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81808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8-18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昌宁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负责对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进行处理认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机构情况,根据昌政办发【2014】32号文件昌宁县公安局内设机构29个。其中局机关内设14个科室,派出机构13个,拘押收教场所2个。是正科级单位。
人员情况,根据昌政办发【2014】32号文件核定我局人员编制总数268人,其中政法编179人,自定编89人。到2015年底我局实有人数257人,其中民警250人(占全县人口的万分之7),机关工人7人。辅警241人,临时工34人。
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5人。
实有车辆编制31辆,在编实有车辆3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5788.83万元。其中:
1、内卫7.67万元,占总收入0.13%;
2、行政运行2817.6万元,占总收入48.67%;
3、治安管理858.92万元,占总收入14.85%;
4、国内安全保卫50万元,占总收入0.86%;
5、刑事侦查35万元,占总收入0.6%;
6、经济犯罪侦查30万元,占总收入0.52%;
7、禁毒管理773.22万元,占总收入13.36%;
8、网络安全15万元,占总收入0.26%;
9、拘押收教场所管理154.24万元,占总收入2.66%;
10、死亡抚恤24.84万元,占总收入0.43%;
1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18万元,占总收入4.49%;
12、其他公安支出460.13万元,占总收入7.95%;
13、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1.12万元,占总收入0.88%;
14、行政单位离退休250.91万元,占总收入4.3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6114.83万元。其中:
1、内卫7.67万元,占总支出0.13%;
2、行政运行2817.6万元,占总支出46.08%;
3、治安管理858.92万元,占总支出14.05%;
4、国内安全保卫50万元,占总支出0.82%;
5、刑事侦查35万元,占0.57%;
6、经济犯罪侦查30万元,占总支出0.49%;
7、禁毒管理1099.22万元,占总支出17.98%;
8、网络安全15万元,占总支出0.25%;
9、拘押收教场所管理154.24万元,占总支出2.52%;
10、死亡抚恤24.84万元,占总支出0.41%;
1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18万元,占总支出4.24%;
12、其他公安支出460.13万元,占总支出7.52%;
13、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1.12万元,占总支出0.84%;
14、行政单位离退休250.91万元,占总收入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14.8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127.6万元,占总支出的67%,分别为人员工资2584.54万元,占总支出42%;商品服务支出741.3万元,占总支出1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62.34万元,占总支出12%;其他资本性支出39.42万元,占总支出1%。基本支出较上年增1111.46万元,增在人员工资。
2、项目支出1987.23万元,占总支出的33%,分别为办案业务费支出1144.71万元,占总支出的19%;基本建设支出235.88万元,占总支出的4%;其他资本性支出606.64万元,占总支出的10%,其中房屋建筑物构建203.48万元,设备购置403.16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236.78万元,增在上年结余工程项目资金326万元,在本年内列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0.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0万元,车辆运行支出150.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50.41万元),较2015年“三公经费”减少10万元,主要减在车辆购置及公务接待费上。
五、 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72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50.78万元,减少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推行无纸化办公,精简会议、培训及公务接待等活动;另一个就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支出随之减少。
六、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共办理采购26次,采购资金491.53万元,较上年增加171.53万元,增加的原因,一是我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正规化建设,购置了相关的办公设备;二是新园社区建成投入使用,新购置网络监控设备及办公设备;三是根据省厅要求及时采购了一批专用设备。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其他应付款2123.29万元,其中 财政局借款1299.72万元(借戒毒康复社区项目及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土地征用费);市政法委转戒毒康复社区建设50万元(监控建设补助);市交警支队转柯街云保中队合建项目299.68万元(尚未建设);烟叶处理暂扣款167.14万元;代省厅收交的二代证工本费77.12万元;各种装备工程质保金43万元;上级部门下拨的各种专款186.63万元,因未落实,故未列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解释
附件【昌宁县公安局.XLS.xls】