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81811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8-18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负责鸡飞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辖区内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人才队伍建设及科室建设得到了加强。
2、中医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3、合理配置医疗设备,不断提高诊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4、对医院中医科及村卫生室中医科建设加大投入。
5、优质护理群众满意。
6、弘扬中医药文化。
7、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快速增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共有编制数为21人,2015末在职工编职工人数为18人,2016年在职在编职工为16人,增减变动的原因:2016年计生人员并入1人,调出5人,调进1人,新进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2016年总收入4336784.78元,其中上年结转121904.38元;财政补助收入2600790.58元,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59.97%;医疗收入:1698715.36元(含药品收入668606.39元),占总收入的39.17%,其他收入37278.84元,占总收入的0.86%(其他收入包含利息收入6217.33元、中草药差价7927.4元、新农合扣款2130.2元、村医罚款6255元和和药品盘盈收入14748.91元)。(2)2015年总收入3647053.98元,2016年总收入4336784.78元,比去年增加18.91%,其中2015年财政补助收入2240393.4元,2016年2600790.58元,比去年增加16.09%;2015年医疗业务收入1357577.83元,2016年1698715.36元,比去年增加25.1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2016年总支出4144159.45元,医疗卫生支出3761599.12元, 占总支出的90.77%,.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9048.55元,占总支出的34%;商品及服务性支出2200117元(含药品支出668606.3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包含其他资本性支出的其他支出131555.5元,包含统筹金83967.03元),占总支出的53.1%;对个人和家庭服务性支出303585.3元(含退休人员支出298593.3元,遗属补助4992元),占总支出的7.3%:其他资本性支出231408.6元,占总支出的5.6%(购买设备、办公用品、付工程款)。2015年总支出3542985.51元,2016年总支出4144159.45元,比去年增加16.9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鸡飞镇卫生院基本支出:2964045.07元。
工资福利支出:1409048.55元,占总支出的34%;
商品和服务支出:1251411.22元,占总支出的30.2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585.30元,占总支出的7.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鸡飞镇卫生院项目支出:1180114.38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026151.38元;其中包含⑴办公费60310.00元;⑵印刷费:11430.40元;⑶水费:12609.50元;⑷电费8213.74元;⑸邮电费:6032.00元;(6)差旅费6770.00元;(7)维修(护)费:9622.00元;(8)劳务费230760.00元;(9)委托业务费:548848.24元;(1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1555.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0898.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17%。比2015年增加563227.94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职工人数增加,财政对人员补助经费增加,以及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20784.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1%。主要用于(一)工资福利支出1127199.28元,其中:基本工资409405.00元、津贴补贴195626.00元、绩效工资36402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4537.60元、职业年金缴费53755.68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848.00元(二)商品与服务支出90000.00元,劳务费90000.00元;(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3585.3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