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90101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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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综合施策稳定经济增长
农业稳中增效。2016年,粮食总产达13541吨,比2014年增254吨,年均增长0.95%。收购烤烟2.8万担,比2014年的2.92万担减0.12万担。收购香料烟8000担,比2014年的4626.6担增3373.4担,年均增长31.5%。新植甘蔗4057.6亩,宿根10581.8亩,入榨甘蔗46000吨。茶园改植232亩,实现干茶总产731吨,比2014年的652吨增79吨,年均增长6.2%。两年来,完成营林造林14046.5亩,核桃抚育5000亩,核桃种植达16.13万亩,产量7838吨,产值达1.6亿元。试种姜黄100多亩,产量170吨。种植澳洲坚果3846亩,柑橘1.5万亩,冬桃1540亩。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群体免疫密度达93%,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肉类总产7881吨,比2014年增171吨,年均增长1.1%。
三产保持活跃。探索农村(社区)居民网络代购和农产品销售服务途径,构建“基层党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一村一店”,积极向外推介特色乡村旅游,共计接待游客11万余人次,实现旅游收入840多万元。
工业实力增强。小型茶叶加工厂不断发展壮大,工业经济运转良好。绿洲生物有机肥科技有限公司成为规模以上企业,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财税监管规范。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30万元,比2014年减6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257万元,比2014年增2529万元。清缴私人建房税52万元。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19200万元、9800万元,分别增长48.6%、13.45%。
——做实项目增强发展后劲
基础设施全面改进。致力于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亿元。所有行政村通村水泥路建成,乡村道路硬化率达100%。
生产条件有效改善。水务站标准化建设竣工投入使用,组建昌宁源润农民用水专业合作社,10个村用水协会平稳运转。珠山香料烟烟水官网配套工程,邑等村五甲坡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及邑等、澡塘片区高效节水工程稳步推进。磨刀河库存130.5万立方小(一)型水库开工建设,立影水库主体工程和岔河、山神庙、麻布寨、尖山4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完成灌溉沟渠修复44件,三面防渗加固沟渠26.8公里。
电力供给大力提升。35千伏变电站全面建成投入使用,10个村主电网线路建成并网供电,澡塘、珠山、八甲等3个村2040户农网户表改造工程结束,新增澡塘松坡、杨梅树2座变压器,群众用电安全问题彻底解决。
乡村面貌明显改观。全面完成澡塘大平地省级新农村、珠山小明山市级美丽乡村和鸡飞立引、瓦窑等5个镇级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实施农村安居工程382户、地质灾害搬迁安置54户,珠山、邑等、扁木3个村垃圾焚烧炉建成投入使用。
扶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精确锁定扶贫对象,完成1490户5543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复核。落实搬迁农户508户189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75户1401人),抽取宅基地318户,开工建房227户。鸡飞、邑等、珠山、澡塘、八甲、里文5个搬迁安置点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因地制宜,因村因户施策,全面完成鸡飞村脱贫摘帽各项指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鸡飞镇实有独立核算机构5个,分别为:镇政府,镇财政所,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民政办, 镇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2016年鸡飞镇编制数66个,各机构人员编制情况分别为:镇政府42人,镇财政所3人,镇农业服务中心16人,镇林业服务中心5人,
2.2016年末实有在职人数53人,其中:行政机关人员24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3人,参公管理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2016年度收入合计434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4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增加140%。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转移支付较上一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2016年度支出合计18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7万元,占总支出的63%;项目支出692.00万元,占总支出的37%。与上年对比2016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较往年多,部门建设项目未完工,资金支出相应缓慢,同时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增加(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鸡飞镇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9.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4.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鸡飞镇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2.00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22.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鸡飞镇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2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3.教育支出9.2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文化建设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1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8.农林水支出869.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7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补助。
2016年支出按经济分类分析: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鸡飞镇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6万元,下降12.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万元,下降21.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万元,下降7.7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鸡飞镇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占31;公务接待费支出34万元,占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公务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0批次,接待人次240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鸡飞镇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197.8万元,实际采购192.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民政救灾物资等采购。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