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0901017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01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耈街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 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 执行国家财政工作政策和法规,组织好财政收入,管理好财政支出;

4. 切实加强对土地的使用管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全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5. 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的合法财产和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及其他权利;

6.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7. 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8. 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经济发展基本情况:2016年,完成农村经济总收入36650万元,比2012年20558万元增16092万元,增长78.28%;农民人均纯收入8661元,比2012年5144元增3517元,增长68.37%;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5186万元,比2012年2536万元增2650万元,增长104.5%;现价工业产值22510万元,比2012年13966万元增8544万元,增长61.18%。

实现粮食产量1213万公斤,比2012年1090万公斤增123万公斤,增长11.28%;2016年种植烤烟23047亩,完成产量5.3万担,中上等烟叶比例63.12%,产值7963.3万元,实现税收1751.6万元。泡核桃面积19.8万亩,产量6499吨,产值1.4亿元,分别比2012年增1.2万亩、2360吨、2400万元,分别增长6.45%、57.02%、20.69%。大牲畜存栏9.48万头,生猪存栏5.6万头,出栏9.6万头,肉类总产达8755.8吨;山羊存栏2.49万只,家禽存栏超过9万羽。积极推广林下种草养畜,加快品种改良,强化疫病防控,认真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免疫密度达90%以上,抗体检测合格率达75%以上,均完成上级考核任务。种植天麻250亩,实现产值875万元;试种龙胆草、香白芷、魔芋、重楼、三七等1966.5亩,新兴产业效益初步显现;种植澳洲坚果1370亩、火龙果250亩,有效填补了沧江沿岸低热河谷地带生态经济林果产业的空白。

完成工业总产值22510万元。传统龙头企业——耈酒公司进一步创新产业发展模式,积极申请注册以“耈牌”为主的一系列品名和商标,争创品牌效益,实现企业提质增效。依托州际旅游重要驿站建设,大力实施民族风情旅游、生态旅游,旅游产业经济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2016年末,辖区共有个体工商户、企业、专业合作社735家,集镇餐饮、住宿、商贸流通等第三产业日益繁荣,预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893万元,为打造澜沧江流域区域商贸次中心和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小镇创造了良好条件。

2.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全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60万元,占年初预算100%。其中:税收收入1813.95万元(增值税6.86万元,改征增值税11.57万元,营业税4.75万元,企业所得税6.24万元,个人所得税1.49万元,资源税4.4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8万元,印花税2.27万元,土地增值税3.39万元,车船税11.49万元,耕地占用税0.29万元,契税7.99万元,烟叶税1751.64万元),非税收入46.05万元(罚没收入31.2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4.85万元)。(说明:实际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64.71万元,占年初预算111.01%,超收204.71万元由县级具体统筹安排。)

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81.89万元,占年初预算200.02%。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5.0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99万元,教育支出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5万元,农林水支出830.2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02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464.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5.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0.5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21.33万元。

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16.7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27.9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8.7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27万元,收入总计47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81.89万元,上解支出2844.11万元(离退休经费372.83万元,教育经费1533.56万元,卫生经费186.67万元,住房公积金200.4万元,村干部养老保险31.27万元,医疗保险169.61万元,烤烟上解349.77万元),支出总计4726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全乡完成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45万元。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3.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把项目建设作为跨越发展的重要引擎,投资2.8亿元以上建设了一批以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为重点的民生工程。其中,投资6728万元提升改造乡、村、组道路66条186公里,新建石拱桥4座;投资3868.73万元实施农网升级改造11个村(社区)173.1公里;投资800万元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575万元的以工代赈项目为全面实施道路硬化打下坚实基础;投资568万元的整县推进项目顺利实施;投资450万元的传统村落保护项目有序进行;投资992万元的保障性住房和耈街乡便民服务中心等建设项目全面投入使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030户,补助资金975.3万元。投资400多万元新建活动场所11个;投资900多万元实施新农村建设试点项目18个;投资6000多万元实施水利重点县、农村饮水安全、烟水管网等水利项目10余个;投资1100多万元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3个。美丽乡村、农村环境整治、小湾移民后扶等项目健康稳步推进。

4.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全乡共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026户3004人,2016年脱贫474人,阿干村脱贫出列。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行贫困户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坚持结对帮扶、政策扶持、产业扶持精准到户的精准扶贫措施。围绕解决贫困群众的居住难、出行难、就医难、上学难等问题,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200万元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4个,为群众打通脱贫致富通道。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全乡共有各级各部门665名干部职工挂包帮扶1235户贫困户,积极帮助申报项目、发展产业、想办法、出思路。投入资金188.43万元,扶持养殖业、中药材种植等产业发展。2016年,减少贫困人口1658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2.13%。

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通过国家验收,新建中小学校舍8353.3平方米,排除危房7241平方米。累计投资1439.92万元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撤并6个教学点,实现小学五、六年级集中办学。幼儿在园在班513人,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100%,巩固率100%。中小学各项教学指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县积分排名位居前列。

