69%

其他支出

100

2.59%

合计

3867.94

10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卡斯镇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6万元,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预算的98.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9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的99.5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节省三公经费的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43万元,下降3.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7万元,下降3.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7万元,下降3.9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占44.74%;公务接待费支出21万元,占55.26%。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乡镇的产业推广、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检查、调节纠纷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21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1万元。共安排公务接待795批次,接待人次560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督查检查和工作指导、乡村干部的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卡斯镇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1.66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支出。

(二)卡斯镇2016年政府采购701万元,采购资金主要用于部门办公设备及公益性设施的采购。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