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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081811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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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辖区内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人才队伍建设及科室建设得到了加强。

2、中医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3、合理配置医疗设备,不断提高诊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4、对医院中医科及村卫生室中医科建设加大投入。

5、优质护理群众满意。

6、弘扬中医药文化。

7、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快速增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人员情况:昌宁县大田坝镇卫生院编制数:20人,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职在编人员19人,编外人员13人,合计32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退休6人。

年末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收入5157960.18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113343.88元,占总收入56.94%,医疗业务收入2035787.76元,占总收入37.23%,其他收入8828.54元,占总收入0.16%;

(1)2016年财政补助收入3113343.88元,2015年财政补助收入2496558.60元,增加数为616785.28元增幅19.81%。

2016年医疗收入为2035787.76元,2015年医疗收入为1395885.47元,增加数为639902.29。增幅31.43%。

2016年其他收入8828.54元,2015年其他收入6540.76元,变动幅度为25.9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支出5321410.6元,其中财政补助支出2265750.62元,占总支出42.57%,医疗卫生支出3055659.98元,占总支出57.42%;

(2)2016年总支出5321410.6元,2015年总支出3951187.37元,比上年增加1370223.2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漭水镇卫生院基本支出:1226658.68元。

工资福利支出:1136658.68元,占总支出的92.67%;

商品和服务支出:90000.00元,占总支出的7.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漭水镇卫生院项目支出:1789901.42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789901.4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6560.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6560.1元,工资福利支出1136658.68元,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941397.82元,基本药物补助753165.00元,中医药民族专项资金95338.6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5481.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481.00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81.00元,主要用于医疗救护、公共卫生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