文化惠民:积极申报民族文化广场和苗族服饰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继续实施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深层挖掘苗族文化。投资110多万元巩固土皮太村苗族文化传习所建设;11个村(社区)农家书屋建成使用,实现农家书屋全覆盖,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完成“户户通”安装3229户、“村村通”3098户、有线电视用户数模转换284户,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9.9%。组织各类文体活动500多场次,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满足。

卫计惠民:完成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总投资200多万元的5个村级标准化卫生室投入使用,投资300多万元完成卫生院住院楼、中医楼改造工程,并在全县完成首家基层卫生院分科工作,促进医院精细化管理,提升医院服务能力。艾滋病知晓率达98%以上,疫病防治体系逐步健全,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行“两孩”政策,控制违法生育,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累计兑付计生扶助资金130.02万元。

政策惠民:小湾移民搬迁全面结束,共完成淹地影响194户810人外迁湾甸乡安置,完成移民剩余资源调查、土地调配、移民房屋拆除等工作,移民生产安置耕地流转资金1206万元全部兑付完毕。累计发放创业贷款1744万元,劳动力转移22560人次,劳动力科技素质培训率达90%以上。新农保参保61012人次,收取保费465.7万元,参保率达99%。累计筹集新农合资金630.33万元,减免医疗费用3461.94万元。兑付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等各类民政救助资金1132.13万元。通过“农补系统”兑付财政惠农补贴2221.12万元。农村危房改造1030户,建成保障性住房61800平方米。

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健全完善信访、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社会治理联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综治维稳责任制和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工作制度。巩固提升“6995”信息服务能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立案侦查刑事案件181件,侦破103起,侦破率56.9%,查处行政案件58起,查处率56.86%。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654起,其中人民调解案件581件,调处率达100%,成功率为98.6%。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体制机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健全完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和工作预案,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执法,加大监管,杜绝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事件的发生。全乡呈现社会政治稳定、群众安居乐业、民族团结和谐的可喜局面。2016年度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8.5%。

二、部门基本情况

耈街乡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编制数29人,年末在职实有人数33人(其中机关工人4名),其中财政全供养33人,年末在职人数超编制数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公车改革后工勤岗位无编制数。耈街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数4人,实有人数4人;耈街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数3人,实有人数3人;耈街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数6人,实有人数6人。乡人民政府为文广中心、国土规划中心及社保中心的上级主管部门,三中心现为非独立核算预算单位(财务不独立,不单设账簿),财务往来、资产管理纳入乡人民政府会计账簿核算。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年末实有车辆5辆(含民政专用车辆1辆、社保专用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耈街乡人民政府决算总收入18523526.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23526.69元,占总收入的100%,比2015年决算总收入17015385.11元增1508141.58元,增幅8.86%,主要原因是2016年涉及政策性调资导致刚性支出增加,所以收入也调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7999610.58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4880.82元,占总支出的62.08%;项目支出6824729.76元,占总支出的37.92%,主要用于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农村综合环境整治项目、民政优抚、自然灾害救助等支出。2016年耈街乡人民政府总支出比2015年总支出17033217.81元增966392.77元,增幅5.67%,主要原因是2016年涉及政策性调资导致刚性支出增加以及2016年度项目支出相对较大,特别是对村级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耈街乡人民政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74880.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68%。与2015年相比,耈街乡人民政府基本支出减489185.56元,减幅4.19%,主要原因是2016年虽然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但公用经费支出减少更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耈街乡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24729.76元,比2015年增1455578.33元,增幅27.11%,主要原因是2016年用于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农村综合环境整治项目、民政优抚、自然灾害救助等支出相对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耈街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49610.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2%,比2015年总支出16713217.81元增336392.77元,增幅2.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79635.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5%。主要用于乡机关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乡政府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1698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乡政府综治员、联防队员生活补助及治安管理工作办公支出;

3.教育(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干部教育支出;

4.科学技术(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防雹人员工资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37770.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乡文广中心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59360.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3%。主要用于乡社保中心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离退休费、民政定补、自然灾害等;

7.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类)支出987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乡计生干事的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

8.城乡社区(类)支出74987.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乡国土中心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

9.农林水(类)支出580823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7%。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产业发展支出、一事一议项目支出、村级办公经费及半供养人员补助;

1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1.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8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耈街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65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45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09907.93元,完成预算的106.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1301.96元,完成预算的102.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8605.77元,完成预算的109.1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支出控制不够严格,特别是乡政府伙食团扣除干部职工交纳的餐费后的运转支出也列入公务接待费,所以加大了 “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91029.51元,下降11.37%。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63.02元,下降0.3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9266.69元,下降26.6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使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大幅下降,其次是我乡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301.96元,占35.40%;公务接待费支出458605.77元,占64.60%。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301.9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1301.9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458605.7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8605.7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政府日常工作运转(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乡政府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7830.02元,比2015年5303818.05元减2545988.03元,下降48%。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乡政府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