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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081813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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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单位基本情况

昌宁县供销社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基本职能及工作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抓好供销合作社的深化改革和发展工作。

3.负责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工作,制定和实施昌宁县“乡村流通工程”规划。

4.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组织、引导、服务和管理工作。

5.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监督下属公司(厂)、基层供销合作社搞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6.制定和实施“乡村流通工程”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7.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8.总结、交流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经验,加强与县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单位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人。

领导职数: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党组书记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内设机构股所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股长2名。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支出预算94.96万元,比上年74.4万元增加20.56万元,增幅为27.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年度执行中预算调整数为376.6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81.71万元。预算调整较大的原因是:人员增资、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等支出增加及退休人员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收入376.67万元,比上年347.47万元增加20.2万元,增幅5.8%;

本年支出374.46万元,比上年347.47万元增加26.99万元,增幅7.7%。

1.收入支出比上年差异较大的原因是人员增资等。

差异原因分析:

收入支出比年初预算差异较大的原因是人员增资、政策资金,退休人员支出未列入单位年初预算等。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当年收入376.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76.67万元,占总入的100%。

(2)本年支出37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46万元,占总支出的74.63%;项目支出95万元,占总支出的25.37%。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31万元,比上年3.07万元增0.24万元,增7.8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合作社培训接待费增加。 “三公”经费预算为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0. 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运行购置费0,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国内接待公务接待20批次,100人次)。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年末资产总计736.12万元。

(2)负债总计8.18万元,。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对年终决算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地搞好年终决算和编制各种会计报表,真实反映单位的年度收支情况。

(二)在日常财务作中,认真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按照财政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的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加强收支管理,严格按照资金性质和用途对各类资金分类核算,切实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三)全面提高财务人员依法理财和管理水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为3.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办公经费、人员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0元,其中货物类0元,服务类0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为0元,政府性基金0元,其他资金0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