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90101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01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职能
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参与乡镇开展农户“一卡-通”实施工作,通过“一卡-通” “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退耕还林、等各项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加强征管,财政收入稳中有进。一是转变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注重税源管理转变,从排查税源入手,以强化税收征管为着力点,以狠抓税收督查为手段,坚持“抓大不放小”,加大税收清收力度,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确保税收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多措并举组织收入,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0万元。
强化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加大公开力度。严格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预算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预算编制、执行及监督,并在政府网站上对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进行公开。二是制定鸡飞镇财务管理规定,规范经费审核报销程序。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配套制度,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镇上下勤俭节约,降低了行政成本。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加强财政廉政风险防控,加大监督和制约,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相协调的监督机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鸡飞镇财政所暂定编制数3名,其中所长1名。年末实有人数为3人,与上年对比增加1人(乡政府调入财政所)。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财政所2016年度收入合计31.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7.9万元,主要受调资影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财政所2016年度支出合计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6.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实有人数增加1人,调资(基本支出);2014年度收入标准化财政所建设项目资金25万元,当年未形成支出,结转到2015年度并在当年度支出(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鸡飞镇财政所2016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日常支出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万元,主要受调资影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鸡飞镇财政所2016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鸡飞镇财政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6.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鸡飞镇财政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7万元,下降26%。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万元,下降26%。减少原因:按预算安排合理控制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鸡飞镇财政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财政扶贫资金、民生资金安全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方面重大说明。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重大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