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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0901024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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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参与做好 “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退耕还林、还草等各项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 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机构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经济结构调整是我镇经济工作的重点,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是我镇实现农业强镇的基础措施。2016年我们立足于农民和财政“双增收”的目标,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提出的发展农业产业化,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源培植思路,加强产业生产管理,做了大量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项目发展,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投入。严格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提高财政扶贫使用效率。

(2)严格控制支出规模,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一是服务大局、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保稳定、保重点。重点保证工资发放和国家政权机关的政党运转,保证农业、教育、科技支出按比例增长;二是按照公共财政原理,调整支出结构;三是严格支出管理,勤俭办事。

(3)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强化收入和支出的管理,规范预算管理,推行零基预算、总和预算、部门预算等规范化的预算管理办法,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

(4)加强各单位财务管理,严格收支两条线,严格领导签批制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编制4人,2016年末实有人员4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4人。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所2016年收入24.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功能分类如下图;比上年16.68万元增7.54万元,增合45.20%,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

支出(单位: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5.62

100.00%

合计

25.62

10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2016年度支出合计2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1.28万元相比增加4.34万元,增合20.39%,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增加工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万元。

支出占比

基本支出

25.62

100%

项目支出

0

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62万元。2015年度基本支出为21.29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04%。

基本支出(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

7.25

28.3%

商品服务支出

16.17

63.11%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2

8.59%

合计

25.62

10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2015年度项目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卡斯镇财政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6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员支出及公务运转支出;

支出(单位: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5.62

100.00%

合计

25.62

10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卡斯镇财政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预算的9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节省三公经费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占预算数的95%。

1.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其中:共安排公务接待15批次,接待人次143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督查检查和工作指导、乡村干部的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卡斯镇财政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2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致使办公费及差旅费增加。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